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計量器具屬于強制檢定的范圍(哪些計量器具屬于強制檢定的范圍內(nèi))
一、什么是強制檢定?實施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的范圍包括哪些?
一、實施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范圍包括兩部分,一是計量標準,即社會公用計量標準、部門和企事業(yè)單位使用的最高計量標準;二是工作計量器具,即直接用于貿(mào)易結算、安全防護、醫(yī)療衛(wèi)生、環(huán)境監(jiān)測方面的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目錄》的工作計量器具。
二、社會公用計量標準,部門和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使用的最高計量標準,為強制檢定的計量標準。強制檢定的計量標準和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統(tǒng)稱為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
二、強制檢定計量器具的范圍,強制檢定與非強制檢定的主要區(qū)別?
1、按計量檢定的目的和性質分類按計量檢定的目的和性質分類為:首次檢定、后續(xù)檢定、使用中的檢定、周期檢定和仲裁檢定。
2、按計量檢定的必要程序和我國依法管理的形式分類按計量檢定的必要程序和我國依法管理的形式分為強制檢定和非強制檢定。強制檢定與非強制檢定的區(qū)別:
1)強制檢定計量器具的范圍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范圍包括: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器具;部門和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使用的最高計量標準器具;用于貿(mào)易結算、安全防護、醫(yī)療衛(wèi)生、環(huán)境監(jiān)測等方面的列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檢定工作計量器具明細目錄》的工作計量器具。例如:兆歐表、絕緣電阻表、接地電阻測量儀等。
三、什么是強制檢定?哪些計量器具需要進行強制檢定?
強制檢定是指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所屬或者授權的計量檢定機構,對用于貿(mào)易結算、安全防護、醫(yī)療衛(wèi)生、環(huán)境監(jiān)測方面,并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目錄》的計量器具實行定點定期檢定。
四、眼鏡配制強制檢定計量器具有哪些?
焦度計,驗光儀和驗光鏡片箱,屬于配鏡驗光行業(yè)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須經(jīng)檢定合格才能使用。配鏡驗光是指使用驗光設備等計量檢測儀器對消費者眼睛的屈光狀態(tài)進行測量、分析并出具相關數(shù)據(jù)的活動。
焦度計、驗光儀和驗光鏡片箱是行業(yè)內(nèi)使用率較高的眼科光學儀器,其性能的穩(wěn)定、示值讀數(shù)的準確,關系到眼鏡制配行業(yè)配鏡質量、關系到每一位消費者的視力健康。
五、2022強制檢定計量器具目錄?
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器具,部門和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使用的最高計量標準器具,以及用于貿(mào)易結算、安全防護、醫(yī)療衛(wèi)生、環(huán)境監(jiān)測方面且列入強制檢定目錄的工作計量器具,屬于強制檢定計量器具。目錄為《市場監(jiān)管總局關于發(fā)布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的公告》(2019年第48號)的《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
六、計量器具強制檢定目錄及周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型式批準部分)
1. 測距儀:光電測距儀、超聲波測距儀、手持式激光測距儀;
2. 經(jīng)緯儀:光學經(jīng)緯儀、電子經(jīng)緯儀;
3. 全站儀:全站型電子速測儀;
4.水準儀:水準儀;
5. 測地型GPS接收機:測地型GPS接收機;
6. 液位計:液位計;
7.測厚儀:超聲波測厚儀、X射線測厚儀、電渦流式測厚儀、磁阻法測厚儀、γ射線厚度計;
8. 體溫計:測量人體溫度的紅外溫度計(紅外耳溫計、紅外人體表面溫度快速篩檢儀);
9. 輻射溫度計:工作用全輻射感溫器、工作用輻射溫度計、500℃以下工作用輻射溫度計;
10. 天平:非自動天平;
11. 非自動衡器:非自動秤、非自行指示軌道衡、數(shù)字指示軌道衡;
12. 自動衡器:重力式自動裝料衡器、連續(xù)累計自動衡器(皮帶秤)、非連續(xù)累計自動衡器、動態(tài)汽車衡(車輛總重計量)、動態(tài)稱量軌道衡、核子皮帶秤;
13. 稱重傳感器:稱重傳感器;
14. 稱重顯示器:數(shù)字稱重顯示器;
15. 加油機:燃油加油機;
16. 加氣機:液化石油氣加氣機、壓縮天然氣加氣機;
17. 流量計:差壓式流量計、速度式流量計、液體容積式流量計、轉子流量計、靶式流量變送器、臨界流流量計、質量流量計、氣體層流流量傳感器、氣體腰輪流量計、明渠堰槽流量計;
18. 水表:冷水表、熱水表;
19. 燃氣表:膜式煤氣表;
20. 熱能表:熱能表;
21. 風速表:輕便三杯風向風速表、輕便磁感風向風速表、電接風向風速儀;
22. 血壓計和血壓表:血壓計、血壓表;
23. 眼壓計:壓陷式眼壓計;
24. 壓力儀表:彈簧管式精密壓力表和真空表、彈簧管式一般壓力表、壓力真空表和真空表、膜盒壓力表、記錄式壓力表、壓力真空表及真空表、輪胎壓力表、壓力控制器、數(shù)字壓力計;
25. 壓力變送器和壓力傳感器:壓力變送器、壓力傳感器;
26. 氧氣吸入器:浮標式氧氣吸入器;
27. 材料試驗機:擺錘式?jīng)_擊試驗機、懸臂梁式?jīng)_擊試驗機、軸向加荷疲勞試驗機、旋轉純彎曲疲勞試驗機、拉力、壓力和萬能試驗機、非金屬拉力、壓力和萬能試驗機、電子式萬能材料試驗機、木材萬能試驗機、抗折試驗機、杯突試驗機、扭轉試驗機、高溫蠕變、持久強度試驗機;
28. 振動沖擊測量儀:工作測振儀、公害噪聲振動計、沖擊測量儀、基樁動態(tài)測量儀;
29. 測速儀:機動車雷達測速儀、定角式雷達測速儀;
30. 出租汽車計價器:出租汽車計價器;
31. 接地電阻測量儀器:接地電阻表、接地導通電阻測試儀;
32.?絕緣電阻測量儀:絕緣電阻表(兆歐表)、高絕緣電阻測量儀(高阻計);
33. 泄漏電流測量儀:泄漏電流測量儀(表);
34. 耐電壓測試儀:耐電壓測試儀;
35. 電能表:交流電能表、電子式電能表、分時計度(多費率)電能表、最大需量電能表、直流電能表;
36. 測量互感器:測量用電流互感器、測量用電壓互感器;
37. 電阻應變儀:電阻應變儀;
38. 場強測量儀:干擾場強測量儀、近區(qū)電場測量儀;
39. 微波輻射與泄漏測量儀:微波輻射與泄漏測量儀;
40. 心腦電測量儀器:心電圖機、腦電圖機、腦電地形圖儀、心電監(jiān)護儀;
41. 電話計時計費器:單機型和集中管理分散計費型電話計時計費器、IC卡公用電話計時計費裝置;
42.?噪聲測量分析儀器:聲級計、噪聲劑量計、噪聲統(tǒng)計分析儀、個人聲暴露計、倍頻程和1/3倍頻程濾波器;
43. 聽力計:純音聽力計、阻抗聽力計;
44. 醫(yī)用超聲源:超聲多普勒胎兒監(jiān)護儀超聲源、醫(yī)用超聲診斷儀超聲源、醫(yī)用超聲治療機超聲源、超聲多普勒胎心儀超聲源;
45.焦度計:焦度計;
46. 驗光機:驗光機;
47. 照度計:紫外輻射照度計、光照度計;
48. 醫(yī)用激光源:醫(yī)用激光源;
49.?活度計:放射性活度計、用152Eu點狀γ標準源校準鍺γ譜儀、低本底α、β測量儀、α、β和γ表面污染儀、γ放射免疫計數(shù)器;
50. 環(huán)境與防護劑量(率)計:環(huán)境監(jiān)測用X、γ輻射熱釋光劑量測量裝置、環(huán)境監(jiān)測用X、γ輻射空氣吸收劑量率儀、輻射防護用X、γ輻射劑量當量(率)儀和監(jiān)測儀、直讀式驗電器型個人劑量計、個人監(jiān)測用X、γ輻射熱釋光劑量測量裝置、X、γ輻射個人報警儀、中子周圍劑量當量測量儀;
51. 劑量計:治療水平電離室劑量計、γ射線水吸收劑量標準劑量計(輻射加工級)、γ射線輻射加工工作劑量計、電子束輻射加工工作劑量計;
52. 醫(yī)用輻射源:外照射治療輻射源、醫(yī)用診斷X輻射源、醫(yī)用診斷計算機斷層攝影裝置(CT)X射線輻射源、γ射線輻射源(輻射加工用);
53. 測氡儀:測氡儀;
54. 熱量計:氧彈熱量計、水流型氣體熱量計、示差掃描熱量計;
55. 糖量計:手持糖量計、手持折射儀;
56. 電導儀:電導儀;
57. pH計:實驗室pH(酸度)計、船用pH計;
58. 分光光度計:可見分光光度計、單光束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雙光束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熒光分光光度計、色散型紅外分光光度計、紫外、可見、近紅外分光光度計、全差示分光光度計;
59. 光譜儀:發(fā)射光譜儀、波長色散X射線熒光光譜儀;
60. 旋光儀:旋光儀、旋光糖量計;
61. 色譜儀:氣相色譜儀、液相色譜儀、離子色譜儀、凝膠色譜儀;
62. 濁度計:濁度計;
63. 煙塵粉塵測量儀:煙塵測試儀、粉塵采樣器、光散射式數(shù)字粉塵測試儀;
64. 總懸浮顆粒物采樣器:總懸浮顆粒物采樣器;
65. 大氣采樣器:大氣采樣器;
66. 水質分析儀:覆膜電極溶解氧測定儀、水中油份濃度分析儀、化學需氧量(COD)測定儀、氨自動分析儀、生物化學需氧量(BOD5)測量儀、硝酸根自動監(jiān)測儀、總有機碳分析儀、離子計;
67.?有毒有害氣體檢測(報警)儀:二氧化硫氣體檢測儀、硫化氫氣體分析儀、一氧化碳檢測報警器、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紅外線氣體分析器、煙氣分析儀、化學發(fā)光法氮氧化物分析儀;
68. 易燃易爆氣體檢測(報警)儀: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光干涉式甲烷測定器、催化燃燒式甲烷測定器、催化燃燒型氫氣檢測儀;
69. 汽車排放氣體測試儀:汽車排放氣體測試儀;
70. 煙度計:濾紙式煙度計、透射式煙度計;
71. 測汞儀:測汞儀;
72. 水分測定儀:烘干法谷物水分測定儀、電容法和電阻法谷物水分測定儀、原棉水分測定儀;
73. 呼出氣體酒精含量探測器:呼出氣體酒精含量探測器;
74. 光度計:火焰光度計、非色散原子熒光光度計;
75.血細胞分析儀:血細胞分析儀。
七、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必須有縣級計量行政部門檢定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第二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可以根據(jù)需要設置計量檢定機構,或者授權其他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執(zhí)行強制檢定和其他檢定、測試任務。
八、強制檢定計量器具目錄實施細則?
一、列入《目錄》且監(jiān)管方式為“型式批準”和“型式批準、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應辦理型式批準或者進口計量器具型式批準;其他計量器具不再辦理型式批準或者進口計量器具型式批準。
二、列入《目錄》且監(jiān)管方式為“強制檢定”和“型式批準、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使用中應接受強制檢定,其他工作計量器具不再實行強制檢定,使用者可自行選擇非強制檢定或者校準的方式,保證量值準確。
三、各級市場監(jiān)管部門對不在《目錄》型式批準范圍內(nèi)的計量器具,已經(jīng)受理但尚未完成型式批準的,依法終止行政許可程序;各級計量技術機構對不在《目錄》強制檢定范圍內(nèi)的工作計量器具,已經(jīng)受理但尚未完成檢定的,繼續(xù)完成檢定工作。
四、根據(jù)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的結構特點和使用狀況,強制檢定采取以下兩種方式:
1.只做首次強制檢定。按實施方式分為:只做首次強制檢定,失準報廢;只做首次強制檢定,限期使用,到期輪換。
2.進行周期檢定。
五、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的檢定周期,由相應的檢定規(guī)程確定。凡計量檢定規(guī)程規(guī)定的檢定周期做了修訂的,應以修訂后的檢定規(guī)程為準。
其中,電動汽車充電樁延期至2023年1月1日起實行強制檢定。鼓勵各地方對其具體強制檢定方式予以探索。
六、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的強檢方式、強檢范圍及說明見《目錄》。
七、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市場監(jiān)管總局關于發(fā)布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的公告》(2019年第48號)廢止,其中第四項廢止的相關文件依然廢止。
九、強制檢定計量器具怎么在網(wǎng)上申請?
1、登錄網(wǎng)站中國電子質量監(jiān)督公共服務門戶網(wǎng) http://psp.e-cqs.cn/
2、進入注冊頁面,選擇企業(yè)用戶,按照提示如實填寫信息,點擊提交完成注冊。企業(yè)用戶有網(wǎng)站確認過程,注冊后,網(wǎng)站會發(fā)確認短信到注冊手機上,確認賬戶注冊成功后,可進行下一步操作。
3、登錄成功后進入首頁面選中強制檢定工作計量器具業(yè)務管理系統(tǒng)
4、選中強檢計量器具臺賬維護,錄入計量器具信息
5、點擊“新增”增加強檢計量器具
6、根據(jù)計量器具銘牌信息及使用信息如實填寫即完成計量器具信息維護,錄入完成后點擊確定即完成一件計量器具錄入工作,如需增加器具,重復第6步操作。
7、計量器具檢定預約操作,點擊強檢器具預約申請進入預約界面
8、點新增,勾選待選計量器具信息,提交完成預約申請
十、計量器具在何種情況下強制檢定?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下列計量器具屬于強制檢定計量器具:
1、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器具;
2、部門和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使用的最高計量標準器具;
3、用于貿(mào)易結算、安全防護、醫(yī)療衛(wèi)生、環(huán)境監(jiān)測方面的列入國家強制檢定目錄的工作計量器具;
4、法律法規(guī)明確規(guī)定的其他強制檢定計量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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