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衛生監督局的主要職責
負責職業衛生、環境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消毒產品和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等監督管理工作,起草有關法律、法規、標準、政策和規范并組織實施;規范職業病的診斷與鑒定;負責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和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的監督管理;負責對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管理;負責放射性職業病危害評價的監督管理;負責醫療機構放射診療許可和放射防護的監督管理;負責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管理;負責規范公共場所、飲用水衛生許可,負責公共場所、供水單位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環境對健康影響的動態監測、風險評估和預警;負責消毒產品和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的衛生許可及監督管理;依法開展對醫療機構、采供血機構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傳染病疫情報告和菌(毒)種管理制度執行情況以及醫療廢物處置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打擊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工作,查處重大違法案件,整頓和規范醫療服務市場;負責制定衛生監督體制改革和衛生監督體系建設的相關政策、規劃和規范并組織實施;歸口統一管理衛生行政執法隊伍和指導規范衛生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衛生監督稽查工作;組織開展衛生監督人員培訓。嚴格的法則。
環境空氣檢測項目和標準有哪些?
《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溫度、相對濕度、流速、SO2、NO2、HCL、CO、氨、臭氧、甲醛、TSP、PM10、PM2.5、TVOC、苯、甲苯、二甲苯等苯系物、HF、HCI、硫酸霧、甲硫醇、臭氣濃度、苯乙烯、異丙醇、苯乙酮、重金屬(錫、鉛、汞……)、非甲烷總烴、煙塵、煙氣黑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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