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處理廠應該離居民區多少米?國家在這方面有什么規定嗎?
《給排水手冊》第五冊中明確規定,城市污水處理廠的選址應距離居民區300米以上。
污水處理廠是從污染源排出的污(廢)水,因含污染物總量或濃度較高,達不到排放標準要求或不符合環境容量要求,從而降低水環境質量和功能目標時,必需經過人工強化處理的場所。
一般分為城市集中污水處理廠和各污染源分散污水處理廠,處理后排入水體或城市管道。有時為了回收循環利用廢水資源,需要提高處理后出水水質時則需建設污水回用或循環利用污水處理廠。
處理廠的處理工藝流程是有各種常用的或特殊的水處理方法優化組合而成的,包括各種物理法、化學法和生物法,要求技術先進,經濟合理,費用最省。設計時必須貫徹當前國家的各項建設方針和政策。
因此,從處理深度上,污水處理廠可能是一級、二級、三級或深度處理。污水處理廠設計包括各種不同處理的構筑物,附屬建筑物,管道的平面和高程設計并進行道路、綠化、管道綜合、廠區給排水、污泥處置及處理系統管理自動化等設計,以保證污水處理廠達到處理效果穩定,滿足設計要求,運行管理方便,技術先進,投資運行費用省等各種要求。
污水處理廠址的選定是城市和工業區的總體規劃的組成部分。廠址的選擇同城市和工業區排水管道的布置、處理后污水出路密切相關,應進行深入的調查研究和技術經濟比較,并應考慮以下原則:
1、廠址必須位于給水水源的下游;如果城鎮、工業區和生活區位于河流附近,廠址必須在它們的下游,而且要在夏季主風向的下風向,并應同城鎮、工業區、生活區以及農村居民點保持一定的距離,但又不宜太遠,,以免增加管道的長度。
2、廠址應盡可能與處理后出水的主要去向(如灌溉農田)或受納水體靠近。
3、充分利用地形,選擇有適當坡度的地區,以滿足污水處理構筑物和設備高程布置的需要,節省能源和動力。
4、盡可能少占和不占農田,并考慮后續建設發展的可能性。
一般城市規劃,廠礦區應遠離居民區。 不同的廠礦根據污染情況要求不一樣。 《給排水手冊》第五冊中明確規定,城市污水處理廠的選址應距離居民區300米以上。 但一般你的主張不會被支持,不可能因此政府掏幾億元給你挪廠子。如果形成集體影響,如全居民區都聯名上訪的話有可能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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