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界環境噪聲監測(廠界環境噪聲監測技術規范)
一、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監測頻率為多長時間?
分別在晝間、夜間兩個時段測量。夜間有頻發、偶發噪聲影響時同時測量最大聲級。
被測聲源是穩態噪聲,采用1min 的等效聲級。
被測聲源是非穩態噪聲,測量被測聲源有代表性時段的等效聲級,必要時測量被測聲源整個正常工作時段的等效聲級。
二、環境噪聲監測意義?
噪聲檢測的目的包括以了解噪聲對環境的污染或對人體的影響的危害情況,檢驗噪聲是否符合有關標準為目的。如:環境、家電、工廠、出廠設備有噪聲規定的測量等。
三、廠界噪聲和環境噪聲的區別?
位置不一樣:一個在廠界,一個在其他區域
執行標準不一樣:廠界執行廠界標準,區域執行區域標準
預測方法都一樣:都是背景噪聲與聲源增加值的疊加一個是針對營業性文化娛樂場所、商業性經營活動向環境排放的噪聲作出規定。
一個是針對工業企業(包括行政、事業單位)向環境排放的噪聲作出規定。
噪聲限值差別不大
四、環境噪聲監測后,表怎么填?
這問題太籠統了?因為如果是原始記錄的填寫:首先要填寫聲級計編號和校準記錄,檢測時先填寫天氣狀況(適合不適合監測),項目名稱、畫出項目所在地的簡圖,并標注是執行什么類標準,然后才是進行現場監測,監測的時候要監測所在點位的背景值,監測完后對應在原始記錄那填寫序號、監測點位、監測值和對應的背景值。
最后是監測人員簽名……
五、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是什么?
現行國標,未明確對低頻噪音進行界定,但對其等效聲壓級進行了規范。現行與居民住宅相關的,主要有3個標準: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22337—2008)、聲環境質量標準(GB 3096-2008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GB 12348—2008),根據居民住宅與發聲源的關系而劃分了相應的區域,區域范圍內又有相應標準限制。
確實擾民,又不達到限值標準的,則就需要參考其他相關關于自身權益的司法依據了。
六、環境噪聲、廠界噪聲時,一般應如何設置儀器?
應在工廠周圍有敏感建筑物的廠界布點。若廠界噪聲超標較重而敏感建筑距離又近,除在廠界外布點測量,還應在居民住宅區內測量,根據居民建筑物所在區域劃分的噪聲標準,確定噪聲影響的程度。
采用環境噪聲自動監測儀進行測量時,儀器動態特性為“慢”響應,采樣時間間隔不大于1 s
七、企業廠界噪聲要求1年監測幾次?
樓主,關于這個問題那就要看你們工廠,對于噪聲監測的要求了!如果你們是做iso14000認證也或者類似的相關認證,這個按照挪威船級社的要求是每半年提交由當地政府機構頒發的環境檢測合格證明。
如果你們是做排污申報,按照各地的要求不盡相同,這就要看你們當地環保排污申報那里對于噪聲監測的要求了!不過我們這里非主要污染物噪聲污染單位一般一年一次即可!主要污染物噪聲污染單位,一年四次!八、環境噪聲監測技術規范hj706-2015?
標準號不是hj706-2015,是HJ 706-2014,2015-01-01 實施
《環境噪聲監測技術規范 噪聲測量值修正》標準號為HJ 706-2014。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規范環境噪聲排放的監測與評價工作,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背景噪聲測量方法,噪聲測量值修正方法。本標準由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組織制訂。
九、請問有相關規定廠界噪聲的監測頻次嗎,如果在項目的環評報告中已經做了廠界噪聲的監測,以后還需要監測嗎?
對廠界噪聲的監測沒有規定監測頻次,但需要對不同時段進行監測(晚上和白天),環評報告做的是現狀評價,工廠做好后需要按程序進行環保“三同時”驗收監測,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運行,運行期間每年仍需進行廠界監測,一般來說有一到二次即可!
十、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中的3類標準,夜間為多少分貝?
第一類:白天60分貝,夜晚50分貝,適用于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
第二類:白天65分貝,夜晚55分貝,適用于工業區。第三類:白天70分貝,夜晚55分貝,適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線道路兩側區域,穿越城區的內河航道兩側區域。注:穿越城區的鐵路主、次干線兩側區域的背景噪聲(指不通過列車時的噪聲水平)限值也執行該類標準。本網站文章僅供交流學習 ,不作為商用, 版權歸屬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時未能及時與原作者取得聯系,若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到您的權益煩請告知,我們將立即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