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令整改后依舊超標排放污染物,鐘祥一企業被按日連續計罰70萬元,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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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是在一家大型環保治理企業上班的,多年的工作經歷使我對環保新聞很敏感。總體來說國家對環境違法的打擊力度還是比較大的,用超高的罰款和刑罰來懲戒環境違法行為,題中所述責令整改后,說明此前這家企業已經在違規排放。經過環保時系統監督整改后依然排放不合格。或是敷衍了事,因為環保治理以及污染治理的成本遠高于產品的生產。很多企業就是為了減少污染治理的費用。偷偷排放污染物。
對環境違法行為國家是嚴厲打擊的。一直都處于一種高壓態勢。對于個人來說,70萬是一個很大的數目。但是對一個企業的違法成本來說,應該不算一個大數目。因為如果用70萬元去治理這個企業所排放的污染物是遠遠不夠的。污染的治理很難用金錢去衡量。如果是一些污染物污染的河流或者是土地沒有及時治理的話,經過擴散之后。治理難度就會很大。如果通過自然降解的方式可能要20年,50年甚至是100年。
對環境的污染受害人并不是某一個人。而是在這個區域的所有人。政府是罰款了70萬,但是這個區域的人受到環境的污染對人身的影響是無法評估的。因此對于國家環保治理的態度是很堅決的。如果遇到違法環境違法企業。直接罰到他傾家蕩產罰到他懷疑人生罰到他這一輩子都不敢污染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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