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業污水排放標準?
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456-2012
自2012年10月1日起,新建企業執行表2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根據環境保護工作的要求,在國土開發密度已經較高、環境承載能力開始減弱,或環境容量較小、生態環境脆弱,容易發生嚴重環境污染問題而需要采取特別保護措施的地區,應嚴格控制企業的污染物排放行為,在上述地區的企業執行表3規定的水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根據環境保護工作的要求,在國土開發密度已經較高、環境承載能力開始減弱,或環境容量較小、生態環境脆弱,容易發生嚴重環境污染問題而需要采取特別保護措施的地區,應嚴格控制企業的污染物排放行為,在上述地區的企業執行表3規定的水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四、煉焦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6171-2012
自2015年1月1日起,現有企業執行表2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根據環境保護工作的要求,在國土開發密度較高、環境承載能力開始減弱,或水環境容量較小、生態環境脆弱,容易發生嚴重水環境污染問題而需要采取特別保護措施的地區,應嚴格控制企業的污染物排放行為,在上述地區的企業執行表3規定的水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五、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
自2013年1月1日起,新建企業執行表2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根據環境保護工作的要求,在國土開發密度已經較高、環境承載能力開始減弱,或環境容量較小、生態環境脆弱,容易發生嚴重環境污染問題而需要采取特別保護措施的地區,應嚴格控制企業的污染物排放行為,在上述地區的企業執行表3規定的水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環境保護部公告2015年第19號
關于發布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修改單的公告
為進一步完善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我部決定修改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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