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松原一男一女被先撞后砍,兇手手段殘忍,是何原因?
2021年1月18日傍晚,太吉林松原長嶺縣一小區附近發生一起刑事案件,一男子開車將一男一女撞倒后,又用攜帶的斧頭砍殺受傷倒地的兩人,男子當場死亡,女子重傷。
據目擊者描述,現場慘不忍睹,死亡的男子被砍40多下,脖子幾乎被砍斷,只剩一點點連接著身體和頭部,手段相當殘忍。
這起案件不是車禍,而是犯罪嫌疑人李某有意為之,早有預謀的,明顯是提前準備好了作案工具,并跟蹤兩人進行作案。那究竟是什么原因讓他采取如此極端的行為呢?
先來捋一捋三者的關系,兩個被害人是情侶關系,而女子是李某的前妻,死亡男子則是李某的朋友。
李某與前妻早已離婚,離婚原因不得而知。而前妻離婚以后就跟其朋友死者在一起,李某從感情上來說不能接受。
李某懷疑前妻在離婚以前就跟死者有不正當的關系,不能確定兩人離婚是不是因為死者的關系。而離婚以后又發現兩人確定了關系,就感覺是證實了他的懷疑。
按照正常人的感情觀念來說,同時被自己的妻子和朋友背叛,確實難以接受,但也不能是李某殺人的正當理由。
換個思維,如果前妻是在離婚以后再和死者走到一起的,這是一個再正常不過的事情,而李某也不能接受的話,只能說明他心理的扭曲,感情觀和人生觀有嚴重的問題。
從他殺害受害人的手段來看,是心里積攢了太多的怨恨、仇恨,但對于普通人來說,可能內心的不接受只是時間問題而已,時間久了,自然就淡忘放下了。
但李某卻沒有正常人的心態,這完全可以形容成“變態”了,“我得不到的別人也休想得到,得不到就毀掉,如果背叛就要受到懲罰”。
而這個懲罰看似真的懲罰了他認為做錯的人,但同時也懲罰了他自己,搭上了他自己的生命。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窮生盜,奸生殺,這句古話一點沒錯。
自古奸情出人命,也是貨真價實的。
人本質是哺乳動物,而其他哺乳動物比如獅子、老虎甚至野牛,為了爭奪配偶都會斗的你死我活。
這是人的動物本性。
結果1月18日,在吉林松原長嶺縣就出現一起殺人案。
一個男人開車將一男一女撞到后,下車用斧子殘忍砍殺,導致被撞倒的男人當場死亡,女人負重傷。
據說死亡男人被砍了40多斧頭,血肉模糊,人頭差點被砍下。
這個殺人者不是一時興起的撞人亂砍,而是已經跟蹤了多時。
根據目前資料來看,被砍殺的女人是殺人者的前妻,被砍死的男人是殺人者的好哥們。
目前殺人者已經和妻子離婚,隨后兩人選擇在一起。
雖然具體情況不知道,顯然殺人者之所以如此殘忍的殺人,大部分是認為好友和妻子在離婚前就有奸情,雙雙背叛了自己。
這種事情,到現在肯定是無法認定了。
但作為丈夫,如果前妻和好友真的有什么不軌的地方,當時可能沒有想到,事后總是能夠分析到蛛絲馬跡的。
無論這種出軌的事情是否存在,這個殺人者顯然認為是存在的。
那么,按照他的邏輯,好友不講道義撬走他的老婆,就是該死。
所以大家注意,殺人者將好友幾乎斬首,但沒有將前妻砍死。
自然,無論什么原因,殺人者都無權奪取別人生命,更別說可能壓根沒有奸情,人家是離婚以后選擇在一起。
但薩沙奉勸大家,古話很多是沒錯的,比如朋友妻不可欺、色字頭上一把刀。
作為一個男人,他如果在外亂搞,尤其對象是好友、親戚等熟人的妻子,就有很大概率出事。
薩沙寫了很多案子,這種類型殺人案真的是太多了。
大家看過《121槍案》沒?里面有個兇惡的歹徒汪強。
大家知道汪強為什么開始殺人?就是和同村一個已婚婦女有減輕,他的丈夫知道以后很氣憤,放話要弄死他。汪強生性殘忍,為了避免被對方殺掉,就沖入那人家將他砍死,又將傍邊哭啼的孩子摔死,隨后逃走。
看看,這個淫婦不但害了自己丈夫,還害死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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