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治理的研究目的和意義?
土壤污染治理的研究的目的是為了更好找到解決治理污染的方法,對一個民族的延續,國家的發展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意義一
土壤污染與大氣、水污染同樣受到社會關注,土壤污染防治作為重大環境保護和民生工程,已納入國家環境治理體系。長期以來,我國一些地區經濟發展方式較為粗放,污染物排放總量居高不下,土壤作為污染物的最終受體,受到明顯影響。
意義二
土壤污染問題成為亟須解決的重大環境問題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突出問題,進行治理非常必要。
意義三
治理土壤污染,直接關系到農產品質量安全、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意義四
土壤污染防治確實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它影響我們的米袋子、菜籃子、水缸子安全,并且土壤污染相對大氣污染、相對水污染來講,它的防治難度更大,也因此必須高度重視,下更大的力氣、更大的功夫抓緊推動。
河道底泥檢測標準?
河流底泥一般都是用土壤標準,有些用地區背景值做評價依據。 《土壤環境質量標準》(GB 15618-1995),本標準按土壤應用功能、保護目標和土壤主要性質,規定了土壤中污染物的最高允許濃度指標值及相應的監測方法。 Ⅰ類主要適用于國家規定的自然保護區(原有背景重金屬含量高的除外)、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源地、茶園、牧場和其他保護地區的土壤,土壤質量基本 保持自然背景水平。 Ⅱ類主要適用于一般農田、蔬菜地、茶園、果園、牧場等土壤,土壤質量基本上對植物和環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 Ⅲ類主要適用于林地土壤及污染物容量較大的高背景值土壤和礦產附近等地的農田土壤(蔬菜地除外)。土壤質量基本上對植物和環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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