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用氣瓶使用規范? 醫用酒精開瓶日期規范寫法?
一、醫用氣瓶使用規范?
答:醫用氣瓶使用規范:GB 16804-1997 氣瓶警示標志
二、醫用酒精開瓶日期規范寫法?
醫用酒精開瓶日期。上面一般都會寫生產日期,幾年到幾年到幾月幾日。一般都是。保質期一年或者半年。不等的。比如。2019年8月7號。到2020年。8月7號正好是一年。醫用酒精開瓶有的保質期是兩年。因為是不同廠家生產的。所以日期不一樣。保質期也不一樣。
三、gb50751醫用氣體規范?
GB 50751-2012是關于醫用氣體方面國家強制標準,該標準的具體的編號及名稱為:GB 50751-2012醫用氣體工程技術規范。
該標準的具體的情況如下:
本規范是一項新頒布的國家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第1357號公告批準,編號為GB 50751-2012,自2012年8月1日起實施。其中19條(款)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本規范適用于醫療衛生機構中新建、改建或擴建的集中供應醫用氣體工程的設計、施工及驗收。
四、醫用耗材經營管理規范?
第一條 為加強醫療機構醫用耗材管理,促進醫用耗材合理使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根據《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醫用耗材,是指經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使用次數有限的消耗性醫療器械,包括一次性及可重復使用醫用耗材。
本辦法所稱醫用耗材管理,是指醫療機構以病人為中心,以醫學科學為基礎,對醫用耗材的采購、儲存、使用、追溯、監測、評價、監督等全過程進行有效組織實施與管理,以促進臨床科學、合理使用醫用耗材的專業技術服務和相關的醫用耗材管理工作,是醫療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三條 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負責全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管理工作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中醫藥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醫療機構醫用耗材管理工作的監督管理。
第四條 本辦法適用于二級以上醫院醫用耗材管理,其他醫療機構可參照執行。其中,非公立醫療機構的醫用耗材遴選、采購工作可參照本辦法進行。
第五條 醫療機構應當指定具體部門作為醫用耗材管理部門,負責醫用耗材的遴選、采購、驗收、存儲、發放等日常管理工作;指定醫務管理部門,負責醫用耗材的臨床使用、監測、評價等專業技術服務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條 醫療機構從事醫用耗材管理相關工作的人員,應當具備與管理工作相適應的專業學歷、技術職稱或者經過相關技術培訓。
醫療機構直接接觸醫用耗材的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傳染病嫌疑前,不得從事直接接觸醫用耗材的工作。
五、化工園區污水處理規范?
答:化工園區污水處理規范:GB 8978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六、醫用氣體工程技術規范?
答:醫用氣體工程技術規范是一份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的技術標準,全稱為《醫用氣體工程技術規范》(GB 50751-2012),于2012年8月1日正式實施。該標準規定了醫用氣體工程的設計、施工、驗收、運行、維護和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旨在保障醫用氣體工程的安全、可靠和有效性。
該標準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 醫用氣體工程的分類、分級和基本要求;
2. 醫用氣體工程的設計、施工和驗收的基本原則和要求;
3. 醫用氣體工程的運行、維護和管理的基本要求;
4. 醫用氣體工程的監測、檢測和控制的基本要求;
5. 醫用氣體工程的應急處理和安全保障的基本要求。
醫用氣體工程技術規范的實施,對于提高醫療機構的醫療質量、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具有重要的意義。
七、醫用玻璃安瓿瓶管理規范?
燥通風庫房,防止受潮,庫內相對濕度不宜超過75%,與堿類、氧化劑、有機物、易燃物隔離存放
八、醫用氧氣管道驗收規范?
1. 操作人員應嚴格履行崗位職責,加強醫用氧氣驗收、更換、運輸等安全管理。
2. 氧氣到貨,裝卸氧氣瓶時做到四防:防火、防震、防熱、防油。
3. 驗收氧氣瓶時要做好記錄工作:進氧氣瓶數、運走空瓶數、用氧氣瓶數及記錄進出時間。
4. 進出氧氣瓶時要檢查氧氣瓶的狀況:安全閥、封口、清潔狀況(嚴禁沾染油脂)、氣瓶的漆色應保持完好。
5. 新進氧氣瓶的氧氣重量要不定期的抽查(如一個星期由后勤保障部會同其他職能科室人員到現場進行稱重),檢測氧氣瓶充氧量是否符合正常范圍。
6. 工作時間要定時(二十分鐘)檢查供氧壓力,確保臨床用氧安全。
7. 防回火裝置、減壓器、壓力表、安全帽等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有效。
8. 檢驗是否漏氣,要用肥皂水,嚴禁用明火。發現有泄漏,做到及時報告,并控制好現場。
9. 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工作完畢,應與下一班交班,檢查瓶閥、供氧情況及其他交班內容、檢查操作場地,確認無安全隱患后,方準離開。
10. 工作人員的手套嚴禁有油類沾污。
九、醫院污水處理技術規范?
1、醫療機構病區和非病區的污水,傳染病區和非傳染病區的污水應分流,不得將固體傳染性廢物、各種化學廢液棄置和傾倒排入下水道。
2、傳染病醫療機構和綜合醫療機構的傳染病房應設專用化糞池,收集經消毒處理后的糞便排泄物等傳染性廢物。
3、化糞池應按最高日排水量設計,停留時間為24-36h。清掏周期為180-360d。
4、醫療機構的各種特殊排水應單獨收集并進行處理后,再排入醫院污水處理系統。
(1)低放射性廢水應經衰變池處理。
(2)洗相室廢液應回收銀,并對廢液進行處理。
(3)口腔科含汞廢水應進行除汞處理。
(4)檢驗室廢水應根據使用化學品的性質單獨收集,單獨處理。
(5)含油廢水應設置隔油池處理。
5、傳染病醫療機構和結核病醫療機構污水處理宜采用二級處理+消毒工藝或深度處理+消毒工藝。
6、綜合醫療機構污水排放執行排放標準時,宜采用二級處理+消毒工藝或深度處理+消毒工藝;執行預處理標準時宜采用一級處理或一級強化處理+消毒工藝。
7、消毒劑應根據技術經濟分析選用,通常使用的有:二氧化氯、次氯酸鈉、液氯、紫外線和臭氧等。
(1)采用紫外線消毒,污水懸浮物濃度應小于10 mg/L,照射劑量30-40mJ/cm2,照射接觸時間應大于10s或由試驗確定。
(2)采用臭氧消毒,污水懸浮物濃度應小于20 mg/L,臭氧用量應大于10mg/L,接觸時間應大于12min或由試驗確定。
十、污水處理水池蓄水試驗規范?
試驗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給水排水構筑物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141--2008的規定:
(1)池內注水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向池內注水應分三次進行,每次注水為設計水深的1/3;對大、中型池體,可先注水至池壁底部施工縫以上,檢查底板抗滲質量,無明顯滲漏時,再繼續注水至第一次注水深度;
②注水時水位上升速度不宜超過2m/d;相鄰兩次注水的間隔時間不應小于24h;
③每次注水應讀24h的水位下降值,計算滲水量,在注水過程中和注水以后,應對池體作外觀和沉降量檢測;發現滲水量或沉降量過大時,應停止注水,待作出安善處理后方可繼續注水;
④設計有特殊要求時,應按設計要求執行。
(2)滿水試驗合格標準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水池滲水量計算應按池壁(不含內隔墻)和池底的浸濕面積計算;
②鋼筋混凝土結構水池滲水量不得超過2L/(m·d);砌體結構水池滲水量不得超過3L/ (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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