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噪聲標準國家標準?
一、環境噪聲標準國家標準?
環境噪聲標準(the standard for the environment noise)是為保護人群健康和生存環境,對噪聲容許范圍所作的規定
。制定原則,應以保護人的聽力、睡眠休息、交談思考為依據,應具有先進性、科學性和現實性。
環境噪聲基本標準是環境噪聲標準的基本依據。各國大都參照國際標準化組織(ISO)推薦的基數(例如睡眠30分貝),并根據本國和地方的具體情況而制定。 包括不同地區的戶外噪聲標準和不同使用要求的室內噪聲標準,是環境標準的一種。
制定這類標準的目的是控制噪聲對人的影響,為合理采用噪聲控制技術和實施噪聲控制立法提供依據。
二、工作環境噪聲國家標準?
企業工作噪聲不應該超過85分貝!
三、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2021?
1.“特殊住宅區”是指特別需要安靜的住宅區,其環境噪聲標準值為晝間45分貝、夜間35分貝。
2.“居民、文教區”是指純居民區和文教、機關區,其環境噪聲標準值為晝間50分貝、夜間40分貝。
3.“一類混合區”是指一般商業與居民混合區,其環境噪聲標準值為晝間55分貝、夜間45分貝。
4.“二類混合區”是指工業、商業、交通與居民混合區,“商業中心區”是指商業集中的繁華地區,二者的環境噪聲標準值均為晝間60分貝、夜間50分貝。
5.“工業集中區”是指在一個城市或區域內規劃明確確定的工業區,其環境噪聲標準值為晝間65分貝,夜間55分貝。
6.“交通干線兩側”是指車流量每小時100輛以上的道路兩側,其環境噪聲標準值為晝間70分貝、夜間55分貝。
四、區域環境噪聲平均值標準?
1)“特殊住宅區”是指特別需要安靜的住宅區,其環境噪聲標準值為晝間45分貝、夜間35分貝。
(2)“居民、文教區”是指純居民區和文教、機關區,其環境噪聲標準值為晝間50分貝、夜間40分貝。
(3)“一類混合區”是指一般商業與居民混合區,其環境噪聲標準值為晝間55分貝、夜間45分貝。
(4)“二類混合區”是指工業、商業、交通與居民混合區,“商業中心區”是指商業集中的繁華地區,二者的環境噪聲標準值均為晝間60分貝、夜間50分貝。
(5)“工業集中區”是指在一個城市或區域內規劃明確確定的工業區,其環境噪聲標準值為晝間65分貝,夜間55分貝。
五、22337-2008環境噪聲標準?
GB22337-2008是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的國家標準,具有強制性。
該標準規定了營業性文化娛樂場所和商業經營活動中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設備、設施邊界噪聲排放限值和測量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對營業性文化娛樂場所、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的向環境排放聲聲的設備、設施的管理、評價與控制。
社會生活噪聲播放源邊界噪聲不得超過下表1規定的排放限值:
六、環境噪聲的國家標準是多少_?
我們國家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中把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并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的現象稱為環境噪聲污染。聲音的分貝是聲壓級單位,記為dB。用于表示聲音的大小。《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 區域噪聲標準》中則明確規定了城市五類區域的環境噪聲最高限值: 療養區、高級別墅區、高級賓館區,晝間50dB、夜間40dB;以居住、文教機關 為主的區域,晝間55dB、夜間45dB;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晝間60dB、夜間50dB;工業區,晝間65dB、夜間55dB;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線道路、內河航道、鐵 路主、次干線兩側區域,晝間70dB、夜間55dB,(夜間指22點到次日晨6點)。 按照國家標準規定,住宅區的噪音,白天不能超過50分貝,夜間應低于45分貝,若超過這個標準,便會對人體產生危害。那么,室內環境中的噪聲標準是多少呢?國家《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測量方法》中第5條4款規定,在室內進行噪聲測量時,室內噪聲限值低于所在區域標準值10dB。
七、環境噪聲監測意義?
噪聲檢測的目的包括以了解噪聲對環境的污染或對人體的影響的危害情況,檢驗噪聲是否符合有關標準為目的。如:環境、家電、工廠、出廠設備有噪聲規定的測量等。
八、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是什么?
現行國標,未明確對低頻噪音進行界定,但對其等效聲壓級進行了規范。現行與居民住宅相關的,主要有3個標準: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22337—2008)、聲環境質量標準(GB 3096-2008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GB 12348—2008),根據居民住宅與發聲源的關系而劃分了相應的區域,區域范圍內又有相應標準限制。
確實擾民,又不達到限值標準的,則就需要參考其他相關關于自身權益的司法依據了。
九、環境噪聲測量是什么?
(1)環境噪聲測量主要是要取得指定區域噪聲的隨時間和地點不同的分布情況,測量時要根據與測量目的相對應的有關標準的要求開展測量工作。 (2)選擇測量儀器時,首先應根據測量需要,決定儀器的精度等級和性能規格,即要求所使用的儀器在頻率計權、時間計權和允許誤差等方面具有標準規定的性能,包括一起的統計分析功能、自動檢測與記錄功能和足夠的動態范圍等。 (3)測量地點和位置的選擇是測量成敗的主要因素。進行環境噪聲測量時,測點的選擇必須嚴格按照與測量目的完全對應的有關標準的要求進行。同時需注意,建筑物外部噪聲測量時盡可能離開大型反射面3.5m以上,使反射聲的影響減至最低程度;建筑物內部噪聲測量時,測點至少應距離墻面或其他反射面1m,離窗1.5m,距離地面1.2—1.5m,并應充分考慮門窗的側向聲傳遞、機器對聲音的遮擋與散射作用等要素對測量結果產生的影響。 (4)按照相應標準的要求處理和提取測量數據,包括參數的類別、數據的數量等。 (5)測量時注意測試環境條件對測量可能造成的影響,其中包括大氣壓強、大氣溫度、濕度等。 (6)環境噪聲測量時,須注意使用之前應使用活塞發聲器或聲級校準器對聲級計進行校準。 (7)進行噪聲測量時應注意對背景聲進行修正。
十、環境噪聲測量怎么做?
(1)環境噪聲測量主要是要取得指定區域噪聲的隨時間和地點不同的分布情況,測量時要根據與測量目的相對應的有關標準的要求開展測量工作。 (2)選擇測量儀器時,首先應根據測量需要,決定儀器的精度等級和性能規格,即要求所使用的儀器在頻率計權、時間計權和允許誤差等方面具有標準規定的性能,包括一起的統計分析功能、自動檢測與記錄功能和足夠的動態范圍等。 (3)測量地點和位置的選擇是測量成敗的主要因素。進行環境噪聲測量時,測點的選擇必須嚴格按照與測量目的完全對應的有關標準的要求進行。同時需注意,建筑物外部噪聲測量時盡可能離開大型反射面3.5m以上,使反射聲的影響減至最低程度;建筑物內部噪聲測量時,測點至少應距離墻面或其他反射面1m,離窗1.5m,距離地面1.2—1.5m,并應充分考慮門窗的側向聲傳遞、機器對聲音的遮擋與散射作用等要素對測量結果產生的影響。 (4)按照相應標準的要求處理和提取測量數據,包括參數的類別、數據的數量等。 (5)測量時注意測試環境條件對測量可能造成的影響,其中包括大氣壓強、大氣溫度、濕度等。 (6)環境噪聲測量時,須注意使用之前應使用活塞發聲器或聲級校準器對聲級計進行校準。 (7)進行噪聲測量時應注意對背景聲進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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