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設備折舊年限是多少?
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電子設備為3年。?
2. 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為20年;?(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五)電子設備,為3年。
3. 企業在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壽命時,應考慮以下因素:
(1)該固定資產的預計生產能力或實物產量。
(2)該固定資產的有形損耗,如因設備使用中發生磨損,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蝕等。
(3)該固定資產的無形損耗,如因新技術的進步而使現有的資產技術水平相對陳舊、市
場需求變化使產品過時等。
(4)有關固定資產使用的法律或者類似的限制。
4. 固定資產折舊計提方式及年限規定,企業應當自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
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5. 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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