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交通局職責?
合肥市交通運輸局是合肥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下設合肥市交通運輸管理處、合肥市公路管理局、合肥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局、合肥市農村公路管理局、合肥市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站等直屬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交通運輸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組織擬訂綜合運輸體系規劃、交通運輸發展規劃、樞紐規劃,公共交通、出租汽車、公路、水路行業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監督實施;參與擬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城市綜合交通規劃;承擔區域協作交通運輸工作任務;參與擬訂鐵路、民航、軌道交通、城市道路等相關行業和物流業發展規劃。
(二)組織擬訂公路、水路行業政策,參與起草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并組織實施;承擔鐵路、民航、郵政電信管理的相關協調服務工作。
(三)承擔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擬訂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范并監督實施;負責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監督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市貨物運輸市場、汽車維修市場、汽車駕駛培訓市場、搬運裝卸、貨代中介及營業性貨運場(站)的行業管理;負責運營車輛技術管理及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的行業管理。
(五)負責地方管理水域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通航保障、救助打撈、通信導航、船舶和港口設施保安及危險品運輸監督管理等工作;負責船員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地方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漁業船舶檢驗及其監督管理工作,對漁業船舶和漁業船舶船用產品的技術狀況、漁業船舶航行和作業要求的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六)負責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規定權限審批和核準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七)承擔全市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協調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的維護、管理,按規定承擔港口規劃和岸線使用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做好區域內渡改橋工作。
(八)指導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國家、省、市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公路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
(九)負責擬訂并組織實施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政策、技術標準,組織本市交通運輸重大科技開發,推進行業科技進步。
(十)指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十一)承擔市交通戰備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市國防交通和交通運輸領域軍民融合相關工作;承擔縣(市)交通運輸部門的交通戰備業務指導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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