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體有權招商引資嗎?
答:有權利。為什么?
我們可以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里看到,中國的土地資源,是兩種所有制,一種是國有制,一種是農村集體所有制。
因此,囯家征收農村土地,是為了建設國家,發展國民經濟的。而農村集體用自己的土地,開發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發展農業經濟,昰不是也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呢?
我們還可以從《村委會自治法》里看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有很多自治權利的。
村兩委如果在不違背《憲法》,不違背上級黨和政府,各種法律法規政策的前題下,村兩委是有自主權利,利用本村的資源,發展集體經濟,或民主選擇自己村的發展道路,比喻:小崗選擇了分田單干道路,南街村確選擇了走,集體化共同制富的道路。這都是《村委會自治法》賦予了每個村民的民主自治權利。
總之,我認為村集體是有權利,用自己的建設用地,建廠房招商引資,吸引企業來投資辦公司,我們村從2OO8年就開始利用建設用地,建廠房招商引資了。
我們一直認為,老祖宗留下的土地,一寸也不能賣,賣了分光吃凈了,后代怎么生活呢?所以,我們就把我們村的建設用地,都開發成廠房,再利用廠房招商引資,收取企業的廠房租金,這樣既解決了農民就業,又增加了村民的工資收入問題,既解決了集體經濟永久性發展問題,又解決了村民養老和福利問題,并且,企業家也愿意,村民,集體都滿意,這是個一舉三贏利的買賣,也是農村發展集體經濟最好的一條路。
(原創于2020年11月20日)
從《土地法》中可獲悉,農村土地可分為國有土地,和農村集體用地。按基層治理條例,村組織是中國現有的最低層的一個自制組織,也是《憲法》所賦予的權力。村組織由村主任作為法人代表,可成立專業合作社,也可提供村集體用地招商引資,帶領群眾發家致富,壯大集體經濟。
但目前這項權利,被上級組織和再上一級組織統領了。這也是一件好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事業黨領導一切,作為村組織必須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爭做新時代合格黨員,勇于擔當、務實重行,服務廣大人民群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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