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污水排放標準是什么
一、生活污水排放標準是什么
城市污水處理排污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標準分為A標準和B標準,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國家和省確定的重點流域及湖泊、水庫等封閉或半封閉水域時,執行一級標準中A標準;排入GB3838地表水Ⅲ類功能水域執行一級標準的B標準。二級標準為出水排入GB3838Ⅵ、Ⅴ類水域時執行;三級標準為非重點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護區的建制鎮的污水處理廠,根據當地經濟條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采用一級強化處理工業時執行。但必須預留二級處理設施的位置,分期達到二級標準。
二、污水處理廠的特點
污水處理廠是從污染源排出的污(廢)水,因含污染物總量或濃度較高,達不到排放標準要求或不符合環境容量要求,從而降低水環境質量和功能目標時,必需經過人工強化處理的場所。一般分為城市集中污水處理廠和各污染源分散污水處理廠,處理后排入水體或城市管道。有時為了回收循環利用廢水資源,需要提高處理后出水水質時則需建設污水回用或循環利用污水處理廠。處理廠的處理工藝流程是有各種常用的或特殊的水處理方法優化組合而成的,包括各種物理法、化學法和生物法,要求技術先進,經濟合理,費用最省。設計時必須貫徹當前國家的各項建設方針和政策。因此,從處理深度上,污水處理廠可能是一級、二級、三級或深度處理。污水處理廠設計包括各種不同處理的構筑物,附屬建筑物,管道的平面和高程設計并進行道路、綠化、管道綜合、廠區給排水、污泥處置及處理系統管理自動化等設計,以保證污水處理廠達到處理效果穩定,滿足設計要求,運行管理方便,技術先進,投資運行費用省等各種要求。www.shblhb.net
從污染源排出的污(廢)水,因含污染物總量或濃度較高,達不到排放標準要求或不適應環境容量要求,從而降低水環境質量和功能目標時,必需經過人工強化處理的場所,這個場所就是污水處理廠,又稱污水處理站。
環保
三、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基本原則
制定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基本原則是:①盡量滿足環境質量標準的要求;②必須考慮所規定的容許排放量在控制技術上的可行性和經濟上的合理性;③必須考慮污染源所在地區的環境條件(如環境的自凈能力)和區域范圍內污染源的分布和特點等。
污染物排放標準按污染物形態分為:氣態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硫化氫、氯、氟以及顆粒物等的容許排放量;液態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廢水(廢液)中所含的油類、需氧有機物、有毒金屬化合物、放射性物質和病原體等的容許排放量;固態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填埋、堆存和進入農田等處的固體廢物中的有害物質的容許含量。此外,還有物理性污染物排放標準如噪聲標準等。適用范圍
污染物排放標準按適用范圍分為通用排放標準和行業排放標準。
通用排放標準
通用的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一定范圍(全國或一個區域)內普遍存在或危害較大的各種污染物的容許排放量,適用于各個行業。有的通用排放標準按不同排向(如水污染物按排入下水道、河流、湖泊、海域)分別規定容許排放量。行業的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某一行業所排放的各種污染物的容許排放量,只對該行業有約束力。因此,同一污染物在不同行業中的容許排放量可能不同。
行業排放標準
行業的污染物排放標準還可以按不同生產工序規定污染物容許排放量,如鋼鐵工業的廢水排放標準可按煉焦、燒結、煉鐵、煉鋼、酸洗等工序分別規定廢水中pH值、懸浮物總量和油等的容許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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