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危險廢物的申報登記?
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需要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如實申報危險廢物的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處置等有關資料。申報事項有重大改變時,應及時申報。
申報登記的范圍不僅包括工業生產活動中產生的危險廢物,還包括在其他的非工業生產活動中產生的危險廢物,如在科研、教學、醫療等活動中所產生的危險廢物。在人們日常生活活動中產生的數量較少或危害極小的危險廢物,不屬于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規定的申報登記的范圍。
醫療廢物網上申報流程
一體智能醫廢收集車交接流程:根據醫院實際需求,制定專屬化解決方案
一體智能醫廢收集車展示:根據醫院實際需求,制定專屬化解決方案
一體智能醫廢收集車電動助力行走:根據醫院實際需求,制定專屬化解決方案
醫療廢棄物處置中心需要什么手續
根據相關資料顯示:
1、廢棄的麻醉、精神性、放射性、毒性等藥品,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執行。
2、批量的廢化學試劑,廢消毒劑,應當交由專門機構處置。
3、批量的含汞的體溫計、血壓計等醫療器具報廢時,應當交由專門機構處置。
4、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險廢物,應當首先在產生地點進行高壓滅菌或化學消毒處理,然后按感染性廢物收集。
5、隔離的傳染病人或疑似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雙層包裝物并及時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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