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公路設計規范?
總 則
為加強農村公路建設的技術指導,確保建設質量,提高投資效益,根據《公路工程技術標準》,結合農村公路建設實際,制定《農村公路建設標準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本《指導意見》適用于鄉級(包括鄉級)以下的農村公路新、改建工程。西部縣際公路特殊路段可參照執行。 農村公路建設應堅持“規劃先導、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分步實施”的基本原則,走可持續發展之路,合理利用土地資源,注重環境保護,結合村鎮綜合整治,改善農村的交通和生產生活環境。 農村公路建設標準原則上應執行《公路工程技術標準》。 因受經濟、地形、地質和其他自然條件限制實施困難的路段(以下簡稱受限路段),經技術經濟論證并報審通過,可按本《指導意見》執行。但是,當條件具備時應盡快改建,以達到等級公路標準。 農村公路中未達到《公路工程技術標準》規定的等級標準的路段不應納入等級公路統計。 農村公路設計交通量的預測應符合《公路工程技術標準》的有關規定,其中四級公路的設計交通量推薦按10年預測。
編輯本段控制要素
農村公路設計交通量換算采用小客車為標準車型。 除受限路段外,農村公路設計速度應按《公路工程技術標準》有關規定執行,受限路段的設計速度推薦按不低于10km/h控制。 不同路段交通量變化較大時可采用不同標準分段實施,不同設計速度的路段間應設置過渡段,變更點應選擇在駕駛員能夠明顯判斷路況發生變化的地點,并設置警示標志。 一條路線宜采用同一凈高,一般不宜小于4.50m。經技術經濟論證可以適當降低,但應滿足當地農村公路的運輸需求。
編輯本段路 線
一般規定
1 路線設計應結合沿線的地形、地貌、地質、水文條件,根據工程造價、社會環境等因素進行路線方案比選及技術經濟論證,合理運用技術指標,綜合考慮平、縱、橫三個方面要素,保證線形連續、均衡,行車安全。 2 貫徹保護耕地、節約用地的原則;少拆房屋、少動遷公用事業管線;充分利用舊路,安全利用原有橋隧,避免大改大調或大填大挖,防止誘發新的地質病害;方便農(牧)民出行,服務城鎮化;注意與沿線地形、地物、環境和景觀相協調,保護自然生態環境和文物古跡。 3 盡量避免穿越滑坡、泥石流、軟土、沼澤等地質不良地段和沙漠、多年凍土等特殊地區。必須穿過時應縮小穿越范圍,并采取必要的工程技術處理措施。
路基寬度
(包括車道和路肩寬度)應嚴格執行《公路工程技術標準》規定,其中,受限路段雙車道路面寬度應不小于5m,單車道路面寬度應不小于3m。采用單車道路面的,單側路肩寬度應不小于0.75m。 單車道公路應在適當距離內設置錯車道。錯車道應設在駕駛人員能看到相鄰兩錯車道間駛來車輛的有利地點,路基寬度不宜小于6.5m,有效長度不應小于20m。 連續的長陡下坡路段,危及行車安全處應設置避險車道。 受限路段一般地區最大縱坡不應大于10%,海拔2000m以上或積雪冰凍地區最大縱坡不應大于8%。當采用最大縱坡時,其最大坡長應不大于《公路工程技術標準》規定。 受限路段設有超高的平曲線,其合成坡度值不宜超過11%(海拔2000m以上或積雪冰凍地區除外)。 受限路段的停車視距、會車視距、最小圓曲線半徑、最小坡長、不同縱坡的最大坡長、豎曲線的最小半徑等技術指標,經技術經濟論證可適當降低。但不應出現不利因素的組合,并設置交通安全設施,保證行車安全。 當受限路段采用回頭曲線時,其技術指標宜參照《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J-97)有關規定,經技術經濟論證合理確定,并應設置交通安全設施和必要的限速標志。
編輯本段路基路面
一般規定
1 路基路面設計應根據使用功能、技術等級、交通量、地形、地質、材料和施工方法等因素綜合考慮,尤其應重視排水與防護設施設計,既要有足夠的強度和穩定性,又要經濟合理。 2 因受自然、經濟和其他條件限制不能一次到位的路面工程,應按照總體設計、分期實施的原則先通后暢,使前期工程在后期能充分利用。 3 通過特殊地質和水文條件的路段,應作好調查研究,結合當地實踐經驗進行個別設計。
標準
路基宜采用水穩性好的材料填筑,一般路段路肩邊緣應高出路基兩側地面積水0.5m以上,確保路基最小填土高度。沿河及受水侵淹的路段路基標高應高出設計洪水頻率的計算水位加壅水高、波浪侵襲高和0.5m的安全高度。其中,四級公路設計洪水頻率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路基壓實。當采用磚塊、片(塊)石、水泥混凝土預制塊等聯鎖塊路面時,路基壓實度可適當降低。路基強度和穩定性達不到要求,或因缺乏壓實機械及未做分層碾壓導致壓實度不足的填方路段,應暫緩實施路面工程或采取簡易路面過渡,待路基自然沉降穩定后再鋪筑新路面。 路基防護應結合當地水文、地質及地產材料等情況,針對易塌方的高邊坡、不穩定的高路堤、受沖刷較大的沿河路段等重點路基部位,采用護岸、擋土墻、石砌護坡、石籠、拋石等工程防護和種植灌木等植物防護相結合的綜合防護措施,防治路基病害,保證路基穩定。 地形特別險峻、工程量巨大、易發生塌方的改建路段,在滿足機動車通行的前提下,可維持原路基和防護的穩定狀態,同時應設置必要的交通安全設施。 路面設計標準軸載為雙輪組單軸100KN。 路面類型應根據交通量、自然和社會環境、地產材料和建設資金狀況等因素合理選用。 1 有條件的地區提倡采用瀝青混凝土路面和水泥混凝土路面。 2 一般地區可采用瀝青貫入式、瀝青碎石、瀝青表面處治、石塊、混凝土塊、磚塊等類型路面。 3 分期修建的工程可采用砂石、貧混凝土砂礫等類型路面。 4 季節性的寬淺河流、泥石流路段上可修建過水路面。 5 山勢險峻、急彎、陡坡路段應采用摩阻系數較大的路面,潮濕和過濕路段不應采用磚鋪路面。 6 積雪冰凍地區,公路等級較低的路段不宜采用瀝青路面和水泥路面,宜修建砂石路面。 應充分利用當地材料合理進行路面結構設計,各結構層厚度,有條件時按規范計算確定;受條件限制的,可適當降低,但不應小于表4.0.8規定的最小厚度。 表 各類路面結構層最小厚度 結構層 結構層類型 施工最小厚度(cm)
鋪裝路面 瀝青混凝土 3.0
水泥混凝土 18.0
簡易鋪裝路面 瀝青石屑 1.5
瀝青碎石 2.5
瀝青貫入式 4.0
瀝青砂 1.0
瀝青表面處治 1.0
乳化瀝青稀漿封層 0.6
未鋪裝路面 砂石路面 10
磚塊路面 12
水泥混凝土塊路面 10
塊石路面 15
基層 水泥穩定類 15
石灰穩定類 15
工業廢渣類 15
柔性基層 8
使用功能有特殊要求的農村公路,如重載車輛較多的礦區公路等應結合實際交通量及交通組成情況進行專項設計。 路基路面排水應結合沿線氣象、地形、地質、水文等自然條件,設置必要的地面排水、地下排水設施,并與沿線橋涵排水、農田水利排灌系統相結合,形成良好的排水系統。一般路段應設置梯形土邊溝,沖刷嚴重的山區路段應設置硬化邊溝,邊溝底寬和溝深不宜小于0.4m,村鎮路段邊溝應按本《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
編輯本段橋 涵
一般規定
1 橋梁應兼顧因地制宜、便于施工、就地取材和利于養護等因素,根據所在公路的功能要求、性質和預期發展的需要,按照“安全、實用、經濟、適當照顧美觀和有利環保”的原則進行設計。 2 新建橋涵推薦采用標準跨徑、技術成熟、容易施工、經濟實用的橋(涵)型。一般宜修建簡支梁橋,基礎承載力滿足要求可修建拱橋,季節性的寬淺河流上可修建漫水橋,跨徑較小、水文地質情況適宜的橋梁推薦采用輕型橋臺。原有橋梁應根據水文地質條件、交通組成、原橋使用狀況等因素確定利用方案。 3 橋涵應考慮農田排灌的需要,靠近村鎮、鐵路及水利設施的橋梁要適當考慮綜合利用,必要時應修建導流構造物或防護構造物。
標準
新建橋涵設計的汽車荷載等級應采用公路—Ⅱ級以上標準(包括公—Ⅱ級)。原有利用的大中橋和重型車輛少的四級公路新建橋涵設計可采用公路—Ⅱ級車道荷載效應的0.8倍,車輛荷載效應可采用0.7倍。 橋面寬度一般不宜小于6m,單車道路段橋面寬度不宜小于4.5m;當橋梁寬度小于路基寬度時,橋頭引道應設置漸變路段,單側漸變長度不小于20m。 村鎮行人密集區橋梁應設人行道,寬度不宜小于0.75m。 大橋及50 m以上(包括50 m)中橋應設置防撞墻(或護欄),其余中、小橋應設置安全帶(或低欄桿)。 原有橋梁應本著經濟、安全的原則合理利用。 1 大中橋應進行專業技術鑒定,達不到荷載等級的可采取加固、部分利用、限載或拆除新建等方案;小橋應對其行車的安全性進行論證,確定是否利用。 2 舊橋加寬應采用與原有橋梁相同(或相近)的結構型式、跨徑,并以新舊橋共同受力為宜,提倡橋梁加寬與加固同步進行,并達到荷載等級要求。使用狀況良好,因經濟、技術和其他因素不能加寬、加固的橋梁應設置窄橋或限載標志。 涵洞設置應滿足路基排水的要求,涵頂填土應滿足最小厚度要求,涵洞類型宜采用圓管涵等經濟實用的涵洞型式。
編輯本段隧 道
一般規定
1 根據公路功能和發展的需求,遵照安全、經濟、利于保護生態環境的原則,綜合考慮路線所處路段的地形、地質、施工、養護等因素,路基開挖深度在25 m以上時,應進行技術經濟論證,確定是否修建隧道。 2 農村公路不宜修建中長隧道,一般應修建雙車道隧道。在解決行政村通公路、年平均日交通量小于400輛以下且施工難度大等特殊情況下可修建單車道隧道。不具備改造條件的原有單車道隧道,可通過設置信號燈或其他有效的交通安全設施后繼續利用。
標準
新建雙車道隧道寬度不應小于7.50 m,新建單車道隧道寬度不應小于4.00m。一般可不設人行道,應設置避車洞和相應的警告、禁令標志。 應重視隧道排水與防水設計。有條件的隧道可以采用全斷面防排水措施,一般隧道應對基巖裂縫水和滲水采取洞內疏導和洞外截水等綜合措施,保證行車安全及隧道結構和設備的正常使用。 短隧道可不設置通風、照明、通訊、警報、消防等設施設備。 單車道隧道應采用直隧道,長度不宜超過250 m。寬度小于所在公路的路基寬度或路基寬度小于6.5m時,洞外兩端應設置錯車道,寬度應不小于6.5m,其有效長度應不小于30m,兩端接線應有不短于50m的過渡段。 隧道原則上應根據圍巖情況進行襯砌。地質構造變動小,無斷裂(層),層狀巖呈單斜構造,節理不發育等硬質IV、V類圍巖,經過技術論證,局部可不進行襯砌。 原有隧道應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利用。在確定是否利用或改建時應對其進行技術鑒定(包括安全性論證)及專項設計。采取加固、增設防排水措施、改善洞口段條件、設置標志等綜合處治措施,確保主體結構的強度、穩定性和耐久性。
編輯本段交通工程及沿線設施
一般規定
1 交通工程及沿線設施應遵循“確保安全、經濟適用”的原則,根據公路的使用功能、等級、交通量,結合當地的自然條件與路基路面的具體情況進行設置,作到醒目、牢固。 2 受限路段交通安全設施應與公路主體工程同步完成。 農村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線設施應達到D級或以上等級。 農村公路應配置必要的交通安全設施。
標準
1 在高路堤、橋頭引道、陡坡、急彎、臨水庫、沿江、傍山險路、懸崖凌空等危險路段,應在路側設置限速、警示、警告標志和護柱、石砌護墩、石垛等安全設施,有條件的地方可設鋼質護欄;橋頭引道、漫水橋、過水路面等路段應設置警示標志;漫水橋、過水路面上應設置標桿。 2 在視距不良的急彎路段,應根據需要設置線形誘導標志、警告、減速等標志;在平面交叉路口,應設置道口標志等必需標志。 3 連續長陡下坡路段應在適當位置設置減速裝置。 4 受限路段應在起終點處設置減速、限載、限高等警告標志。 在急彎、陡坡、大型構造物、學校等特殊路段應設置警告、禁令標志及必要的指示標志。 有條件的農村公路可設置里程碑、漆劃標線。 提倡農村公路結合防護工程進行綠化,改善視覺環境,增強行車安全,滿足行車視距要求。
編輯本段村鎮路段
一般規定
按照統籌規劃、綜合整治、因地制宜的原則,提倡將農村公路建設與人口相對集中的鄉鎮、行政村的綜合治理結合起來,加強村鎮路段標準化建設。 村鎮路段路面推薦采用水穩性好、壽命長的路面型式,寬度不宜小于一般路段路面寬度,并可根據當地經濟能力和發展需求等實際情況適當加寬,路肩采用適當形式硬化處理。
標準
結合當地實際情況設置綜合排水設施,排水邊溝尺寸和斷面型式應滿足功能要求。推薦采用干砌片(卵)石、漿砌片(卵)石、鋼筋混凝土預制槽(塊)等型式。通過較大集鎮路段可以結合小城鎮建設采用暗排型式。 路面和房屋住宅提倡以適當方式統一分離,鼓勵采用綠籬、栽花、植草等形式進行綠化、美化。 主要道口應采用水穩性好的材料進行硬化,并合理設置過道涵(管),確保排水通暢。 通客運班車的村鎮路段可根據實際需要設置固定客運班車站點及標 志,保證行車安全。
編輯本段農村公路建設與高等級公路的主要區別有
1、交通量小,等級較低,有時不好劃分,甚至前述的等級標準往往也難以滿足;2、資金緊缺,特別是西部落后地區,幾乎全靠國家撥款;3、因地制宜的技術理念最為充分;4、養護管理存在諸多有待加強和改進之處;5、雖然有時是服務少數人,但其對當地社會經濟發展起著至關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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