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為了保護生態環境,于2003年1月20日頒布了什么?
一、我國為了保護生態環境,于2003年1月20日頒布了什么?
我國社會當前的生態環境形式及我國為此制定的相關法律有《清潔生產促進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法》、《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自然保護區條例》
1、《清潔生產促進法》:為促進清潔生產,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減少和避免污染物的產生,保護和改善環境,保障人體健康,促進經濟與社會可持續發展,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經2002年6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修訂通過,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是為了防治放射性污染,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促進核能、核技術的開發與和平利用,制定本法。由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于2003年6月28日通過,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蘭州大氣污染治理方法?
大氣污染的治理方法
1.減少污染物排放量。改革能源結構,多采用無污染能源(如太陽能、風能、水力發電)和低污染能源(如天然氣),對燃料進行預處理(如燒煤前先進行脫硫),改進燃燒技術等均可減少排污。
2.控制排放和充分利用大氣自凈能力。氣象條件不同,大氣對污染物的容量便不同。
3.合理規劃工業區與非工業區。廠址選擇、煙囪設計、城區與工業區規劃等要合理。
4.綠化造林。茂密的林叢能降低風速,使空氣中攜帶的大粒灰塵下降。5.不要亂扔垃圾,隨地吐痰,搞好環境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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