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界定,如何區分固體廢物、廢水和廢氣?
1、《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固體廢物的概念,在該法規定:所謂固體廢物是指在生產建設、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污染環境的固態、半固態廢棄物質。
2、如何區分固體廢物、廢水和廢氣:
(1)最有效的區分方法的看廢棄物質(廢水、廢氣、廢渣)的形態:固體廢物的形態是固態、半固態廢棄物質;而廢氣是氣態、廢水是液態;
(2)固態廢物的存在,具有相對固定性;而廢水、廢氣具有流動性、擴散性;
(3)固態廢物的比重大于2kg/m3,;而廢水的 比重略大于1kg/m3、廢氣的 比重則更低;
3、固體廢物是相對于有用的固體物質而言的,它只是相對于某一個方面或某一個過程沒有使用價值,但有可能是另一個過程或方面的原料,因此,這樣的廢物可以成為“放錯地方的原料”而不是廢物。這就是廢物資源化的問題。
4、固體廢物在該法定義中給出來源,由此可以對固體廢物 進行分類:工業固體廢物、礦業固體廢物、城市垃圾、農業固體廢物和放射性固體廢物。
5、固體廢物本身是污染物,所以存在固體廢物污染。它主要是指進入大氣水體的固體廢物,就會造成大氣污染、水體污染。所以將固體廢物資源化、無害化的處理,就是防止固體廢物造成大氣污染、水體污染的最好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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