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d環境監測是什么意思?
一、tod環境監測是什么意思?
TOD是總需氧量,指水中能被氧化的物質,主要是有機物質在燃燒中變成穩定的氧化物時所需要的氧量,結果以O2的mg/L表示。
TOD值能反映幾乎全部有機物質經燃燒后變成CO2、H2O、NO、SO2…所需要的氧量。它比BOD、COD和高錳酸鹽指數更接近于理論需氧量值。但它們之間也沒有固定的相關關系。有的研究者指出,BOD5/TOD=0.1-0.6;COD/TOD=0.5-0.9,具體比值取決于廢水的性質。
TOD和TOC的比例關系可粗略判斷有機物的種類。對于含碳化合物,因為一個碳原子消耗兩個氧原子,即O2/C=2.67,因此從理論上說,TOD=2.67TOC。若某水樣的TOD/TOC為2.67左右,可認為主要是含碳有機物;若TOD/TOC>4.0,則應考慮水中有較大量含S、P的有機物存在;若TOD/TOC<2.6,就應考慮水樣中硝酸鹽和亞硝酸鹽可能含量較大,它們在高溫和催化條件下分解放出氧,使TOD測定呈現負誤差。
二、企業環境監測是什么意思?
環境監測是指對規劃和建設項目實施后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提出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并進行跟蹤監測的方法和制度。簡言之,就是間斷或連續地測定環境中污染物的濃度,觀察、分析其變化和對環境影響的過程。
環境監測是工業園區、企業等生產必不可少的環節,不進行環境監測就無法知道環境本底值,環境是否還有容量,預測項目投運后環境污染物的指標是否達標等。
三、法規是什么意思?
法律法規,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規、司法解釋、地方法規、地方規章、部門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以及對于該等法律法規的不時修改和補充。其中,法律有廣義、狹義兩種理解。廣義上講,法律泛指一切規范性文件;狹義上講,僅指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在與法規等一起談時,法律是指狹義上的法律。法規則主要指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民族自治法規及經濟特區法規等。
四、治安法規是什么意思?
治安方面的法律法規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制定主要目的:是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規范和保障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職責, 現行條例是根據2012年10月26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9次會議通過、2012年10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7號公布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決定》修正。
五、pop法規是什么意思?
歐盟POP法規
2004年,歐盟先后簽署了POP議定書和斯德哥爾摩公約,同年4月,歐盟頒布法規(EC) No 850/2004,開始對持久性有機污染物進行管控。此后,隨著社會進步及技術發展,又陸續發布修訂案對其進行修訂。
主要內容
附件I禁止物質清單
A部分—公約和議定書中列的物質以及僅公約中所列物質
B部分–僅議定書中所列物質
附件II限制物質清單
A部分—公約和議定書中列的物質以及僅公約中所列物質
B部分–僅議定書中所列物質
附件III降低排放的物質清單
附件IV第7條中廢棄物管理規定的物質清單
附件V 廢棄物管理
歐盟持久性有機物POP法規要求整理
最新動態
歐盟POPs法規新增六溴環十二烷(HBCDD)禁用,并闡明相關豁免newsletter下載(中文)
歐盟POP法規2016年3月22日合訂版
國際行動
國際社會曾呼吁各國采取行動,以減少和消除這些物質的生產、使用和釋放,為此,達成了兩個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文書:
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ENECE)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議定書(Protocol),1998年6月開放供簽署,2003年10月23日生效;
全球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Stockholm Convention),2001年5月開放供簽署,2004年5月17日生效。
六、執法規范是什么意思?
執法規范化是指:
1 依法懲處各類違法行為,保證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是社會主義法治原則的基本要求。
2 完善執法程序,嚴密的執法程序是規范執法的重要前提,也是執法公平公正的重要保障。
3 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濫用自由裁量權,同事不同罰,處罰畸重畸輕,顯失公平公正,也是當前群眾反映強烈的一個突出執法問題。
4 加強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共享,技信息化的發展深刻影響了社會變革,也為提升行政執法效能、強化行政執法監督注入了新的生機和活力,必須積極依托科技信息化手段。
5 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推行執法責任制,對于構建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體系,強化對執法權力的監督制約。
七、主干法規是什么意思?
主干,讀音為zhǔ ɡàn,漢語詞語,意思是主體部分,起決定作用的人物或力量。
法規指國家機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如我國國務院制定和頒布的行政法規,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和公布的地方性法規。設區的市、自治州(2015《立法法》最新修訂),也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報省、自治區的人大及其常委會批準后施行。法規也具有法律效力。
八、環境監測是什么大類?
環境監測是環境保護工作的基礎,是環境立法、環境規劃和環境決策的依據。環境監測是環境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
分類
按其監測目的,環境監測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1)監視性監測
監視性監測又稱為例行監測或常規監測,是對指定的有關項目進行定期的、長期的監測,以確定環境質量及污染源狀況、評價控制措施的效果,衡量環境標準實施情況和環境保護工作的進展。這是監測工作中量最大、面最廣的工作。監視性監測包括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的監督監測。
(2)特種目的監測
特種目的監測又稱為應急監測或特例監測,包括污染事故應急監測、糾紛仲裁監測、環評要求進行的監測、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監測等。
(3)研究性監測
研究性監測又稱為科研監測,是針對特定目的的科學研究而進行的高層次的監測,例如環境本地的監測及研究、標準分析方法的研究、標準物質的研制等。
九、環境監測粉塵是什么?
粉塵是指生產性的,一般指生產原料或產品在生產過程帶出來的粉塵。
十、環境監測專業是什么?
環境監測與評價專業是一門專業學科,主要培養掌握環境監測必需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能從事環境監測與環境現狀評價和管理工作的高級技術應用性專門人才。
中文名
環境監測與評價專業
修學年限
三年
專業代碼
C084701
一級學科
環境保護類C0847
二級學科
環境監測與控制技術C084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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