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對河南省煙花爆竹最新指示?
河南省2020年煙花爆竹燃放政策
根據《河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規定,城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根據實際需要規定煙花爆竹禁售、禁放或者限售、限放的區域和時段,減少煙花爆竹燃放污染。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區域和時段內燃放煙花爆竹。具體的煙花爆竹燃放政策以各城市為準。
比如鄭州繼續禁放煙花爆竹
金水區、二七區、中原區、管城回族區、惠濟區和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鄭東新區、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鄭州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的區域內,新鄭市、新密市、登封市、滎陽市、鞏義市、中牟縣、上街區中心建成區區域內,禁止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按照規定,公安機關對在禁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的個人將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并處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對在禁放區域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相關單位,及利用賓館、飯店等經營單位場地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依據相關規定要求,對單位、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拒不整改的,對單位經營管理人員處5日以下行政拘留。
鄭州警方實行舉報有獎制度,對舉報有功人員將及時兌現獎勵。舉報電話: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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