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質量標準?
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空氣質量達到優良標準即達到國家質量二級標準是指空氣污染指數小于等于100,如果空氣污染指數小于等于50,說明空氣質量為優。空氣污染指數大于50且小于等于100時,說明空氣質量為良好。具體如何判斷,下面就給出空氣質量的評定標準。
空氣質量的評定標準:
我國空氣質量采用了空氣污染指數進行評價。空氣污染指數是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和各項污染物對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的影響來確定污染指數的分級及相應的污染物濃度值。我國目前采用的空氣污染指數(API)分為五個等級:
API值小于等于50,說明空氣質量為優,相當于國家空氣質量一級標準,符合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和其它需要特殊保護地區的空氣質量要求;
API值大于50且小于等于100,表明空氣質量良好,相當于達到國家質量二級標準;
API值大于100且小于等于200,表明空氣質量為輕度污染,相當于國家空氣質量三級標準;
API值大于200表明空氣質量差,稱之為中度污染,為國家空氣質量四級標準;
API大于300表明空氣質量極差,已嚴重污染。
根據我國空氣污染特點和污染防治重點,目前計入空氣污染指數的項目暫定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總懸浮顆粒物。隨著環境保護工作的深入和監測技術水平的提高,將調整增加其它污染項目,以便更為客觀地反映污染狀況。
什么是環境標準?
環境保護標準,亦稱“環境標準”,是國家為保護人體健康、社會財富安全和維護生態平衡,而對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和一定區域環境中某些污染物的含量,以及進行某些環境保護工作的技術要求所作的限值規定的總稱。他是環境保護法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上升為國家法律的技術規范,可以作為評價環境質量和環境保護工作成果的法定依據。我國的環境標準,根據其作用的不同,可分為環境質量標準、污染物排放標準、環境基礎標準、環境方法標準和環境樣品標準五類。其相互關系為:環境質量標準是制定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出發點,又是實施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歸宿;污染物排放標準是達到環境質量標準的手段;環境基礎標準和環境方法標準是使各種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能夠協調統一,使其數據具有可比性的基本條件。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又可分為兩級,即國家環境標準和地方環境標準。國家環境標準是由中央國家機關批準頒發,在全國范圍內或在特定區域、特定行業統一適用的標準。在全國范圍內適用的標準稱為全國通用標準;在國家某些特定區域適用的標準稱為區域環境標準;在某一特定行業適用的標準稱為待業環境標準。地方環境標準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頒發,并在其轄區適用的環境標準。當國家環境標準與地方環境標準并存,且地方標準嚴于國家標準時,適用地方環境標準。環境標準通常由數值、符號、圖表和一定的說明解釋文字所組成。制定環境標準應堅持以下原則:保障環境和人民生命健康與財產不受污染危害,技術可行與經濟合理,以環境基準為依據,充分體現地區差異性,力爭與國際環境標準和國外先進環境標準相一致,相對穩定與適時修訂相結合。環境標準一經發布實施,就成為必須遵守的法律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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