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量儀器哪些需要檢定,哪些校準就可以了
計量儀國家規定的強檢目錄上的量具,如果用于貿易結算、安全防護、醫療衛生、環境監測,還有如果用于作為計量標準器的,這些必須進行強制檢定;
行業標準中很少要求強制檢定的;除此之外,均可以進行校準;當然校準也是需要建立計量標準并取得計量標準資質證書后,方能進行的。
編制一份明確的檢定規程,里面必須寫明檢定的內容、判定的方法和標準。并且測量的標準件能夠得到溯源。即需要更高一級別的標準件進行校準檢定。
例如:1,檢定游標卡尺;2,國標里面要檢垂直度;3,貼合的緊密度等。
對于內外卡的檢定,按國標是與標準量塊作比對校驗。但是如果沒有標準量塊,也可以用一把卡尺作標準件,其它卡尺與它作比對。即一把卡尺外校,其它卡尺與外校的卡尺比對,從而實現內校。
一、計量器具校準或檢定的必要條件 企事業單位在科研、生產和服務的提供尤其是檢驗試驗過程中,要使用到大量的計量器具,如專用的卡尺、千分表、千分尺;生產過程投料的磅秤、過程監控的監視儀、壓力容器、壓力管道上的壓力表、流量表、成品檢測用到功率計;生產和檢驗共用的計量器具以及配備屬于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和計算機軟件等等。按照GJB9001A-2001標準7.6條款有兩項要求:第一,該計量器具是在監視和測量過程中使用的設備;第二,該計量器具監視和測量結果能夠為產品(或服務)符合確定的要求提供證據。同時滿足以上兩個條件,才需要進行校準或檢定。 二、計量器具校準或檢定的區別 “校準”和“檢定”是保障量值準確有效的兩種不同的途徑和手段。校準和檢定從量值溯源來講,它們是相同的,但從法律效力上講,它們又是不同的。GJB9001A-2001標準中7.6條款a)要求:對照能溯源到國際或國家標準的測量標準,必要時,測量設備應按照規定的時間間隔或在使用前進行校準或檢定。標準中的“或”字確定了校準與檢定之間的并列和可選擇關系。在滿足法律法規的前提下,企事業可以針對不同的情況自行選擇檢定或校準的方法。 校準是企事業自愿的溯源行為,不具有強制性,企事業可以自行進行校準,也可以委托外部機構進行校準。校準的結果是校準證書或校準報告,該報告不判斷計量器具的合格與否,一般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術文件。而檢定則屬于國家強制性的執法性行為,檢定結果必須對送檢的計量器具、儀器設備作出合格與否的判斷,當結果是合格的,則發給檢定證書,不合格則發給不合格通知書,檢定結果具有法律效力。 屬于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必須同時滿足兩個條件:一是該器具列入了國家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目錄;二是該計量器具必須是用于貿易結算、安全防護、醫療衛生、環境檢測的特定用途。用于貿易結算、安全防護、醫療衛生、環境檢測目的以外的計量器具,如科研、生產、經營管理用的計量器具,一般可按照非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進行管理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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