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督、巡撫、將軍、都統、提督、總兵,誰的官職大?
根據史書上的記載,總督、巡撫、將軍、都統、提督、總兵這六個官職,雖然在很多朝代也有零零散散的出現過,但它們在同一時期全部出現的情況,只有在清朝。所以,我們就根據清朝的官制,來討論下這六個官職的大小。
首先,清朝的管制,大體上是承襲明朝的,共有九品十八個級別,分中央官職和地方官職兩類。這里所提到的這個六個官職,基本都屬于是地方官職。其中,總督、巡撫屬于是文職類官職,將軍、都統、提督和總兵屬于武職類官職。
首先說下總督和將軍:這兩個職位分別是地方上的最高文官和最高武官。
將軍一般稱之為駐防將軍,負責旗兵的調度,因此又被稱為旗兵最高長官。清朝共設駐防將軍十四人,分別駐守盛京、吉林、黑龍江、綏遠城、江寧、福州、杭州、荊州、西安、寧夏、伊犁、成都、廣州、烏里雅蘇臺。
在這十四個將軍中,除綏遠將軍和伊犁將軍的官階是正一品外,其他十二位將軍,軍階都是從一品,其職責類似與我們現在的軍區司令員。
總督:一般為一省或數省行政、經濟及軍事的最高長官。清朝共設有十一位總督,分別是東三省總督、直隸總督、兩江總督、四川總督、閩浙總督、云貴總督、湖廣總督、兩廣總督、陜甘總督、河道總督、漕運總督。
這十一位總督,是清朝真正意義上的封疆大吏,其官階都是正二品,但可通過兼兵部尚書銜高配至從一品。所以從官階上來看,總督的職位實際要低于將軍。并且,清朝也曾有規定,將軍凡與總督同駐一省者,如會同奏事,以將軍領銜。
不過凡事也有例外,如果擔任總督的人同時還是內閣大學士的話,比如曾國藩、李鴻章、左宗棠等人,那他們這個總督的官階,就是正一品,其地位還要高于正一品的綏遠將軍和伊犁將軍,不過這不是常態。所以正常情況下,將軍的職位要排在總督的前面。
其次是巡撫:它和總督的情況有些類似,都屬于地方的頂級大員,官階也為正二品,但不同的是,它一般只主管一省的軍政、民政,所以實際職級要比總督低一些,不過他們兩個沒有直接的從屬關系。從某種意義上說,巡撫和總督,就有點類似于我們各省的省長和省委書記。
至于提督:它十清朝各省綠營的最高主管官,官階為從一品,又分為陸路提督與水師提督。清朝共設有12名陸路提督和3名水師提督(福建水師提督、廣東水師提督及長江水師提督)。
雖然從官階上看,提督的職位還要高于總督,但是提督只是管理地方綠營軍隊,其擁有的實際權力和地位,相對是比較低的。并且,清朝還規定,提督必須受當地巡撫的管轄。從這層意義上說,提督的實際職位,要排在巡撫的后面。
不過也有例外,那就是九門提督,因為其負責的是京師和皇帝的安全,屬于是中央官職,并且往往擔任該職位的人,都是皇帝最信任的人,所以導致其職位還要高于總督和將軍。
最后我們來說下都統和總兵:總兵為綠營兵正,官階正二品,受提督統轄,掌理本鎮軍務,又稱“總鎮”。至于都統,前期職位和巡撫的職能類似,但它只負責管理旗人。當時清朝有滿漢蒙二十四個旗,每個旗的都設有都統一職,主要負責管理本旗的軍務和民務工作,權力可謂非常顯赫,往往都是八旗貴族子弟才能擔任。
但后期各旗都交由駐防將軍來管理后,都統職位實際上已經很少見,即便有,要么淪為名義上的職務,要么多設置在一些一些邊境地區,中央直接管理不太方便,于是就設置都統,算是在當地最高的軍政長官。
所以,雖然都統的官階為從一品,但實際地位也就僅高于提督而已。最后綜上所述,如果不考慮特殊情況的話,這六個官職按實際職位從大到小排列依次應該是:將軍、總督、巡撫、都統、提督、總兵。
以清朝為例:
總督:總督是地方上最高大員,堪稱封疆大吏,官階為正二品,實際操作中,總督一般會加掛尚書、大學士等從一品甚至是正一品的品階。清朝設有九大總督,除了直隸和四川單省設置有總督,其它七大總督都署理兩個省以上,總督擁有包括屬地的政治、軍事、經濟等各方面的最高級別的管理權。
直隸總督由于在天子腳下,別看只管一省,但實屬各大總督之首。
除了地方九大總督,清朝還在部分時間段設置了一個漕運總督,兩個河道總督(江南、東河)。
巡撫:巡撫是每個省份的最高官員,官階為從二品,低于總督,每省都會有且只能有一個,但像直隸、四川這兩個有總督的單省,為了避免機構重疊,干脆就取消了巡撫這個職位。在有些地方(如甘肅)和有些時間段,總督衙門所在的省份,也會由總督兼本省巡撫。巡撫負責管理屬地的政務為主,軍務為輔。
總督與巡撫可能會有督撫同城的現象,從級別上,總督要比巡撫高,但兩者之間并非直接隸屬關系,總督比較偏重軍政,巡撫偏重民政,巡撫可上達天聽,直接對皇帝負責。在清朝統治前期,總督權力絕對大于巡撫。到了中后期,巡撫與總督在督撫同城的情況下,不可避免的會產生一些矛盾,解決這些矛盾的措施無非兩種,一種是像兩廣總督和廣東巡撫那樣,干脆把廣東巡撫裁撤掉;另外一種就是像兩江總督(管著江蘇、安徽、江西)那樣,到了后期安徽、江西兩省巡撫無論從名義上還是業務上都不再歸兩江總督管轄。
將軍:將軍一職,顧名思義,是主管軍務,清朝入關之后,在重要的城市都駐防有八旗軍隊,乾隆年間基本固定下來,共有十四名將軍,他們的稱號就是駐扎地名加將軍二字。從品階上來看,他們是從一品,甚至比總督都要高,這與清朝統治體系有關,他們本身都是滿蒙出身,就實權來說,大部分將軍低于總督。
但是邊疆和清朝發跡的幾個省份,由于不設總督,所以駐防將軍們不僅負責軍務,事實上也要行總督之實,軍政民政都是最高領導。比如盛京、吉林、黑龍江、伊犁、烏里雅蘇臺這五個地方,就都是將軍轄區,沒有總督。
既是總督駐地、又有駐防將軍的城市,比如廣州,涉及軍務大事,一般會采取將軍領銜、會同奏事的模式。兩者互不隸屬,萬一真要是矛盾重重,那就看各人能耐道行了。
都統:都統與將軍一樣,都是從一品,滿蒙漢各有八旗,合計二十四旗,二十四位旗務都統管理本旗軍務民務全面工作。清朝后期的旗務都統一般沒有實權,是由各中樞大臣兼任。
除了旗務都統,還有各地的駐防都統,由于與駐防將軍級別相同,所以駐防將軍與駐防都統一般各有管轄范圍,駐防將軍手下設置的助手叫做副都統。駐防都統在乾隆年間只設有三個,分別是察哈爾都統、熱河都統和烏魯木齊都統,其中前兩者不受駐防將軍節制,烏魯木齊都統與和伊犁將軍在管轄范圍上有一定重疊,因此,烏魯木齊都統雖然品階與伊犁將軍相同,實際上地位要低于伊犁將軍。
提督:掌管八旗的叫都統,掌管邊疆省份之外的各省綠營軍的就是提督,品階與都統一致,都是從一品。
除了各省提督,清朝中后期還設置有水師提督,京師還有九門提督,他們的品階全都一致。
提督都是從一品,那么封疆大吏九大總督才是正二品,總督又偏重軍務,豈不是要受很大委屈?
文章開頭闡述過,現實操作中,各大總督一般還會有加掛尚書、大學士名銜,足以達到文臣鉗制武臣的設置作用。
總兵:清朝總兵品階為正二品,全國定員八十多名,受本省或本水師提督直接統轄領導。
綜上,如果硬要排出品階和實權的高低,那么從高到低,大概可以采取這樣的排列方式:總督、將軍、都統、提督、巡撫、總兵。
本網站文章僅供交流學習 ,不作為商用, 版權歸屬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時未能及時與原作者取得聯系,若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到您的權益煩請告知,我們將立即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