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噪音測試標準流程?
物業小區噪音檢測規程
一、噪聲標準:
1、環境噪音標準:根據《深圳經濟特區環境噪聲功能區域劃分》,一般二類標準適用區,晝間7:00--23:00噪聲標準為60分貝;夜間23:00--7:00噪聲標準50分貝。
2、作業場所噪音標準:根據《工業企業噪音衛生標準(試行草案)》,作業場所的工作地點的噪音標準為85分貝。
二、環境噪聲的測量
1、 設備噪聲的測量:測試點選在設備房邊界外1.0M處,距地面1.2M。先測本底噪聲,再使設備運行,穩定后,測量運行噪聲。主要測量發電機、空調設備。工程部每年測量二次。
2、 裝修噪聲的測量:測試點選在裝修戶戶門外1.0M處,距地面1.2M。關閉戶門,先測本底噪聲,再使電鋸、電刨、電錘、敲鑿運行,測量運行噪聲。住戶裝修期間,當裝修查人員發現噪聲較大時,應進行測量,并將數據記錄在《裝修巡查表》中。如超出程序3.1規定的噪聲標準,巡查人員應進行制止并進行教育或罰款。
3、 小區紅線外噪聲的測量:當小區外噪聲較小時,在紅線處測本底噪聲,外界發出強噪聲時,進行測量。根據測量值,決定是否向政府部門投訴。
4、 其它噪聲的測量:當小區內某處發出強噪聲時,管理處在噪聲源周界外1.0M處進行測量,并做記錄,超出標準,管理處進行制止(節假日集體聚會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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