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怎么申請?
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的進口實行分類審批管理,即限制進口類和自動許可進口類。
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廢物包括:廢塑料、不銹鋼廢料、廢五金電器、廢電線電纜和廢電機、廢船舶、沉積銅、熔渣、浮渣、氧化皮及其他廢料、廢糖蜜、含五氧化二釩大于10%礦灰和殘渣、紡織材料制碎織物、鎢廢碎料、鎂廢碎料、鈦廢碎料。此類許可證的申請由地級市環保部門報省級環保局受理,審核后報固廢中心,由固廢中心報環保部審批。具備相應加工能力和環保設施的法人企業需提交限制許可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申請書,進口廢物環境風險報告表,其他材料與自動類相同,審批程序、有效期與自動類相同。
自動進口許可管理類可用作原料的廢物包括:廢紙、木及軟木廢料、廢棉、廢纖維、骨廢料、廢鋼鐵,以及銅、鎳、鋁、鋅、錫、鉭廢碎料。此類許可證的申請由環保部固體廢物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固廢中心)受理后報環保部審批。具備相應加工能力和環保設施的法人企業需提交
①自動許可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申請書
②進口單位及利用單位具有有效年檢的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
③進口單位自理報關注冊登記證
④進口廢物原料國內收貨人登記證書,以上材料復印件均需加蓋企業公章。
⑤境外供貨商注冊證書復印件,受理單位于20個工作日內發放自動許可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該許可證當年有效,申請單位可從網上查詢公示,了解辦理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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