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治理方案是怎樣的呢?
??污染治理方案
一是落實水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環境質量每年做一次環境質量報告書,要向社會通報水環境質量,水源地,地表水水質狀況,一方面保障公眾對水環境的知情權,自覺接受到公眾的監督。
二是推進水污染治理市場化,以前水污染防治特別是城市生活污水處理注重社會資本進入市場,主要把它單純作為一項公益性事業對待,政府作為壟斷性的管理市場,從規劃,從投資建設到運行管理完全都是政府的管制和操作,排斥了社會多元化的投資渠道進入這個領域,這是發展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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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排污許可和總量控制制度,排污許可這個制度現在正在實行當中,在“十一五”期間這樣的制度還有排放的量要有許可,總量在排污許可下得到規定,一個區域環境的量確定排放的總量,從總量控制和企業的排污許可這方面對企業的環境行為進行制約。
四是環評制度和三同時制度,環境項目評價法,三同時制度。
??環評制度增加兩個方面,一個是區域規劃環評,不能只是對企業建設項目,對項目本身進行環評,要擴大到對區域,根據區域的總量,對生態環境的容量,對規劃是不是合理來進行環評,同時要開展戰略性的政策環評,遵照國家出臺的環境政策進行評價。
五是省界河流水質考核制度,要落實責任,要對每個省的水質進行考核,水交到下游省,水是什么狀況,要按照輸出水質對進行考核,超過標準就是造成污染,對下游造成危害,就要進行賠付,要追究造成污染的企業和單位的責任,從而加強各級政府各個行政區域政府對水污染防治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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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是目標責任制,要建立一個綠色GDP的政績考核制度,單純用GDP考核領導干部的政績,容易單純追求經濟效果而忽視了環境,綠色GDP這區域的發展對環境造成的損害要打入到GDP里面,要扣除這部分才是真正的GDP,通過綠色GDP的考核體制建立,來保證水污染防治保護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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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是循環經濟措施,要在全國建立循環經濟體制,建立一個節約性的和諧社會。
八是建立生態補償制度,要通過試點,探索這方面的經驗,國家地域遼闊,東西部的發展差距大,西部地區發展比較落后,但是它生態比較好,東部地區經濟發展比較快,帶來的環境問題也比較大,而東部地區需要的能源和水源,都主要來自于西部地區,如果西部地區要保護的話,必然對經濟發展做出犧牲,限制了它的發展,東部地區對西部地區應相對進行生態補償,這樣才能達到東西部共同發展的目標,實現平衡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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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是建立區域性的機構,對區域性的環境管理要建立污染受害者法律的援助機制,過去對環境造成損害要落實賠償制度,完善經濟方面的賠償制度和法律法規。當一個企業和一個單位的行為,對他人或公眾造成健康的損害和經濟損害時候,要進行經濟的賠償,只有這樣才能加強和提高單位對環境保護方面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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