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排水受法律保護嗎?
新實施的《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中要求“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與環保《排污許可證》區別:
1. 許可對象不同:排污許可針對向環境排污,排水許可針對向城鎮市政下水道;
2. 2.許可依據不同:排污許可證依據《水污染防治法》,排水許可依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
3. 3.許可目的不同:排污許可對環境負責,屬于誰污染誰治理;排水許可對排水設施安全負責,屬于有償使用市政設施;
4. 4.許可標準不同:排污許可適用《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排水許可適用《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CJ343;
5. 5.發放主體不同:排污許可由環保部門發;排水許可由排水主管部門發;
6. 6.發放范圍不同:排污許可針對向環境直接排污的工業,特別是環保部門認定的重點排污戶;排水許可主要針對工業、建筑、餐飲、醫療等四類,以及地方確定的可能威脅排水設施安全的單位,對于可能排放第一類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質的工業,可以發雙重許可。
7. 一般來說,只要你是接入城鎮下水道的,就只需領排水許可,無需排污許可。
8. 辦理排水許可不收費。
污水處理的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環境保護部關于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實施意見》和《國務院關于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實施意見》中有規定。
法律依據:《環境保護部關于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實施意見》 第三條 排污單位承擔污染治理的主體責任,可依法委托第三方開展治理服務,依據與第三方治理單位簽訂的環境服務合同履行相應責任和義務。第三方治理單位應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及合同要求,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合同約定的責任。《國務院關于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實施意見》 第八條 排污企業承擔污染治理的主體責任,第三方治理企業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以及排污企業的委托要求,承擔約定的污染治理責任。
本網站文章僅供交流學習 ,不作為商用, 版權歸屬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時未能及時與原作者取得聯系,若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到您的權益煩請告知,我們將立即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