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外先進的汽車尾氣檢測技術有哪些
汽車排氣分析儀是一種用來檢測汽車尾氣中各種氣體元素含量指標的一種儀器。汽車排氣分析儀是利用不分光紅外線和電化學傳感器對汽車排氣中主要組份CO、HC、CO2、NOX和O2的測量分析。
唐山市大氣污染防治若干規定(2021修正)
第一條 為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防治大氣污染,保障公眾健康,推進生態唐山建設,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大氣污染防治適用本規定。第三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對執行嚴于國家和省規定的大氣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標準而開展技術改造、設備更新、能源替代的企業,給予政策扶持。
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完善環境信用管理體系和環境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并納入統一的社會信用體系。第四條 列入名錄的重點排污單位和市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確定的其他排污單位,應當安裝、使用大氣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整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大氣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或者未按照規定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并保證監測設備正常運行的;
(二)自動監測設備因故障不能正常運行,排污單位未按照規定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告的;
(三)自動監測設備因故障不能正常運行,排污單位未按照規定報送人工監測數據的;
(四)侵占、破壞、損毀或者擅自移動、改變、拆除、閑置大氣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的;
(五)篡改、偽造大氣污染物自動監測數據的;
(六)未按照規定對所排放的工業廢氣和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進行監測并保存原始監測記錄的。第五條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向大氣排放污染物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設置監測點位和采樣監測平臺并保持正常使用,接受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性監測。
違反本規定,未按照國家規定設置監測點位或者采樣監測平臺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第六條 工業生產企業應當加強精細化管理,采取集中收集處理措施,嚴格控制粉塵和氣態污染物的排放,未采取集中收集處理措施,或者未采取密閉、圍擋、遮蓋、清掃、灑水等措施,控制、減少粉塵和氣態污染物排放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自責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并責令停產整治。第七條 在本市注冊登記或者本市區域外轉入登記的機動車,應當符合機動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對不屬于國家規定排放污染免檢范圍的新購置機動車,辦理注冊登記前,應當進行排放檢驗,排放檢驗不合格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予辦理登記手續。
對本市新注冊登記或者轉入的重型柴油車、重型燃氣車應當按照規定安裝遠程排放管理車載終端,并與市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聯網。未按照規定安裝遠程排放管理車載終端并聯網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處每輛車五千元罰款。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干擾遠程排放管理車載終端的功能或者刪除、修改遠程排放管理車載終端中存儲、處理、傳輸的數據,違反本規定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處每輛車五千元罰款。第八條 機動車所有者或者使用者應當保持排放污染控制裝置正常使用,不得拆除、閑置或者擅自更改。
機動車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在車載排放診斷系統報警后,應當及時對機動車進行維修,確保車輛達到排放標準。
在用機動車應當符合國家機動車排放標準,并定期進行排放污染檢測。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可以在機動車集中停放地,對機動車污染物排放狀況進行檢查和抽測。
違反第一款規定,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五千元罰款;違反第二款規定,機動車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在車載排放診斷系統報警后,未對機動車進行維修,車輛行駛超過二百公里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三百元罰款;違反第三款規定,在用機動車排放污染物超過規定排放標準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三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本網站文章僅供交流學習 ,不作為商用, 版權歸屬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時未能及時與原作者取得聯系,若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到您的權益煩請告知,我們將立即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