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農業保險補貼怎么領?
一、2021農業保險補貼怎么領?
1、耕地地力保護補貼
補貼對象:擁有耕地承包權的種地農民。
補貼形式:通過“一卡(折)通”等形式直接兌現到戶。
2、農機購置補貼
依據同檔產品上年市場銷售均價測算,原則上測算比例不超過30%。
3、玉米、大豆生產者補貼和稻谷補貼
東北三省和內蒙古自治區實施玉米和大豆生產者補貼政策,有關稻谷主產省份繼續實施稻谷補貼政策。
4、農業保險保費補貼
補貼范圍:水稻、小麥、玉米、棉花、馬鈴薯、油料作物、糖料作物、能繁母豬、奶牛、育肥豬、森林、青稞、牦牛、藏系羊和天然橡膠,以及水稻、小麥、玉米制種。
補貼地區:內蒙古、遼寧、安徽、山東、河南、湖北等6個省(自治區)。
保費補貼:在地方財政自主開展、自愿承擔一定補貼比例基礎上,中央財政給予保費補貼支持。
5、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農產品倉儲保鮮設施補貼
補貼方式:先建后補、以獎代補。
補貼地區:河北、山西等16個省份。
補貼標準:補助采取“雙限”,補貼比例上限不超過倉儲保鮮設施造價的30%(湖北省和貧困地區放寬至50%),單個主體補貼上限為100萬元,具體定額補貼標準由地方制定。
6、漁業發展與船舶報廢拆解更新補助
支持漁民減船轉產和人工魚礁建設,支持深水網箱推廣、漁港航標等公共基礎設施。
7、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補償
補償方式:一次性補助與過渡期補助相結合,一次性補助直接發放到符合條件的退捕漁民。過渡期補助由各地統籌用于與禁捕直接相關的工作。
補償范圍: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區域。
8、產糧大縣獎勵
獎勵對象:常規產糧大縣、超級產糧大縣、產油大縣、商品糧大省、制種大縣。
獎勵方式:常規產糧大縣獎勵資金作為財力補助,由縣級人民政府統籌安排;其他獎勵資金按照有關規定用于扶持糧油產業發展。
9、生豬(牛羊)調出大縣獎勵
獎勵范圍:生豬調出大縣獎勵、牛羊調出大縣獎勵和省級統籌獎勵資金。
獎勵方式: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和牛羊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由縣級人民政府統籌安排用于支持本縣生豬(牛羊)生產流通和產業發展,省級統籌獎勵資金由省級人民政府統籌安排用于支持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生豬(牛羊)生產流通和產業發展。
10、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
獎勵地區:內蒙古、四川、云南、西藏、甘肅、寧夏、青海、新疆等8個省(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獎勵方式:禁牧補助、草畜平衡獎勵,在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和黑龍江省農墾總局實施“一攬子”政策。
11、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先進縣激勵
中央財政在分配年度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資金時,對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成效明顯的縣予以激勵支持。
二、甘肅省財政項目資金管理辦法?
甘肅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范省級財政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管理,充分發揮省級專項資金主管部門(以下簡稱“主管部門”)主體作用,切實提高預算執行效率和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國務院關于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4〕45號)等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專項資金,是指中央財政補助和省級財政預算安排,用于支持經濟社會發展,完成特定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在一定時期內具有專門用途的資金。
第三條 專項資金管理應當遵循“設立有據、管理科學、講求績效、公開透明”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第四條 專項資金預算安排、預算執行、績效評價、監督檢查等適用本辦法。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章 預算安排
第五條 專項資金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規定設立。未經省委、省政府批準,不得在各類文件和工作會議、中長期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計劃、實施意見中對設立、增加專項資金事項作出規定。
第六條 專項資金設立和增加,一般不得與財政收支規模、增幅或生產總值等指標掛鉤。
第七條 嚴格按程序設立專項。從嚴控制新設立專項,確需設立的,由省級主管部門正式行文送省財政廳。申報材料要明確專項資金設立的政策依據、資金規模、使用范圍、績效目標、執行期限、各年度實施計劃等內容,涉及其他資金來源的還應說明各項資金的籌措計劃。省財政廳對設立專項資金的申請,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關政策和財力可能進行審核。對資金量大、影響面廣的,應會同主管部門采取專家論證、第三方機構評估等方式,對項目可行性、資金規模和績效目標進行論證。不得重復設立或增設與現有專項資金使用方向、用途相同或相近的專項資金。
擬設立的專項資金,由省財政廳審核并報省政府批準后方可列入專項資金管理清單和預算。專項資金需調增的,在年度預算編制時根據相關政策、規劃、績效評價和財力等情況統籌考慮,按程序報批。
第八條 專項資金必須有明確的執行期限,到期后即終止執行。確需延期的,在執行期滿前一年,按照新設立專項資金程序申報。現有專項資金未確定期限的,要在編制年度預算時予以明確。
第九條 專項資金批準設立后,省財政廳、主管部門按照“先定辦法、再分資金”的原則,制定資金管理辦法,做到一個專項一個管理辦法。資金管理辦法要明確績效目標、使用范圍、管理職責、執行期限、分配辦法、申報程序、信息公開和責任追究等內容。
第十條 中央補助需省級財政安排配套資金的,主管部門向省財政廳提出申請,并提供國務院或其授權部門文件依據,經省財政廳審核后,通過現有專項資金調整、增列預算安排。除國務院及其授權部門、省委、省政府規定外,主管部門不得自行要求市縣政府安排配套資金。
第十一條 主管部門、省財政廳配合做好爭取中央補助工作。主管部門依據中央項目申報指南和要求,組織項目評審,確定項目后按程序申報,并對項目的合規性、真實性、可行性負主體責任。需省財政廳聯合申報的,申報文件經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簽發后,省財政廳配合履行行文程序,不審核具體項目。
第十二條 建立健全專項資金定期評估和退出機制,省財政廳、主管部門要定期對專項資金進行清理、整合、規范。對已完成或偏離項目初設目標,不符合經濟社會事業發展目標任務和全省工作重點的,按程序予以調整或取消。
第三章 預算執行
第十三條 堅持先有預算、后有支出的原則,嚴格執行人大批準的預算,執行中除救災等應急支出通過動支預備費解決外,一般不追加預算,確需追加的,嚴格按相關程序報批。
第十五條 專項資金必須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未經批準,不得變更項目內容或調整預算。確因客觀條件變化需變更或調整的,必須按項目和資金管理權限逐級上報批準。
第十六條 專項資金采取“因素法或項目法”進行分配,并逐步擴大因素法分配的比例和范圍。確需保留的競爭性領域專項資金,采取股權投資、產業基金、貸款貼息、先建后補、以獎代補等運作模式,引導帶動金融資本、社會資本投入,減少事前補助、直接補助。
第十七條 專項資金實行項目庫管理制度。主管部門負責建立項目庫,按程序組織項目申報和評審,并研究確定具體項目,對專項資金預算執行及其結果負責。市縣申報文件,由主管部門直接受理,不再報省財政廳。
主管部門審定專項資金具體項目后,資金分配計劃文件經部門主要負責人簽發后抄送省財政廳。主管部門對項目的合規性、真實性、可行性負全責,省財政廳對具體項目不作審核,負責按主管部門確定的資金分配計劃下達專項資金指標,并對資金監督管理、績效評價等提出具體要求。
省委、省政府確定要跨部門整合使用的專項資金,按規定的程序確定項目、下達指標。
第十八條 主管部門要及時按照預算指標、項目進度等編制用款計劃。省財政廳依據用款計劃和國庫集中支付規定程序辦理資金支付,涉及政府采購的,嚴格執行政府采購有關規定。
第十九條 省財政廳、主管部門要建立結余結轉資金定期清理機制。對規定時限內未分配且無正當理由的專項資金,收回省級財政統籌安排。對連續兩年未用完的專項資金,作為結余資金管理,其中一般公共預算的結余資金,應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各部門、各單位預算的結轉、結余資金,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章 績效評價
第十二條 省財政廳、主管部門應建立完善專項資金績效目標管理機制和績效評價體系,對專項資金實行績效管理,做到“花錢必問效,低效必問責”。
第二十一條 主管部門、省財政廳確定的專項資金績效目標,要指向明確、具體細化、合理可行,符合項目特點,體有效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十二條 主管部門要按期組織開展專項資金績效自評,并將自評報告及時送省財政廳。省財政廳選擇資金量大、影響面廣、社會關注度高的專項資金,借助專家、第三方機構重點評價。
第二十三條 省財政廳將績效評價結果作為安排以后年度預算的重要依據,對項目執行中問題較多、使用效益差的,除督促整改外,還要削減或取消以后年度專項預算。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二十四條 專項資金預算編制、執行管理必須主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
第二十五條 主管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公開”的原則,負責公開除涉密信息外的專項資金安排情況、管理辦法、分配結果,并逐步擴大公開范圍,細化公開內容,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十六條 省審計廳、省財政廳應加強對專項資金分配、管理、使用等情況的專項審計和監督檢查,對違法違規的,依法依規處理。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由省財政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從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實施條例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中央和省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補助資金(以下簡稱“確權登記頒證補助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央財政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財農[2015]1號)、《甘肅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方案》(甘政辦發〔2015〕27號)和《甘肅省財政廳關于印發甘肅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甘財辦〔2014〕22號)等法律政策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確權登記頒證補助資金,是指中央和省級財政預算安排用于省、市州和縣(市、區)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的專項資金。
第三條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應充分利用國土資源部門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國土“二調”)等成果數據,實現資源共享,避免重復測量測繪,降低工作成本。
第四條 確權登記頒證補助資金遵循“誰主管、誰負責”和“突出重點、專款專用”的原則。
第二章 資金安排
第五條 確權登記頒證補助資金使用范圍及方向:
中央和省級財政安排的縣(市、區)確權登記頒證補助資金,主要用于農村土地承包檔案資料收集整理,耕地測量測繪和承包地權屬調查等查田勘界,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印制,農村土地確權數據庫和土地承包信息平臺建設,農村土地確權政策宣傳和業務培訓,農村土地確權檢查驗收,農村土地確權成果整理等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有關的費用支出。不得用于增加人員經費和機構運轉經費等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無關的費用支出。
省級農村土地確權數據庫和土地承包信息平臺建設、全省農村土地確權調查軟件和管理軟件統一招標采購、省級農村土地確權政策宣傳培訓和省級農村土地確權檢查驗收等工作經費,從省級財政補助資金中列支。
第六條 確權登記頒證補助資金使用計劃:
省級財政根據國土“二調”公布的各縣(市、區)農村集體耕地面積,在中央財政每畝補助10元的基礎上,每畝補助6元(其中:甘南、臨夏、隴南、天水、定西等地形地貌較為復雜的5 個市州,每畝補助7元;其他地區每畝補助5元),從2015年起分3個年度安排。
第七條 確權登記頒證補助資金分配:
中央和省級確權登記頒證補助資金由各縣(市、區)包干使用。中央和省級補助資金與市縣安排的資金應統籌使用和管理。3年內,中央和省級補助資金按照國土“二調”農村集體耕地面積安排補助結束后,不再安排補助資金。各地在3年內沒有完成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或因工作質量驗收不合格返工形成的資金缺口,由各地自行解決。
第八條 確權登記頒證補助資金年度預算申報:
各市州和縣(市、區)應做好確權登記頒證工作進度與補助資金年度安排情況的銜接。每年4月底前,各市州和縣(市、區)財政部門會同農業主管部門根據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情況,向省財政廳報送下年度確權登記頒證面積計劃和補助資金申請,同時抄報省農牧廳。
第九條 確權登記頒證補助資金撥付:
在省人民代表大會批準預算后50日內,省農牧廳擬定以獎代補資金分配計劃,經主要負責人簽發后抄送省財政廳。省財政廳負責按農牧廳確定的以獎代補資金分配計劃在10日內下達資金指標。市、縣財政部門會同農業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確權頒證工作進度安排撥付確權頒證補助資金。市縣財政部門的資金支付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規定執行。
第三章 監督管理
第十條 確權登記頒證補助資金由省農牧廳、省財政廳共同管理,監督使用。各級財政部門應會同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加強確權登記頒證補助資金管理、績效評價和監督檢查,總結資金管理使用情況,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十一條 有關縣(市、區)及項目承擔單位應建立健全確權登記頒證補助資金管理制度、信息報送制度,加強財務管理、檔案管理和信息報送,并接受財政、農牧、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十二條 確權登記頒證補助資金應專款專用,對任何單位和個人虛報冒領、擠占挪用和其他違反本細則規定的行為,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各市州和各縣(市、區)應結合本地實際,根據本細則制定本地區實施細則或辦法,并報省財政廳、省農牧廳。
第四章 績效評價
第十四條 省農牧廳、省財政廳建立完善確權登記頒證補助資金績效目標管理機制和績效評價體系,對確權登記頒證補助資金實行績效管理。績效評價結果以適當方式予以通報,并作為下年度資金分配因素之一。
第十五條 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財政項目績效管理有關要求,對照項目績效管理的內容和具體指標,按期完成項目績效自評價,將自評報告報送市(州)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市(州)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所轄縣(市、區)項目績效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評價,將評價結果報送省農牧廳。
第十六條 省農牧廳在市(州)績效評價的基礎上,按照一定比例進行實地抽查考評,并將評價結果及時報送省財政廳。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細則由省農牧廳、省財政廳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細則自下發之日起施行,執行期5年。
四、惠農補貼是什么?
1、耕地地力保護補貼
補貼對象:擁有耕地承包權的種地農民。
補貼形式:通過“一卡(折)通”等形式直接兌現到戶。
2、農機購置補貼
依據同檔產品上年市場銷售均價測算,原則上測算比例不超過30%。
3、玉米、大豆生產者補貼和稻谷補貼
東北三省和內蒙古自治區實施玉米和大豆生產者補貼政策,有關稻谷主產省份繼續實施稻谷補貼政策。
4、農業保險保費補貼
補貼范圍:水稻、小麥、玉米、棉花、馬鈴薯、油料作物、糖料作物、能繁母豬、奶牛、育肥豬、森林、青稞、牦牛、藏系羊和天然橡膠,以及水稻、小麥、玉米制種。
補貼地區:內蒙古、遼寧、安徽、山東、河南、湖北等6個省(自治區)。
保費補貼:在地方財政自主開展、自愿承擔一定補貼比例基礎上,中央財政給予保費補貼支持。
5、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農產品倉儲保鮮設施補貼
補貼方式:先建后補、以獎代補。
補貼地區:河北、山西等16個省份。
補貼標準:補助采取“雙限”,補貼比例上限不超過倉儲保鮮設施造價的30%(湖北省和貧困地區放寬至50%),單個主體補貼上限為100萬元,具體定額補貼標準由地方制定。
6、漁業發展與船舶報廢拆解更新補助
支持漁民減船轉產和人工魚礁建設,支持深水網箱推廣、漁港航標等公共基礎設施。
7、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補償
補償方式:一次性補助與過渡期補助相結合,一次性補助直接發放到符合條件的退捕漁民。過渡期補助由各地統籌用于與禁捕直接相關的工作。
補償范圍: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區域。
8、產糧大縣獎勵
獎勵對象:常規產糧大縣、超級產糧大縣、產油大縣、商品糧大省、制種大縣。
獎勵方式:常規產糧大縣獎勵資金作為財力補助,由縣級人民政府統籌安排;其他獎勵資金按照有關規定用于扶持糧油產業發展。
9、生豬(牛羊)調出大縣獎勵
獎勵范圍:生豬調出大縣獎勵、牛羊調出大縣獎勵和省級統籌獎勵資金。
獎勵方式: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和牛羊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由縣級人民政府統籌安排用于支持本縣生豬(牛羊)生產流通和產業發展,省級統籌獎勵資金由省級人民政府統籌安排用于支持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生豬(牛羊)生產流通和產業發展。
10、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
獎勵地區:內蒙古、四川、云南、西藏、甘肅、寧夏、青海、新疆等8個省(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獎勵方式:禁牧補助、草畜平衡獎勵,在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和黑龍江省農墾總局實施“一攬子”政策。
11、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先進縣激勵
中央財政在分配年度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資金時,對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成效明顯的縣予以激勵支持。
五、農機合作社示范社建設目標?
一、示范創建目標
通過開展示范創建活動,推出一批有完善的基礎設施、有良好的運行機制、有健全的財務制度、有較大的服務規模、有顯著的綜合效益的農機合作社示范社,為我省農機合作社規范化建設和提質增效提供樣板和經驗,為推動全省農業機械化和農業現代化持續快速發展做出貢獻。2017年計劃創建全省農機合作社示范社70個。
二、示范社推薦申報
省級示范社申報由省局根據各市(州)農機合作社工商登記數量、規范化水平、農機化率等因素,下達各市(州)申報數量,市(州)農機管理部門負責統一組織申報工作。
1.市(州)農機管理部門根據《全省農機合作社申報條件》(附件1)和《全省農機合作社推薦名額分配表(2017年)》(附件2),下達申報限額到縣(市、區)。
2.縣(市、區)農機管理部門根據申報限額,本著農機合作社自愿申報的原則,確定申報單位,并指導申報單位編寫《全省農機合作社示范社申報書》(附件3)。已被認定為國家及省級農民合作社示范社、全國及全省農機合作社示范社的不再申報。
3.市(州)農機管理部門負責對縣(市、區)申報材料審核,審定后,以市(州)農機管理部門文件向省農業機械管理局等額推薦上報《全省農機合作社示范社申報書》(附件3)和《全省農機合作社示范社申報匯總表》(附件4)。
4.省農業機械管理局對推薦申報的農機合作社示范社進行審核,經局務會議審定后,在甘肅農業信息網上進行公示。7個工作日內若無異議,由省農業機械管理局公布認定名單,并頒發“全省農機合作社示范社”牌匾。
三、加強創建活動組織領導
1.明確運行機制。全省農機合作社示范創建活動堅持“省市(州)共建、分級負責、動態管理”的原則。省農業機械管理局主要負責創建活動的規劃部署和協調推進,市(州)農機管理部門負責創建活動的組織實施和抽查監測,縣級農機管理部門負責對參與創建活動示范社的指導服務和具體幫扶。
2.強化政策扶持。各級農機管理部門要集中力量加強示范創建,農機購置補貼、大型農機具省級累加補貼、農機深松作業補助、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等農機化扶持政策優先向示范社傾斜,農機化技術試驗示范等農機化項目及技術培訓、企社共建、銀社對接等活動優先安排示范社作為承接或實施的重要主體。要積極爭取發展改革、財政、金融等部門支持,多渠道加大對示范社的投入,采取先建后補、以獎代補、貸款貼息等多種形式,引導支持示范社加大配套機具和基礎設施投入,提高服務能力,打造服務品牌,推動農機合作社整體建設和農機社會化服務躍上新臺階。
3.加強監測管理。全省農機合作社示范社名單實行動態管理,及時調整。各地農機管理部門要組織示范社定期報送年度的生產經營狀況,市(州)農機管理部門采取重點抽查等方式加強對示范社的監測管理,每年11月30日前將示范社監測報告報送省農業機械管理局。對不符合示范社條件的,由市(州)農機管理部門提出撤銷全省農機合作社示范社稱號的建議。
4.發揮示范作用。各地要將示范創建與各項農機化重點工作緊密結合起來,把示范社建成技術推廣的先行點、服務機制的創新點、經營管理的樣板點,引導帶動周邊農機服務組織健康發展。省農業機械管理局將在甘肅省農業信息網甘肅農機欄目建立全省示范社網頁名片,加強對示范社的宣傳推廣。對省級示范社中符合全國農機合作社示范社標準的,將推薦申報全國示范社。
各級農機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農機合作社示范創建工作,精心組織,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嚴格按照申報條件、程序和要求完成審核推薦上報工作。市(州)、縣(市、區)農機管理部門要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請各市(州)于6月30日前,將推薦省級示范社報告、《全省農機合作社示范社申報書》和《全省農機合作社示范社申報匯總表》的紙質材料和電子版上報省農業機械管理局裝備辦。
六、甘肅省天水市農村巷道硬化標準?
1.規模目標
縣鄉村道規模進一步提升,縣道公路里程達到2300公里以上,鄉道公路里程達到2600公里以上,村道公路里程達到8000公里以上,縣鄉村道公路網規模比重趨于合理。
規劃到2035年,農村公路網規模得到較大提升。縣道覆蓋規劃范圍內所有的鄉鎮、3A級及以上旅游景區等相應結點;鄉道連通主要行政村、重要產業及旅游景點;村道覆蓋所有自然村組。形成“覆蓋全面,等級合理,布局優化,銜接順暢”的農村公路網。
2.結構性目標
農村公路與國省干線銜接順暢,鄉鎮間實現三級及以上公路互聯互通,所有行政村及部分重要自然村以四級公路連通,其余自然村以硬化路連通。縣道、鄉道、村道三者之間的結構比例達到17.78∶20.62∶61.6。
3.技術目標
消除四級及以下縣道公路,實現所有縣道達到三級及以上公路技術標準;對于鄉道而言,消除所有等外公路,實現所有鄉道四級及以上公路標準。
三、規劃方案及效果評價
(一)規劃方案
至2035年,規劃農村公路總里程為13018.286公里,其中規劃縣道78條,2310.385公里,技術等級為三級及以上;鄉道176條,2679.196公里,規劃鄉道技術等級為四級及以上標準;規劃村道3196條,8004.688公里;規劃專用道兩條,總里程24.017公里。農村公路縣道、鄉道、村道三級結構比例為17.78%、20.62%、61.60%,農村公路網總規模和路網結構日趨合理。(規劃線路見附表)。
(二)建設計劃
近期建設計劃:“十四五”時期,重點任務是農村公路的提檔升級,著眼于重要產業路、旅游路及縣區間重要連接道路的等級提升和自然村組道路的硬化。農村公路投資約78.61億元。
遠期建設計劃:2026~2035年主要著眼于加密路網,提高全市農村公路的連通度和通行能力,以及部分道路等級提升;農村公路投資約130億元。
(三)效果評價
1.規模等級顯著提升,瓶頸制約全面改善。規劃調整后,我市農村公路總里程增加4245.613公里,增幅比例為48.4%。縣道規模是現狀的4.22倍,鄉道規模是現狀的3.64倍,瓶頸制約全面改善。
2.路網結構更加合理,應急保障能力提高。農村公路網調整后,我市公路網空間布局合理、線位走向順暢、技術等級匹配,縣、鄉、村道占比分別達到17.78%、20.62%、61.60%,逐步形成金字塔型結構。路網技術等級實現質的飛躍,農村公路全部達到四級及以上標準;路網的機動性、迂回性顯著提高,安全、排水設施更加完善,應對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的應急保障能力顯著提高。
3.路網功能明顯增強,支撐作用充分發揮。農村公路與國省道網緊密銜接,干線路網的輻射功能得到拓展,助推新型工業化、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服務文化旅游產業的作用更加顯著;區域城鄉交通協調發展,綜合交通服務保障功能充分發揮,交通發展成果造福更多人民群眾。
四、保障措施
(一)規劃引領。通過中長期綜合交通發展規劃、近期實施方案、農村公路發展規劃等規劃編制工作,科學有序地推進農村公路網建設與發展,確保全市農村公路發展目標順利實現。各級主管部門要根據規劃全面履行職責、完善機制、分類指導、組織落實,形成有效督導機制,保障規劃目標和任務的順利完成。
(二)責任落實。落實縣(區)人民政府農村公路建設、養護和管理的主體責任,構建“縣道縣養、鄉道鄉養、村道村養”的農村公路管理體制。把加強和改進農村公路建設、養護、管理工作納入縣(區)和鄉(鎮)政府的年度考核,切實解決規劃編制、計劃執行、資金配套、管理體制等方面的問題,推動交通運輸發展由部門行為向政府行為轉變,重建輕養向建管養運并重轉變。
(三)機制創新。探索建管養運各方面體制機制、運作模式創新。運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思路和創新的辦法破解農村公路發展難題,通過實施農村公路“建養一體化”等模式不斷探索農村公路發展新機制,努力消除政策障礙,為引進社會資本創造有利條件。
(四)政策扶持。將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納入市縣財政預算,及時足額籌措資金,確保農村公路養護管理經費落實到位。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積極爭取政府債券、基金、發展專項資金等,支持重點交通運輸基礎設施項目建設。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將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與產業發展、園區建設、鄉村旅游、礦產資源開發等捆綁,實施一體化開發。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發揮政府財政性資金的撬動和引導作用,鼓勵采取投資補助、資本金注入、財政貸款貼息、以獎代補、先建后補等多種方式支持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
(五)要素保障。做好資金、土地等發展要素保障,根據規劃任務匡算總體投資規模與用地需求,統籌部署解決發展要素問題。農村公路建設是否能按照規劃實施,資金籌措是關鍵;在土地資源日益緊張的局勢下,應將農村公路規劃提早納入各縣區及其各個鎮區的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中,控制農村公路規劃建設預留用地,保障農村公路建設所需的土地供給。
(六)人才保障。創新人才使用和激勵機制。重視人才的專業優勢和工作效能,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專項培訓、技術和經驗交流,將農村公路交通納入職業教育和培訓體系,全面提高從業人員的素質、管理能力、業務水平和操作技能,為農村公路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七、甘肅省水利發展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水利發展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的規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促進水利改革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水利發展資金,是指中央財政預算安排用于支持有關水利建設和改革的轉移支付資金。水利發展資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監督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水利發展資金政策實施期限至2023年,到期前由財政部會同水利部評估確定是否繼續實施和延續期限。在編制年度預算前或預算執行中,財政部會同水利部根據政策實施情況和工作需要,開展相關評估工作,根據評估結果完善資金管理政策。
第四條
水利發展資金管理遵循科學規范、公開透明;統籌兼顧、突出重點;績效管理、強化監督的原則。
第五條
水利發展資金由財政部會同水利部負責管理。
財政部負責編制資金預算,審核資金分配方案并下達預算,組織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指導地方加強資金管理等相關工作。
水利部負責組織水利發展資金支持的相關規劃或實施方案的編制和審核,研究提出資金分配和任務清單建議方案,協同做好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督促指導地方做好項目和資金管理等相關工作。
地方財政部門主要負責水利發展資金的預算分解下達、資金審核撥付、資金使用監督以及本地區預算績效管理總體工作等。
地方水利部門主要負責水利發展資金相關規劃或實施方案編制、項目審查篩選、項目組織實施和監督等,研究提出資金和任務清單分解安排建議方案,做好本地區預算績效管理具體工作。
第六條
水利發展資金支出范圍包括:
(一)中小河流治理,用于流域面積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防洪治理,中小河流重點縣綜合整治。
(二)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用于地下水超采區水利工程措施、非工程措施及體制機制創新等。
(三)小型水庫建設及除險加固,用于新建小型水庫及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
(四)中型灌區節水改造等,用于中型灌區建設和節水改造、牧區水利、小型水源建設。
(五)水土保持工程建設,用于水土流失綜合治理。
(六)淤地壩治理,用于病險淤地壩除險加固。
(七)河湖水系連通,用于江河湖庫水系連通建設及農村河塘整治等。
(八)水資源節約與保護,用于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節約用水和水資源保護。
(九)山洪災害防治,用于山洪災害防治等非工程措施建設、重點山洪溝防洪治理等。
(十)水利工程設施維修養護,用于非經營性水利工程設施、農村飲水工程維修養護,河湖管護及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相關支出等。
水利發展資金不得用于征地移民、城市景觀、財政補助單位人員經費和運轉經費、交通工具和辦公設備購置等與項目建設和維修養護無關的經常性支出以及樓堂館所建設支出。
縣級可按照從嚴從緊的原則,在中央財政水利發展資金中列支勘測設計、工程監理、工程招標、工程驗收等費用,省級財政部門應會同水利部門確定費用上限比例,省、市兩級不得在中央財政水利發展資金中提取上述費用。
水利發展資金不得與中央基建投資重復安排,但按照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有關規定執行的除外。
第七條
水利發展資金實行中期財政規劃管理。財政部會同水利部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水利中長期發展目標,國家宏觀調控總體要求和跨年度預算平衡需要,編制水利發展資金三年滾動規劃和年度預算。
第八條
水利部匯總編制完成的以水利發展資金為主要資金渠道的相關規劃或實施方案應商財政部同意后印發實施。地方水利部門在編制本地區水利發展資金相關規劃和實施方案時,應充分征求地方同級財政部門意見。
第九條
中央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以下統稱省)分配水利發展資金時,除對黨中央、國務院明確的重點建設項目以及相關水利規劃中水利建設任務較少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可采取定額補助外,采取因素法分配。因素法的分配因素及權重如下:
(一)目標任務(權重50%),以財政部、水利部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確定的水利發展目標任務為依據,通過相關規劃或實施方案明確的分省任務量(或投資額)以及項目實施進度測算。
(二)政策傾斜(權重20%),以全國貧困縣、革命老區縣(含中央蘇區縣)、民族縣、邊境縣個數為依據。
(三)績效因素(權重30%),以國務院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結果,財政部、水利部組織開展的相關績效評價結果,有關監督檢查結果等為依據。
因素法分配公式如下:
X省因素法分配水利發展資金預算=
第十條
水利發展資金采取“大專項+任務清單”的管理方式。財政部應當在每年10月31日前將下一年度水利發展資金預計數和任務清單初步安排情況提前下達省級財政部門,并抄送水利部、省級水利部門和財政部當地監管局。財政部應當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查批準中央預算后30日內印發下達水利發展資金預算文件,將水利發展資金正式預算、任務清單下達省級財政部門,批復區域績效目標作為績效評價依據,同時抄送水利部、省級水利部門和財政部當地監管局。
任務清單主要包括水利發展資金支持的年度重點工作、支出方向、具體任務指標等。其中,黨中央、國務院明確要求的涉及國計民生的事項、重大規劃任務、新設試點任務等為約束性任務,其他任務為指導性任務。約束性任務可明確資金額度。省級財政部門會同省級水利部門依據相關規劃或實施方案等分解下達預算,在優先保證完成約束性任務的基礎上,可根據本地區情況統籌安排各支出方向的預算額度;根據財政部、水利部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將匯總形成的全省績效目標、分支出方向資金安排情況報財政部、水利部,并抄送財政部當地監管局。
第十一條
水利發展資金項目審批權限下放到地方。地方各級水利部門應當會同同級財政部門采取競爭立項、建立健全項目庫等方式,及時將水利發展資金預算落實到具體項目。同時,督促項目單位提前做好項目前期工作,加快項目實施和預算執行進度。
第十二條
水利發展資金鼓勵采取先建后補、以獎代補、民辦公助等方式,加大對農戶、村組集體、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實施項目的支持力度;鼓勵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開展項目建設,創新項目投資運營機制;遵循“先建機制、后建工程”原則,堅持建管并重,支持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和水利工程建管體制機制改革創新。
第十三條
各級財政部門應當會同同級水利部門按照《國務院關于探索建立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的意見》(國發〔2017〕54號)以及財政部涉農資金統籌整合使用有關規定,加強水利發展資金統籌整合。
水利發展資金納入貧困縣統籌整合使用涉農資金試點范圍,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支持貧困縣開展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試點的意見》(國辦發〔2016〕2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在脫貧攻堅政策實施期內,有關省在分解下達水利發展資金預算時,用于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縣(以下簡稱貧困縣)的資金總體增幅不低于中央下達該省水利發展資金總體增幅。分配給貧困縣的水利發展資金一律采取“切塊下達”,資金項目審批權限完全下放到縣,不得指定具體項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貧困縣統籌整合使用資金。對于納入貧困縣涉農資金整合方案的水利發展資金,任務清單和區域績效目標對應的指標按被整合資金額度相應調減,不再考核該部分資金對應的任務完成情況。
第十四條
水利發展資金的支付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有關規定執行。屬于政府采購管理范圍的,按照政府采購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結轉結余的資金,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其他有關結轉結余資金管理的相關規定處理。屬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各級財政部門應當會同同級水利部門加強水利發展資金預算績效管理,建立健全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機制,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水利發展資金績效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第十六條
財政部應當將水利發展資金分配結果在預算下達文件形成后20日內向社會公開。水利發展資金使用管理應當全面落實預算信息公開有關要求。
第十七條
各級財政部門和水利部門都應加強水利發展資金的監督。財政部各地監管局按照工作職責和財政部授權,開展水利發展資金預算監管工作。分配、管理、使用水利發展資金的部門、單位及個人,應當依法接受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監督,對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實。
第十八條
水利發展資金申報、使用管理中存在弄虛作假或擠占、挪用、滯留資金等財政違法行為的,對相關單位及個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以及《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國家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各級財政、水利等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水利發展資金分配、項目安排中,存在違反規定分配或使用資金,以及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以及《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國家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第十九條
省級財政部門可會同省級水利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務實管用的舉措,進一步加強水利發展資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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