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的特征企業的特征?
組織性
企業不同于個人、家庭,它是一種有名稱、組織機構、規章制度的正式組織;而且,它不同于靠血緣、親緣、地緣或神緣組成的家族宗法組織、同鄉組織或宗教組織,而是由企業所有者和員工主要通過契約關系自由地(至少在形式上)組合而成的一種開放的社會組織。
經濟性
企業作為一種社會組織,不同于行政、軍事、政黨、社團組織和教育、科研、文藝、體育、醫衛、慈善等組織,它首先是、主要是、本質上是經濟組織,以經濟活動為中心,實行全面的經濟核算,追求并致力于不斷提高經濟效益;而且,它也不同于政府和國際組織對宏觀經濟活動進行調控監管的機構,它是直接從事經濟活動的實體,和消費者同屬于微觀經濟單位。
商品性
企業作為經濟組織,又不同于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組織,而是商品經濟組織、商品生產者或經營者、市場主體,其經濟活動是面向、圍繞市場進行的。不僅企業的產出(產品、服務)和投入(資源、要素)是商品——企業是“以商品生產商品”,而且企業自身(企業的有形、無形資產)也是商品,企業產權可以有償轉讓—— 企業是“生產商品的商品”。
營利性
企業作為商品經濟組織,卻不同于以城鄉個體戶為典型的小商品經濟組織,它是發達商品經濟即市場經濟的基本單位、“細胞”,是單個的職能資本的運作實體,是以贏取利潤為直接、基本目的,利用生產、經營某種商品的手段,通過資本經營,追求資本增值和利潤最大化。
獨立性
企業還是一種在法律和 經濟上都具有獨立性的組織,它(作為一個整體)對外、在社會上完全獨立,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獨立承擔民事義務、民事責任。它與其他自然人、法人在法律地位上完全平等,沒有行政級別、行政隸屬關系。它不同于民事法律上不獨立的非法人單位,也不同于經濟(財產、財務)上不能完全獨立的其他社會組織,它擁有 獨立的、邊界清晰的產權,具有完全的經濟行為能力和獨立的經濟利益,實行獨立的經濟核算,能夠自決、自治、自律、自立,實行自我約束、自我激勵、自我改造、自我積累、自我發展。
新特征
技術上的先進性——建立在現代先進技術基礎上;
管理上的科學性——實行現代化科學管理,包括標準化、精細化管理和社會化、人性化管理;
運營上的“社會性”——它不再是“自由放任”的企業,而是“社會企業”,立足于和適應社會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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