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排放標準 2021
一、污水排放標準 2021
污水排放標準 :
污水排放標準是指水污染物的排放標準,具體可以分為國家排放標準、地方排放標準和行業標準。該標準是根據受納水體的水質要求,結合環境特點和社會、經濟、技術條件,對水污染物或有害因子的允許排放量(濃度)或限值,是判定排污活動是否違法的依據。具體執行標準可以是嚴于國家排放標準的地方排放標準或行業標準。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水體的使用功能以及有關地區的經濟、技術條件,確定該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的省界水體適用的水環境質量標準,報國務院批準后施行。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十二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制定國家水環境質量標準。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國家水環境質量標準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制定地方標準,并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第十三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水體的使用功能以及有關地區的經濟、技術條件,確定該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的省界水體適用的水環境質量標準,報國務院批準后施行。第十四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水環境質量標準和國家經濟、技術條件,制定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對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中已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于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準須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
向已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水體排放污染物的,應當執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第十五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水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國家或者地方的經濟、技術條件,適時修訂水環境質量標準和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二、養殖污水排放標準有哪些?
目前養殖污水排放相關國家標準有《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農田灌溉水質標準》。浙江省、山東省和廣東省已制定了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地方標準。
我國于1996年發布了《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規定了69種水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及部分行業最高允許排水量,其中與養殖污水有關的污染物指標及其限值如下表所示。
污染物 一級水質 二級水質 三級水質BOD5(毫克/升) 30 60 300COD(毫克/升) 100 150 500SS(毫克/升) 70 200 400NH+4-N(毫克/升) 15 25 ―P(毫克/升) 0.5 1.0 ―硫化物 1.0 1.0 2.0氰化物 0.5 0.5 1.0Cu 0.5 1.0 2.0Zn 2.0 5.0 5.02001年我國針對養殖污水排放制定了《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596―2001),主要污染物及限值見下表,但是該標準實施已10余年,而且隨著社會發展和人們對環保問題的重視,該標準已經不能滿足生產和環保要求,目前正在修訂中。浙江省、山東省和廣東省分別于2005年、2005年和2009年發布了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地方標準DB 33/593―2005、DB 37/534―2005、DB 44/613―2009,這些地方標準根據當地的環保新形勢,對養殖污水排放提出了更高要求,這些標準的各項排放參數限值均比GB 18596―2001更低。
污染物指標 標準值BOD5(毫克/升) 150COD(毫克/升) 400SS(毫克/升) 200NH+4-N(毫克/升) 80TP(毫克/升) 8.0糞大腸菌群(個/毫升) 10000蛔蟲卵(個/升) 2.0養殖污水除了達標排放外,也可經過適當處理后作為灌溉用水用于農業生產,此時,可參照《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 5084―2005)執行,該標準對灌溉稻田、旱地和蔬菜的水質分別提出了污染物的限制要求見下表。
污染物 稻田 旱地 蔬菜BOD5(毫克/升) 60 100 40,15COD(毫克/升) 150 200 100,60SS(毫克/升) 80 100 60,15大腸菌(個/100毫升) 4 000 4 000 2 000,1 000蛔蟲卵(個/升) 2 2 2,1氯化物 350鉛 0.2砷,鉻 0.1鎘 0.01汞 0.001
三、國家污水排放標準,目前最新版本為?分為哪幾類?
GB 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
污水海洋處置工程污染控制標準GB 18486-2001
一、制漿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544―2008)
二、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1900―2008)
三、羽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1901―2008)
四、合成革與人造革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21902―2008)
五、發酵類制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21903―2008)
六、化學合成類制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21904―2008)
七、提取類制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1905―2008)
八、中藥類制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21906―2008)
九、生物工程類制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21907―2008)
十、混裝制劑類制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1908―2008)
十一、制糖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1909―2008)
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medical organization
GB 18466-2005
你如果問的是城鎮污水排放標準的話,最新的是2002年的版本,分為3級,其中第一級分為AB兩級
這個,你要具體哈。城鎮污水的,最新的是2002的。分4類,一級A,一級B,二級,三級.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 有行業標準的優先執行行業標準
從國家環保部網站上找,在環境保護標準一欄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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