靶向治療前必須基因檢測嗎?為什么?
以往,手術治療、放療和化療是腫瘤治療的三大支柱,而近幾年,除了以上三大治療手段外,靶向治療和免疫治療的使用越來越多。靶向治療和免疫治療已經成為當今腫瘤治療中的主要治療手段。
手術治療適用于早期腫瘤,而對于中晚期的腫瘤,特別是已經出現遠處轉移的腫瘤,通過單純的手術治療并不能達到最大化治療效果。而放療,一般適用于局部的腫瘤,而且對放療敏感的腫瘤類型較少,所以這一治療手段應用有限。化療作為一種全身性的治療手段,應用廣泛,常用于中晚期的腫瘤治療中,但是化療這一手段通常只用于對化療藥物敏感的腫瘤治療中,而且化療具有不同程度的副作用。
相比以上三種治療手段,靶向治療是在細胞分子水平上,針對已經明確的致癌位點的治療方式;通過設計相應的治療藥物,以特異性地針對致癌位點來進行結合而發生作用,使得腫瘤細胞死亡,而不會波及腫瘤周圍的正常組織細胞,所以,總體上,靶向治療所帶來的不良反應會相對少一些。
當然,盡管目前已有很多上市的靶向藥,但是也并非所有腫瘤患者都適合使用靶向藥的。很多時候,在制定治療方案時,醫生一般會建議患者進行基因檢測。
基因檢測的目的主要包括:通過基因檢測結果協助醫生尋找潛在的藥物治療方案,如靶向藥的使用,到底患者適合使用哪一類靶向藥等等。此外,基因檢測報告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預測患者使用某種藥物的療效,甚至還可以預測某種疾病的患病風險。
那么,靶向治療前是不是必須要基因檢測呢?
不一定,并不是一定要求腫瘤患者都進行基因檢測,因為某些靶向藥的使用是不需要檢測靶點的,其中,國家衛健委就曾發布了一份《新型抗腫瘤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2018年版)》中就有羅列了需要和不需要癌癥基因檢測的常用靶向藥物。
當然,大多數時候都建議患者進行相關的基因檢測的。因為通過基因檢測可以評估哪些靶向藥更適合應用,根據檢查結果有針對性地使用藥物,以盡可能讓患者最大獲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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靶向治療,是在細胞分子水平上,針對已經明確的致癌位點的治療方式(該位點可以是腫瘤細胞內部的一個蛋白分子,也可以是一個基因片段)。藥物進入體內會特異地選擇致癌位點來相結合發生作用,使腫瘤細胞特異性死亡,而不會波及腫瘤周圍的正常組織細胞,所以分子靶向治療又被稱為“生物導彈”。有人會問,基因檢測挺費事的,而且花費不低。那么直接使用靶向藥物好了,這樣做真的合適嗎?
目前臨床常用的靶向藥物包括:美羅華-針對CD20強陽性彌漫大B細胞淋巴瘤;赫賽汀-針對Her-2陽性的乳腺癌或者胃癌;吉非替尼等-針對EGFR基因陽性的肺腺癌;愛必妥-常用于kras野生型的腸癌。這些藥物使用前必須做基因檢測。目前有一些抗血管生成的靶向藥物,比如恩度,貝伐單抗主要是抑制腫瘤血管生成,不需要做基因檢測。還有一些多靶點的靶向藥物問世,比如國產阿帕替尼,安羅替尼,由于靶點較多,使用前也無需行基因檢測。
由于不同的個體存在不同的基因,靶向治療并不適合所有的患者。在肺癌中,靶向治療主要應用于晚期非小細胞肺癌患者,這些患者體內某些基因發生了突變,其中較多見的是表皮生長因子受體(EGFR)基因突變、間變性淋巴瘤激酶(ALK)基因突變以及跨膜的受體酪氨酸激酶(ROS1)基因突變。EGFR基因突變陽性的概率,在我國非小細胞肺癌人中能達到30%以上,也就是說只有1/3的患者適合靶向藥物治療。只有不到10%的人存在ALK基因突變,有使用克唑替尼的適應癥。
所以說原則上,在選擇靶向藥物治療前都應該做基因檢測,這樣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否則有可能會延誤治療、沒有效果、浪費金錢。再者,靶向藥也象其它的化療藥一樣,都會有相應的、不同程度的副作用,所以,不做基因檢測就盲試靶向藥,對醫生來說,不符合診療規范,對患者來說可能沒有療效,只有副作用,這樣盲目使用也是非常不理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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