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廠對環境污染的環評,國家的規章制度是怎么規定的
化工廠對環境的污染主要是有機\無機廢物的污染,這些物質可以通過設備泄漏污染大氣,通過風向四周傳播;還可以通過污水排放污染河流和地下水,長時間不能得到凈化,被動植物吸收利用或者直接被人引用,直接毒害人體,危及健康;還可以通過滲透作用長期浸潤土壤,造成土壤吸附有毒物質,在降水及植物生長作用下,擴散傳播.化工廠的毒物非常復雜,不同類型的化工廠特征污染物不同,有的排放含氨含硫的廢物,也有含有苯、醛、醚類物質的,化學特性不同,危害程度不同.控制污染的關鍵是密閉和治理,防止泄漏、滲漏、溢散、擴散,并通過針對性的治理措施降低、消滅污染.控制化工廠的環境污染,監管非常重要,提高違法成本是目前需要切實加強的首要工作,群眾監督是實現這一過程的重要一環.
城市環境執法人員的哪些行為需追究責任
環境保護行政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執法過錯責任:
(一)拒不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以及人民政府關于環境保護的決定、命令的;
(二)制定或采取與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國家環境保護政策相抵觸的規定或者措施,經指出仍不改正的;
(三)違反國家有關產業政策,造成環境污染或者生態破壞的;
(四)對嚴重污染環境的企業事業單位不依法責令限期治理或者不按規定提請取締、關閉、停產的;
(五)在組織環境影響評價時弄虛作假或者有失職行為,造成環境影響評價失實;
(六)不按照法定條件或者違反法定程序審核、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或者在審批、審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時收取費用;
(七)不按照規定核發排污許可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經營許可證、核與輻射安全許可證以及其他環境保護許可證,或者不按照規定辦理環境保護審批文件的;
(八)違規批準減繳、免繳、緩繳排污費的;
(九)不按照法定條件或者違反法定程序,對環境保護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的;
(十)擅自委托環境保護違法行為行政處罰權的;
(十一)違法實施查封、扣押等環境保護強制措施,給公民人身或者財產造成一定損害或者給法人、其他組織造成一定損失的;
(十二)發現環境保護違法行為或者接到對環境保護違法行為的舉報后不及時予以查處,造成環境污染和社會不良影響的;
(十三)對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核與輻射安全許可證等環境保護許可證件或者批準文件的單位不履行監督管理職責,造成一定后果的;
(十四)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或者生態破壞事故,不按照規定報告或者在報告中弄虛作假,或者不依法采取必要措施或者拖延、推諉采取措施,致使事故擴大或者延誤事故處理的;
(十五)對依法應當移送有關機關處理的環境保護違法違紀案件不移送,致使違法違紀人員逃脫處分、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的;
(十六)其他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法定職責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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