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聲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中的噪聲防治途徑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加強環境保護,推動噪聲污染防治,規范和指導聲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聲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一般性原則、內容、程序、方法和要求。本標準是對《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聲環境》(HJ/T 2.4―1995)的第二次修訂,第一次修訂版本為《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聲環境》(HJ 2.4―2009)。本次修訂的主要內容有:――調整、補充和規范相關術語和定義;――調整機場項目聲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的劃分;――調整機場項目聲環境評價范圍;――完善聲環境現狀調查方法;――完善噪聲防治對策和措施;――增加噪聲監測計劃要求。
環境影響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加強環境保護,推動噪聲污染防治,規范和指導聲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聲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一般性原則、內容、程序、方法和要求。本標準是對《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聲環境》(HJ/T 2.4―1995)的第二次修訂,第一次修訂版本為《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聲環境》(HJ 2.4―2009)。本次修訂的主要內容有:――調整、補充和規范相關術語和定義;――調整機場項目聲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等級的劃分;――調整機場項目聲環境評價范圍;――完善聲環境現狀調查方法;――完善噪聲防治對策和措施;――增加噪聲監測計劃要求。
環境影響
如何治理噪聲污染?
目前,國內外綜合防治噪聲污染主要從兩個方面進行:(一)從噪聲傳播分布的區域性控制角度出發,強化城市建設規劃中的環境管理,貫徹土地使用的合理布局,特別是工業區和居民區分離的原則;(二)從噪聲總能量控制出發,控制各類噪聲源機電設備的制造、銷售和使用,即對污染源本身直接采取限制措施。
科學規劃
制定科學合理的環境規劃和城市區域環境規劃,劃分每個區域的社會功能,加強土地使用和城市規劃中的環境管理,規劃建設專用工業區,組織并幫助高噪聲企業實施區域集中整治,對居住生活地區建立必要的防噪聲隔離帶或采取成片綠化等措施,縮小工業噪聲的影響范圍。為了減少交通噪聲,應加強城市綠化,必要時在道路兩旁建立噪聲屏障,并制定限制鳴笛、限速行駛等規定,使城市噪聲降到最低。
控制噪聲源
城市管理職能部門要有組織有計劃地調整、搬遷噪聲擾民嚴重的中小企業;對于未列入搬遷計劃的噪聲源企業或機械設備,應加強管理,督促其使用隔音、消聲等設施,減輕噪聲危害;市區和城郊嚴格執行有關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指污染企業必須與其配套的污染治理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項目的審批制度,以避免產生新的噪聲源。
加強監測管理
使用噪聲污染現場實時監測技術,對企業、鬧市區和交通要道進行噪聲污染跟蹤監測監督,及時有效地采取防治措施;建立噪聲污染申報登記管理制度,充分發揮社會和群眾的監督作用,積極消除噪聲擾民事件。對不同的噪聲源機械設備實施必要的產品噪聲限制標準和分級標準,加強對制造廠商的管理,使機電產品的噪聲控制有據可依。
采用高科技
建立有關研究和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機構,為各類噪聲源設備制造商提供技術指導;加強吸聲、消聲、隔聲、隔振等專用材料的研究和開發,為有效控制噪聲提供物質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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