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品的處理方式
根據GB/T19000-2008的規定,對不合格品的處置有三種方式:
1. 糾正
2. 報廢
3. 讓步
糾正:
1. 返工:
“為使不合格產品符合要求而對其所采取的措施”;
2. 返修:
“為使不合格產品滿足預期用途而對其所采取的措施”
3. 降級:
“為使不合格產品符合不同于原有的要求而對其等級的改變”
報廢:
“為避免不合格產品原有的預期用途而對其采取的措施”。不合格品經確認無法返工和讓步接收,或雖可返工但返工費用過大、不經濟的均按廢品處理。
讓步:
“對使用或放行不符合規定要求的產品的許可”。讓步接收是指產品不合格,但其不符合的項目和指標對產品的性能、壽命、安全性、可靠性、互換性及產品正常使用均無實質性的影響,也不會引起顧客提出申訴、索賠而準予放行的不合格品。
不合格品:
不合格品是指經檢驗和試驗判定,產品質量特性與相關技術要求和圖紙工程規范相偏離,不再符合接收準則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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