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文明建設 及美麗中國 美國的大氣污染防治經驗有哪些
有三個方面的要點,為你奉上,請你參考:
啟示一
《1955聯邦空氣污染控制法》
為空氣污染研究提供技術支持
20世紀50到70年代,在洛杉磯煙霧事件爆發初期,政府應對措施主要是對污染進行科學研究以及有針對性地設立管理機構、頒布法律,并沒有形成系統化的防治空氣污染機構框架和法律政策體系。
1955年是加州空氣污染防治史上劃時代的一年。7月14日,美國國會通過聯邦第一部空氣污染防治法律——《1955聯邦空氣污染控制法》,為空氣污染研究和防治技術提供支持,并對聯邦和州的任務進行分工。11月16日,加州在洛杉磯海灣地區設立海灣地區空氣質量管理區,負責管理轄區內以工廠為主的固定性大氣污染源。同年,加州還在洛杉磯建立了第一家專門監控機動車廢氣污染的機構。
1960年,美國政府制定頒布《1960聯邦機動車法》,旨在研究機動車輛造成空氣污染的應對策略。同年,加州成立機動車污染控制委員會,其主要職能是檢測在加州出售的汽車配件是否符合要求及檢驗汽車排廢量。1966年,加州制定并頒布了第一部《機動車排放標準》,這比聯邦政府出臺的標準早兩年。
隨后,加州空氣資源局在1969年制定了加州第一部包括總懸浮顆粒物、光化學氧化劑、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一氧化碳共五項指標的空氣質量標準,而此時美國《全國空氣環境質量標準》還未出臺。
啟示二
形成大氣污染防治專門法律體系
機動車污染明顯下降
進入70年代,加州大氣污染治理一直面臨著人口和經濟快速增長的巨大挑戰。據統計,1970至2010四十年間,加州人口總數從2000萬增加至3725萬,相應的注冊機動車總數也大幅上升。
加州空氣污染防治進程坎坷曲折,充斥著利益紛爭。1977年《清潔空氣法》將各地達到國家空氣指標時間整體推遲到1980年,洛杉磯地區所在的南部海岸空氣質量管理區,卻于1982年向美國環境保護局申明,至少需要20年才能使轄區內臭氧濃度達到國家相關標準。美國環境保護局隨后不顧原則地批準了這份執行計劃,繼而引起眾多環保主義者不滿,他們在1984年對美國環保局和南部海岸空氣質量管理區提起訴訟。經過四年審理,美國環保局最終成為妥協方,為難以達到大氣質量標準的地區重新制定要求。
不過,大氣治理仍取得不小成就。形成了包含聯邦、加州、加州各空氣管理區和地方四層次的空氣污染防治專門監管體制;并形成以聯邦及加州《清潔空氣法》為基本法、由大氣污染控制法和大氣質量標準法構成的大氣污染防治專門法律體系。
此外,工業和能源技術不斷革新,加上嚴厲的機動車污染控制標準,到2010年,加州機動車污染較1975年減少了85%。在固定性和地區污染源方面,加州逐漸建立起針對氮氧化物、硫化物等主要大氣污染物以及有毒氣體的控制體系和政策措施。其中比較有代表性的是南部海岸空氣管理區于1993年開展的“區域清潔空氣激勵市場項目”,據美國環保局統計,該項目在1994至2003年間有效減少了參與項目設施75%的氮氧化物以及60%的硫化物排放。
啟示三
從空氣管理區到空氣資源局
與立法同步完善監管機構建設
大氣污染治理早期,人們將主要矛頭對準洛杉磯當地的化工廠、冶煉廠等固定性污染源。較之于由各個城市單獨管理,加利福尼亞城市聯盟更加傾向以縣為單位,來設立專門管理空氣污染的機構。
1947年加州州長簽署《空氣污染控制法》,要求在加州所有58個縣建立空氣污染控制區。但是,在每個縣單獨設置空氣污染控制區,不僅沒有必要而且成本太高,因此加州隨后又頒布《空氣污染控制區域法》,考慮大氣污染情況、地理情況及其他因素,允許多個縣共同組建空氣污染控制區。例如主要依據地理因素建立的大盆地聯合空氣污染控制區。
從1995年至今,加州已設立21個空氣污染控制區和14個空氣質量管理區,共計35個空氣管理區。
空氣管理區是加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的基礎管理單位,主要負責管理區域內以工廠為主的固定性空氣污染源。
確認機動車是洛杉磯光化學煙霧事件罪魁禍首后,加州在1959年成立加州機動車污染控制協會,并于1966年頒布《馬爾福德空氣資源法案》,組建加州空氣資源局。該局不僅繼承其前身機動車污染控制協會和空氣衛生局的職能,負責全州境內以機動車為主的移動性污染源,而且還是加州大氣污染防治的統管協調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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