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設備和特種設備分類?
通用設備和特種設備分類?
特種設備是指對人身和財產安全有較大危險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適用本法的其他特種設備。
特種設備分類:
承壓類特種設備
(一)鍋爐,是指利用各種燃料、電或者其他能源,將所盛裝的液體加熱到一定的參數,并通過對外輸出介質的形式提供熱能的設備,其范圍規定為設計正常水位容積大于或者等于30L,且額定蒸汽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的承壓蒸汽鍋爐;出口水壓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且額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壓熱水鍋爐;額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有機熱載體鍋爐。
(二)壓力容器,是指盛裝氣體或者液體,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其范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最高工作溫度高于或者等于標準沸點的液體、容積大于或者等于30L且內直徑(非圓形截面指截面內邊界最大幾何尺寸)大于或者等于150mm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動式容器;盛裝公稱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壓),且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標準沸點等于或者低于60℃液體的氣瓶;氧艙。
(三)壓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壓力,用于輸送氣體或者液體的管狀設備,其范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介質為氣體、液化氣體、蒸汽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最高工作溫度高于或者等于標準沸點的液體,且公稱直徑大于或者等于50mm的管道。公稱直徑小于150mm,且其最高工作壓力小于1.6MPa(表壓)的輸送無毒、不可燃、無腐蝕性氣體的管道和設備本體所屬管道除外。其中,石油天然氣管道的安全監督管理還應按照《安全生產法》、《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實施。
機電類特種設備
(一)電梯,是指動力驅動,利用沿剛性導軌運行的箱體或者沿固定線路運行的梯級(踏步),進行升降或者平行運送人、貨物的機電設備,包括載人(貨)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等。非公共場所安裝且僅供單一家庭使用的電梯除外。
(二)起重機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動重物的機電設備,其范圍規定為額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機;額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或額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m的塔式起重機,或生產率大于或者等于300t/h的裝卸橋),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機;層數大于或者等于2層的機械式停車設備。
(三)客運索道,是指動力驅動,利用柔性繩索牽引箱體等運載工具運送人員的機電設備,包括客運架空索道、客運纜車、客運拖牽索道等。非公用客運索道和專用于單位內部通勤的客運索道除外。
(四)大型游樂設施,是指用于經營目的,承載乘客游樂的設施,其范圍規定為設計最大運行線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m/s,或者運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等于2m的載人大型游樂設施。用于體育運動、文藝演出和非經營活動的大型游樂設施除外。
(五)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是指除道路交通、農用車輛以外僅在工廠廠區、旅游景區、游樂場所等特定區域使用的專用機動車輛。
一、通用設備是指按國家規定的產品標準、批量生產的進入設備系列的設備。
二、通用設備范圍
各種泵類、壓縮機、空分設備、冷凍設備、鼓風機、風機、抽油機;
各種起重機、運輸機、電梯、運輸車輛、包裝成型機械、稱量設備、金屬切削機床、鍛壓、鑄造機械;
機修、電修、儀修設備;破碎機、離心機等其他機械及其配套電機和全部附屬零部件等。
四、屬于設備的范圍還包括
1.隨設備主體一起供貨的配件、備件和梯子、平臺、欄桿及閥門、法蘭、管材管件。
2.屬于化驗分析儀器、計量器、儀表及其臺、柜、架等。
3.各種工藝設備的一次性填料,如各種瓷環、鋼環、塑料環、鋼球等;各種化學藥品,如樹脂、球光砂、觸媒、干燥劑等。
4.大型轉動機械冷卻油及設備安裝過程中的一次性填充用油(透平油、變壓器油、潤滑油等)。
5.用于生活區的水泵、鍋爐及水處理設備、電氣、通風設備等。
6.對制造廠以散裝或分片、分段供貨的塔、器、罐、柜、空分裝置等專用設備,除需要的現場拼接、組裝、焊接內件或改制時所消耗的物件為材料外等。
什么是通用機械設備
通用機械,是指通用性強、用途較廣泛的機械設備,一般是指泵、風機、壓縮機、閥門、氣體分離設備、真空設備、分離機械、減變速機、干燥設備、氣體凈化設備、溶解乙炔設備等。
就是一些符合國家通用設計標準的的設備
本網站文章僅供交流學習 ,不作為商用, 版權歸屬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時未能及時與原作者取得聯系,若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到您的權益煩請告知,我們將立即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