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廢物集中貯存設施的選址有什么要求?
①地質結構穩定,地震烈度不超過 7度的區域內;
②設施底部必須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
③廠界應依據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確定危險廢物集中貯存設施的位置及其與周圍人群的距離,并經具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④應避免建在溶洞區或易受到嚴重自然災害如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影響的地區;
⑤應在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倉庫、高壓輸電線路防護區域以外;
⑥應位于居民中心區常年最大風頻的下風向;
⑦必須防滲,防滲層為至少1m厚粘土層(滲透系數≤10-7cm/s),或2mm厚的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滲透系數≤10-10 cm/s的要求。
危險廢物貯存設施應符合哪些要求?
①地面與裙角要用堅固、防滲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須與危險廢物相容;
②必須有泄漏液體收集裝置、氣體導出口及氣體凈化裝置;
③設施內要有安全照明設施和觀察窗口;
④用以存放裝載液體、半固體危險廢物容器的地方,必須有耐腐蝕的硬化地面,且表面無裂隙;
⑥應設計堵截泄漏的裙腳, 地面與裙腳所圍建的容積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儲量或總儲量的 1/5;
⑦不相容的危險廢物必須分開存放,并設有隔離間隔斷。
(1)危險廢物處置項目選址要求:
①地面與裙角要用堅固、防滲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須與危險廢物相容;②必須有泄漏液體收集裝置、氣體導出口及氣體凈化裝置;
③設施內要有安全照明設施和觀察窗口;
④用以存放裝載液體、半固體危險廢物容器的地方,必須有耐腐蝕的硬化地面,且表面無裂隙;
⑥應設計堵截泄漏的裙腳, 地面與裙腳所圍建的容積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儲量或總儲量的 1/5;
⑦不相容的危險廢物必須分開存放,并設有隔離間隔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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