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和應急局哪個單位好些?
個人建議選住建局,理由三點:
第一,現階段住建局晉升渠道更通暢。應急管理局是2018年機構改革后,以原來的安監局職責為主體,整合政府的應急辦、防汛抗旱指揮部、民政局的救災、國土資源局的地質災害防治、水利局的水旱災害防治、農業局的草原防火、林業局的森林防火、地震局的震災應急救援以及公安消防部門職責,組建而成的政府工作部門,在地方政府部門中屬于“大局”,地位、作用比較突出,但由此也產生了一些過渡性問題。比如干部隊伍的整合和消化,大量人員的轉隸必然帶來隊伍的超編、超職、超崗,短期內需要過渡消化,對干部的晉升有一定影響。比較典型的就是職級并行,各地應急局都有一個共性,首次套改后職級名額幾乎都出現了滿額的情況,意味著后期的晉升將有一段時間停滯,對于年輕干部來說不是什么好事,而且至少五年內這種局面不會有大的改觀。住建局機構改革沒有太大的變動,在這方面相對來說要好很多。
第二,住建局職權更實惠。應急管理局和住建局這兩個部門因為具有一定的執法權限,比如應急局有安全生產、地震預防等權利,住建局有工程建設管理、工程質量監督等職權,對地方單位、企業都有一定的約束力、影響力,換言之單位和企業一般都要買這兩個單位的賬。但是相對來說,應急局很多職責都與突發性的事件和事態有關,存在太多的不可預測性和不可控性,責任更重,壓力也更大,稍有不慎就可能被問責,工作并不好干。而住建局基本上都是常規監督和管理,責任和風險比例比較平衡,相對來說壓力要小很多,也更實惠。
第三,住建局工作環境更輕松。前面說了,應急局很多時候應對的都是突發事件,相關業務部門常年手機保持在線狀態,高強度、高風險、高壓力,工作節奏和強度普遍較高。而住建局雖然日常會務、監管的任務也比較重,畢竟都在可控范圍內,少了突發性,工作環境總體來說要比應急局輕松、愜意許多。
先給出我的答案:沒法選,半斤八兩。如果還有別的選擇,這兩個部門建議都不要選。為什么這么說呢,下面咱們來分析一下。
首先說應急局:2019年機構改革后,國家撤銷國家安監總局,成立應急管理部,并將原國家安監總局的安全監管職責納入,同時增加了防汛抗旱、防震救災、森林防火和應急管理等工作職責,應該說是工作繁瑣、責任重大。此外,各級應急管理部門還承擔著政府安委會辦公室、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辦公室等議事協調工作職責,可以說是操碎了心啊!作為一名普通工作人員,出了事故也要承擔著被追責的風險;汛期要應急值班,冬季還要防火值班,其他地方出了事故,也要吸取教訓、舉一反三開展隱患排查,加班加點是經常的事。這個部門特點就是責任無限大,費力不討好。
再說住建局。住建局作為政府序列局里的大局,承擔著房產開發、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棚戶區改造、市政工程等多項職能,不管是涉及工程質量還是手續辦理,每一項工作的風險都非常大。與應急局一樣,住建局也承擔著建設工程、燃氣領域的行業安全監管職能,這兩個領域都屬于高危行業領域,所以說安全監管的壓力也非常大。同時,由于工作原因,住建部門會經手大量的項目資金,中間有很多身不由己的東西不必細講。這個部門的特點就是權利大,責任也大。
所以,你要問我這兩個部門哪個好,真是很難選擇。如果非要做一下選擇,市級以上,住建要比應急好。到了區縣層面,都不好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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