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質等級怎么確定 ⅠⅡ Ⅲ Ⅳ Ⅴ的?
一、水質等級怎么確定 ⅠⅡ Ⅲ Ⅳ Ⅴ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
本標準將標準項目分為: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基本項目、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補充項目和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項目。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基本項目適用于全國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樸充項目和特定項目適用于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和二級保護區。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項目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地表水水質特點和環境管理的需要進行選擇,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補充項目和選擇確定的特定項目作為基本項目的補充指標。
水域功能和標準分類
依據地表水水域環境功能和保護目標,按功能高低依次劃分為五類;
Ⅰ類 主要適用于源頭水、國家自然保護區;
Ⅱ類 主要適用于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珍稀水生生物棲息地、魚蝦類產卵場、仔稚幼魚的索餌場等;
Ⅲ類 主要適用于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級保護區、魚蝦類越冬場、洄游通道、水產養殖區等漁業水域及游泳區;
Ⅳ類 主要適用于一般工業用水區及人體非直接接觸的娛樂用水區;
Ⅴ類 主要適用于農業用水區及一般景觀要求水域。
對應地表水上述五類水域功能,將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基本項目標準值分為五類,不同功能類別分別執行相應類別的標準值。水域功能類別高的標準值嚴于水域功能類別低的標準值。同一水域兼有多類使用功能的,執行最高功能類別對應的標準值。實現水域功能與達功能類別標準為同一含義。
二、水質分級標準(農業灌溉用水)
農業灌溉用水參照的是《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中的V類標準,系列標準參考《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 5084-2005)。
三、水質分類的指標、參數是什么?
通常用來表征水污染的水質指標主要有哪些?
水中雜質的具體衡量尺度稱水質指標。各種水質指標表示出水中雜質的種類和數量,由此判斷水質的好壞及是否滿足要求。水質指標分為物理、化學和微生物學指標三類。常用的水質指標主要有以下幾項:
(1)水溫、懸浮物(SS)、濁度、透明度及電導率等物理指標,PH值、總堿(酸)度、總硬度等化學指標,用來描述水中雜質的感官質量和水的一般化學性質,有時還包括對色、嗅、味的描述。
(2)氧的指標體系,包括溶解氧、生化需氧量、化學需氧量、總需氧量等,用來衡量水中有機污染物質的多少,也可以用碳的指標來表示,如總有機碳、總碳等。
(3)氨氮、亞硝酸鹽氮、硝酸鹽氮、總氮、磷酸鹽和總磷等,用來表征水中植物營養元素的多少,也反映水的有機污染程度。有時還加上表征生物量的指標葉綠素a。
(4)金屬元素及其化合物,如汞、鎘、鉛、砷、鉻、銅、鋅、錳等,包括對其總量及不同狀態和價態含量的描述。
(5)其他有害物質,如揮發酚、氰化物、油類、氟化物、硫化物以及有機農藥、多環芳烴等致癌物質。
(6)細菌總數、大腸菌群等微生物學指標,用來判斷水受致病微生物污染的情況。
(7)還可根據水體中污染物的性質采用特殊的水質指標,如放射性物質濃度等。
總之,有的水質指標是水中某一種或某一類雜質的含量,直接用其濃度表示,如某種重金屬和揮發酚;有些是利用某類雜質的共同特性來間接反映其含量的,如BOD、COD等;還有一些指標是與測定方法直接聯系的,常有人為任意性,如渾濁度、色度等。
水質指標能綜合表示水中雜質的種類和含量,是不斷發展的。如何擬定最合理的指標,有待根據生產和環境科學的發展逐步完善。
四、我國已頒布的水質標準主要有哪些
如果你有一定的專業基礎,建議閱讀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國標gb3838-2002
參考資料中是百度文庫的地址
地表水i/ii/iii類水體均可作為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
水體分類是按照物理、化學、生物、放射性指標劃分的,每一類水體尤其規定的最低功能。對于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國標中有追加指標說明,都在參考資料鏈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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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飲用水水質標準
1、加強了對水質有機物、微生物和水質消毒等方面的要求
2、統一了城鎮和農村飲用水衛生標準。
3、實現飲用水標準與國際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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