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報廢處理申請表如何做?
固定資產報廢處理申請表的編制暫時沒有固定的格式,但編制的主要內容包括固定資產編號(或卡片號)名稱,規格型號,購置日期,原值凈值,使用年限、報廢原因,資產管理部門、技術部門、財務部門等相關部門審核意見,以及單位領導審批意見等。
參考格式見下圖:
如果是行政事業單位,當地財政部門一般有統一的格式,可到當地財政部門網站下載。
擴展資料:
申請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固定資產可申請報廢:
(一)使用年限過長,功能喪失,完全失去使用價值,或不能使用并無修復價值的;
(二)產品技術落后,質量差,耗能高,效率低,已屬淘汰且不適于繼續使用,或技術指標已達不到使用要求的;
(三)嚴重損壞,無法修復的或雖能修復,但累計修理費已接近或超過市場價值的;
(四)主要附件損壞,無法修復,而主體尚可使用的,可作部分報廢;
(五)免稅進口的儀器設備應當在監管期滿,向海關申請解除監管并獲得批準之后才能提出報廢申請。
參考資料:搜狗百科:固定資產報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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