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表水氨氮超標原因分析與治理措施探討
原發布者:龍源期刊網
摘要:近幾年重點污染源考核結果及地表水監測結果表明,氨氮超標現象仍較嚴重。所以認清氨氮的來源,了解其危害,準確測試其含量,并采取有效的處理措施成為保護水環境不被氨氮污染的必要環節。
關鍵詞:水體;氨氮超標;原因;措施
1前言
地表水是我國水體的組成部分。氨氮超標會造成水體污染,不利于水環境的保護。
2地表水氨氮超標的原因分析
2.1畜禽養殖污染
近年來,畜禽養殖戶大量增加,造成的水體氨氮、化學需氧量污染日益加劇。根據相關規定,規模以上畜禽養殖戶(含企業)由環保部門負責監管,規模以下由農糧部門、鄉鎮負責監管。目前,規模以上畜禽養殖戶由于投資較大,業主法制觀念相對較強,均履行環評手續,建有污水處理設施,其排放的廢水處理的相對規范。而規模以下畜禽養殖戶大多為農村個人或家庭開辦,點多面廣,該類養殖戶均未建立有效的污水處理設施,污染物直接排入當地河流中,污染周邊河流。
2.2農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污染
隨著農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生活質量不斷改善,農村生活垃圾的產生量不斷增加,而相應的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不完善,各鄉鎮只有圩鎮人口集中區建有垃圾收
在農村居民住宅養豬,環保部門會管嗎?
環保局會管的,水污染,空氣污染,噪音污染,這些都歸環保局管。
1、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應當根據養殖規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設相應的畜禽糞便、污水與雨水分流設施,畜禽糞便、污水的貯存設施,糞污厭氧消化和堆漚、有機肥加工、制取沼氣、沼渣沼液分離和輸送、污水處理、畜禽尸體處理等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設施。
2、已經委托他人對畜禽養殖廢棄物代為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的,可以不自行建設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設施。
3、未建設污染防治配套設施、自行建設的配套設施不合格,或者未委托他人對畜禽養殖廢棄物進行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的,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自行建設污染防治配套設施的,應當確保其正常運行。
4、向環境排放經過處理的畜禽養殖廢棄物,應當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和總量控制指標。畜禽養殖廢棄物未經處理,不得直接向環境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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