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銀行網點的無障礙設施建設有何改進建?
??(一) 商業銀行應樹立全面合規建設理念 首先,合規制度內容不僅應重視專業性,更要兼顧全面性。 根據監管要求,合規的“規”,既包括對現有的外部法律法規、行業準則和自律組織的規定,也包括銀行內部的規章制度。也就是說,商業銀行的合規建設,屬于廣義的范疇,相對于合法而言,范圍更廣,要求更高,既要合“外規”,也應合“內規”。
??因此,銀行同業不僅需立足金融機構的特殊角度,強化專業性的合規制度建設;也要從企業管理角度重視規章制度設置,建立完備的合規制度體系。從合規建設內容角度,商業銀行應重視全面性,不僅要涵蓋所有業務、各后臺部門、各分支機構,更要涵蓋全體工作人員;不僅重視專業合規,還應涵蓋非專業合規。
?? 其次,合規管理體系應注重完整性。 合規管理體系從內容角度,表現為商業銀行企業管理、日常經營管理合規和員工執業行為合規等多方面內容的有效整合;從執行力角度,合規管理應涉及商業銀行決策、執行、監督和反饋等不同工作環節;因此,合規建設及管理應成為商業銀行全行的工作,而不僅是合規部門及其高管的任務。
??目前,很多商業銀行的合規管理并沒有實現自上而下、完全滲透到全部日常經營和管理中的理想狀態。主要表現為:事前決策和事中執行的合規抓得緊,而事中監督和事后反饋環節的合規力度相對較弱;側重預先的風險防范,但對于合規績效考核、合規問責制度、誠信舉報制度等需持續改進的后續制度建設體系,相對弱化甚至不完整;合規管理的長效機制建設工作有待深化。
?? (二)商業銀行應注意法律與業務人才在合規管理工作中的的協作 根據銀監會監管要求,銀行合規管理人才需要具備“多面手”的特點,即法律知識和銀行專業知識并重。合規管理人才既要理解法律內涵,也應了解本行業務,需要具備較高的綜合素質。筆者認為,這一要求,也反映了合規與合法的關系,銀行合規內含了對合法性審查的要求,合法是合規管理的基礎。
??銀行要做好合規管理工作,就必須重視法律人才與業務人才的相互融合、充分協作。只有這樣,才有可能形成具有高度執行性的全面合理合規管理機制。
本網站文章僅供交流學習 ,不作為商用, 版權歸屬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時未能及時與原作者取得聯系,若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到您的權益煩請告知,我們將立即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