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給側改革下的30萬千瓦火電機組 究竟“何去何從”
電力系統電壓等級劃分為1000kV、500(750)kV、220(330)kV、110(66)kV、35kV、10kV。我國電力系統的主要特點為運行總量較大,但受地區經濟影響,發展并不均衡。按照發電廠接入電力系統有關技術規范,30萬千萬及以下機組一般情況下接入220kV電壓等級及以下電網。
那么在目前形勢下,30萬千瓦 火電機組 “何去何從”?具體分析如下:
1、電網結構及電源支撐因素
30萬千瓦及以下火電機組,在不同規模的電網中發揮的作用差異明顯。在我國,經濟發展較好的“三北衡旅”地區,負荷水平高,電網結構相對合理,以500kV為主網架,電氣距離較小,電源點相對集中,電網抵御事故能力強;經濟發展相對落后的西北、西南地區,負荷水平不高,電網結構相對薄弱,電源點相對分散,電氣距離較大,電網抵御事故的能力偏弱。一方面,“三北”經濟發達地區,各級電壓等級發展均衡,500kV網架密布,大容量電廠接入500kV電壓等級,直接和主要參與本地區供電平衡,為地區電力系統提供強有力的支撐,電網對30萬千瓦以下機組就地消納能力強,去產能帶來的影響不明顯。另一方面,經濟欠發達地區,包括西北、西南、東北廣大地區和三北的農網覆蓋地區,實際負荷占比超過70%,電網實際相對薄弱,大型電廠接入500kV網架以后,基本上不會就地消納,而多是送出,這樣本地區的220kV電網和接入220kV電網的電廠就承擔了地區供電平衡、保證電力系統安全穩定的作用。
一旦失去且沒有相應增量裝機,即只“壓小”而不“上大”,有可能導致局部系統的安全穩定性下降,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2、電網局部“卡脖子”因素
由于電網的差異性,必須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可一概而論。以一個或若干個500kV變電站為“單位”進行分析,每個500kV變電站下帶若干個220kV變電站,220kV變電站、線路和接入220kV電壓等級的電廠組成較為緊密的區域電網結構,500kV變電站和電廠作為“電源”,220kV變電站作為“負荷”,實現該“單位”內的平衡,一旦電廠產能減小,為了滿足負荷需求,變電站及相應線路負載率升高,可能出現過載問題。因此根據電網情況差異,需分析論證后確定去產能的可行性。
3、熱電聯產限制因素
熱電聯產機組 扮演多重角色,不能僅以容量論“去留”。 火力發電 按照作用劃分,可分為單一發電機組和熱電聯產機組。對于熱電聯產機組,一方面除供電外,還承擔區域內居民正常生產生活的熱需求,此類機組即使在去產能所限定的范譽坦圍內,短期內難以關停。另一方面,熱電聯產機組的建設是“以熱定電”,要遵循地區條件制約因素,不能一味強調大機組容量,應因地制宜,新建技術先進,效益顯著的熱電聯產、冷熱電聯供機組。
4.系統調峰、應急電源、與無功平衡因素
受電力系統特性制約,部分電廠除常規供電外,還承擔系統調峰、電源備用、無功平衡等作用,該類電廠數量雖然較少,發電小時較低,但作為電力系統正常運行的有效補充,一般情況下會在一定時間內保留。如位于北京地區的華能高碑店電廠,雖然已經列為淘汰產能,但目前作為北京市內應急電源,并未實施關停;原北京第二熱電廠自上世紀90年代即作為電網無功電源使用,僅為系統注入無功電流,直至數年前才真正退役,此類電廠一般情況下一般需要新建電廠的情況下配合關停。
5.其它問題
除技術可行性外,還存在一些其他因素影響煤電供給側改革進程。如電廠關停(含自備電廠)帶來的勞動力安置、土地開發再利用、地方利益博弈等問題。上一輪“上大壓小”實施中,華北地區某熱電公司為例,原有人員1300人左右。停產后,新建超超臨界機組,編制300人左右;同期異地新建其他電廠,編制800人左右;其余通過退休、內退等方式分流。上述案例由于機組以大帶小,基本可以實現人員再就業,但本次供給側改革一方面關停老舊機組,一方面限制咐虛凳新增機組,必然導致人員分流壓力增加,非技術性問題凸顯。
綜上,30萬級及以下機組去產能難以全部短期內實施!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得到,一是可關停機組容量比例并不會太高,考慮電網支撐、局部存在停機后電網“卡脖子”、供熱需求、應急調峰及部分非技術性因素影響,我們認為,本次供給側改革暫時不會涉及30萬千瓦級機組,主要集中于20萬千瓦級及以下運行時間長,狀況較差,且對系統影響較小的機組,關停大致在2000-4000萬千瓦左右數量級;二是部分因各類原因無法關停的機組,我們判斷除技術手段進行節能改造外,可通過出臺相關政策,采用冷熱備用、壓減出力、降低發電小時的方式實現去產能,同時提高高效機組利用小時,達到供給側改革的目的。
2012年8月,國務院印發《節能減排“十二五”規劃》,明確提出淘汰小火電2000萬千瓦。而從“十二五”伊始至2016年后期全國共關停小火電約
3300萬千瓦,幾乎也超出了關停的規劃目標。根據中電聯數據,截至2016年底,我國30萬千瓦及以上火電機組比例已提高至約88%,若參照國家能源局公布的煤電裝機容量9.43億千瓦計算,目前我國30萬千瓦以下等級的煤電機組容量總計約1.1億千瓦(含企業自備電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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