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資源法? 環境資源法法條全文?
一、環境資源法?
所謂環境資源,是指地球上的一切自然的因素和經過人工改造過的具有審美價值的因素的總體,包括大氣、水、海洋、土地、礦藏、森林、草原、野生動物、自然遺跡、風景名勝等等,以及這些要素相互間的生態關系。
環境資源法部門則泛指關于保護、利用環境和自然資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
二、環境資源法法條全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九條、第十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六條規定了環境與資源保護。具體的法律法規:
一、環境保護方面:包括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海洋環境保護法。
二、資源保護方面:包括森林法、草原法、漁業法、農業法、礦產資源法、土地管理法、水法、水土保持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煤炭管理法。
三、環境與資源保護方面:主要有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大氣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防治陸源污染物污染海洋環境管理條例、防治海岸工程建設項目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自然保護區條例、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射線保護條例、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暫行條例、海洋石油勘探開發環境管理條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基本農田保護條例。
四、新刑法在第六章《妨害社會管理罪》中增加了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
三、環境資源法庭是什么?
為破解環境資源案件“立案難”“取證難”等問題,加大環境資源案件審判力度,2014年7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在北京宣布成立專門的環境資源審判庭。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最高人民法院的任免決定,任命鄭學林為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任命林文學、楊永清為副庭長,任命王旭光為副庭長、審判員。
2014年7月3日, 最高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布會,為回應人民群眾環境資源司法新期待,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最高人民法院決定設立專門的環境資源審判庭。
成立專門的環境資源審判機構,實行環境司法專門化,是環境資源審判領域一項新的任務
四、環境資源法誰主張誰舉證?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規定了民事訴訟中舉證責任的一般規則,即誰主張,誰舉證。
五、環境資源法屬于哪個法律部門?
經濟法部門
我國法律部門分類的標準主要是調整對象和調整方法,環境資源法主要調整的是國家對環境、資源保護方面的法律,與稅法、商業銀行法、會計法、土地管理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產品質量法等一樣都是屬于經濟法部門的范疇,這與合同法等商事法不同之處在于后者主要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商事行為,
六、簡述環境資源法的預防原則?
環境法上的預防原則,是指對開發和利用環境行為所產生的環境質量下降或者環境破壞等應當事前采取預測、分析和防范措施,以避免、消除由此可能的帶來的環境損害。 預防原則包含著兩層涵義:
一是運用已有的知識和經驗,對開發和利用環境行為帶來的可能的環境危害事前采取措施以避免危害的產生;
二是在科學不確定的條件下,基于現實的科學知識去評價環境風險,即對開發和利用環境行為可能帶來的尚未明確或者無法具體確定的環境危害進行事前預測、分析和評價,促使開發決策避免這種可能造成的環境危害及其風險的出現。 在我國,環境政策和法律一般將其表述為預防為主和防治結合原則,是指將環境保護的重點放在事前防止環境污染和自然破壞之上,同時也要積極治理和恢復現有的環境污染和自然破壞,以保護生態系統的安全和人類的健康及其財產安全。適用: 1.合理規劃、有計劃地開發利用環境和自然資源 2.運用環境標準控制和減少生產經營活動向環境排放污染物 3.對開發利用環境和資源的活動實行環境影響評價 4.增強風險防范意識,謹慎地對待具有科學不確定性的開發利用活動
七、九項環境保護資源法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九條、第十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六條規定了環境與資源保護。具體的法律法規:
一、環境保護方面:
包括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海洋環境保護法。
二、資源保護方面:
包括森林法、草原法、漁業法、農業法、礦產資源法、土地管理法、水法、水土保持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煤炭管理法。
三、環境與資源保護方面:
主要有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大氣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防治陸源污染物污染海洋環境管理條例、防治海岸工程建設項目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自然保護區條例、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射線保護條例、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暫行條例、海洋石油勘探開發環境管理條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基本農田保護條例。
四、新刑法在第六章《妨害社會管理罪》中增加了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
八、我要考研,環境資源法有前途嗎?
別聽他們瞎扯,關于環境的都不好找工作。環境就業面很窄主要就業于:環保局,各公司的EHS部門,而且許多學化工的找不到工作的也往這方面靠。考公務員的又那么多,既然法學的,不如往經濟方面靠了。
個人意見,社會發展灰常快,現在是這樣,3年以后又怎么樣,誰也不知道,祝君好運~
九、簡述環境資源法的適用范圍有哪些?
環境與 資源保護法,是 環境法和 自然資源法的統稱。“環境法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并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執行的關于保護環境和自然資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 法律規范的總稱” 。自然資源法是調整人們在開發、利用、保護和管理自然資源過程中發生的各種 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環境與資源保護的主要法律法規有:
一、環境保護方面: 包括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 治法、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海洋環境保護法。
二、資源保護方面: 包括森林法、草原法、漁業法、農業法、礦產資源法、土地管理法、水 法、水土保持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煤炭管理法。
三、環境與資源保護方面: 主要有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大氣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防治陸 源污染物污染海洋環境管理條例、防治海岸工程建設項目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自然保護區條例、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射線保護條例、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暫行條例、海洋石油勘探開發環境管理條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基本農田保護條例。
十、環境與資源法學專業的就業前景怎么樣?
非常不錯。
隨著國內和國際環境問題的不斷發展,以及我國進一步實行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戰略,學習和掌握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知識將會顯得越來越重要。因此該專業畢業生就業前景還是不錯的!
畢業生能在國家機關國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 特別是能在立法機關、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仲裁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以及企事業單位從事法律咨詢等法律工作,還可到高校、科研機構等部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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