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級工程招標規定?
為加強對工程招投標的監督,努力遏制和預防農村工程建設中弄虛作假、規避招投標等問題,確保新農村各項工程建設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有關法規,結合我縣農村工作實際建設項目的特點,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我縣農村水利工程建設項目、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土地治理項目、道路建設項目、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及其它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
第二條、規模標準: 使用群眾集資、國家項目資金支持、國有資金投資、國家融資或者金融機構貸款的工程建設項目;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3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第三條 招投標原則: 招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成立評標委員會,建設項目的招標工作由招標人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標投標活動。
第四、召開會議征求意見。鄉鎮工程建設項目要召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黨員代表、群眾代表和退休老干部參加的座談會,通報工程項目規模,資金投入數額和籌資辦法,廣泛征求意見。村級工程要召開村民大會或者村民代表會議,把工程項目規模,資金投入數額,籌資辦法向及時通報,其中涉及群眾籌資的項目需經村民代表大會或者村民代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討論通過、并向群眾公示,征求全體村民意見。
第五條 在招投標工作中,要成立相應的工程招投標監督小組,村級建設工程要由鎮包村干部、村兩委班子成員、村民代表、老黨員、老村干參加,加強對村(組)工程的監督。鄉鎮實施工程建設項目要成立以紀委書記為組長,黨政辦、村建、司法、國土、財政等站所負責人為成員的村級工程招投標監督小組,負責對工程項目的程序、方案、經費支出等進行審查監督。
第六條 招標工作一般按下列程序進行:
1、招標人按管理權限向上級人民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報告備案
2發布招標信息(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
3、組織人員對投標人資格預審文件進行審核;
4、向資格預審合格的潛在投標人發售招標文件;
5、組織成立評標委員會,接受招標人招標前提交備案的招標報告及招標文件;接受招標人提交備案的招標投標情況書面總結報告,并在中標結果確定前保密;
6、組織開標評標會;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還可以實施多個額項目捆綁招標。
7、確定中標人、發中標通知書,并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投標人;
8、進行合同談判,并與中標人訂立書面合同。
第七條 招標人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農村工程項目特點和需要編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在發售前應按管理權限報上級人民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八條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一般不少于20日。
第九條 招標文件應當按其制作成本確定售價,一般可按200元至500元人民幣標準控制。
第十條 招標文件中應當明確投標有效期和投標保證金金額。投標有效期為自招標文件規定的開標日起30~60天;投標保證金按合同估算價的百分之一控制。
第十一條 投標人必須具備工程建設項目所需的資質(資格)。
第十二條 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寫投標文件,并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之前密封送達招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投標人可以撤回已遞交的投標文件或進行更正和補充,但應當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
第十三條 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應當遞交投標保證金。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應當退還投標保證金。
第十四條 投標人應當對遞交的資質(資格)預審文件及投標文件中有關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十五條 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
第十六條 評標委員會應當進行秘密評審,不得泄露評審過程、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與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
第十七條 評標委員會成員必須遵守以客觀、公正為基本內容的職業道德,對所提出的評審意見承擔個人責任。
第十八條 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上級有關部門的規定進行處罰。
參考文本: 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
2、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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