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監測站技術人員所做工作是什么
內容如下:“取樣、檢測樣品、寫檢測報告、跟管轄范圍內的公司接洽檢測業務。
具體工作如下:
職能及工作部署:
1、制定監測計劃,做好經常性監測、監督性監測、應急監測等工作,并編制監測報告。
2、對排污企業實行定期或不定期監測,為排污收費等環境管理提供監測數據。
3、做好監測哨斷面水質監測工作,按照上級規定和要求,按時、準確上報監測數據。
4、管理和使用好監測器械和藥品等,按照規定科學操作,杜絕各類事故發生或藥品、器械的丟失。
5、及時觀察和監測河水情況。
環境監測實驗員是環境保護事業中從事環境監測的專業技術人員,是提供環境保護基礎監測數據的科研單位的人員。環境監測實驗員需要掌握環境監測、化學、分析化學專業、生物工程、環境工程等相關專業背景知識。 能夠獨立按照環境處理規定化驗項目和監測檢驗計劃進行環境監測檢測工作,并且通過國家相應機關的相關考試,獲取相應的技術任職資格。
我覺得這位仁兄的回答過于理想化了 與實際還是有相當的差距,當然,過程沒有錯,但實際運行中,與理論是不一樣的,比如每季度取樣多少次,一年多少次,跟書本上說的是一回事,一般大部分頂多就兩次,除了國控或市控重點源企業,每季度必須一次。至于紅包問題,有必要聲明一下,如果是常規監測,也就是監督性監測,想都別想,監督性監測連監測費都不能收(國家規定的),還想屁紅包,這也是為何一般不按理論規定監測頻次監測的原因,想一下,連監測費都不能收,按技術規范一年的監督性監測次數那么多,企業那么多,怎么可能按理論去操作呢,累都累死人。委托性監測是可以收取監測服務費的,以上仁兄所說的監測報告作為相關部門收取排污費依據或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審批依據,這都是委托性監測。但委托性監測相比于監督性監測來說,理論頻次少得多了。可以收取監測費并不代表就有紅包拿,只有占少部分的驗收監測才會有紅包,比如企業上了新項目,申請環保審批、驗收所進行的監測,驗收通過以后的監測就都是監督性監測了,所以也就那一次關鍵才會給紅包。還要說明一下,一般都是省級或市級監測站對稍微有點規模的企業進行驗收監測,當然,大的企業也不在乎那點小小紅包錢,再說又不是年年給,驗收才那么一次,巴掌大的企業驗收監測還不一定輪到縣一級監測站。縣一級監測站出去監測,碰到好說的老板,大熱天的看你爬煙囪給個水,招呼吃個飯,也是正常的,碰到摳門的老板(管的是小企業也不見怪),屁都沒有,也是經常的。有的有瓶水就算不錯了,有的還挨罵咧咧的。紅包??? 做夢去吧。目前中國的環保部門還沒有相應的地位,別以為全社會整天叫囂著重視環保,那是假的,就比如外界總認為環保好找工作一樣,只有真正讀環保專業的人心里明白好不好找。當然,個別地區可能經濟發展好一點,相對受點小小重視,比如廣東地區,但中國也只有一個廣東,一個上海,一個北京,其他地方一個鳥樣。上面仁兄的言論,說好聽點,就是太片面,若你在監測站工作,而且是在省級或上規模的市級監測站工作,說這番話就可以理解,不然的話,就是一派胡言,瞎扯蛋。最煩就是外行裝逼,以為自己很懂,總以為監測站很有搞,來誤導我的師弟師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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