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全文?
一、西安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全文?
第一條為加強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保障國家、集體財產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減少環境污染,維護社會秩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學校、幼兒園、醫院、療養院、影劇院、博物館、圖書館、商場、機場、車站、文物保護單位、風景名勝區、林地、貯木場、倉庫、加油站、煤氣站、液化氣站、天然氣站等重點消防單位的場地及周邊安全距離以內區域,為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 前款以外的新城、碑林、蓮湖、雁塔、灞橋、未央城六區轄區內的城市建成區,為限制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區
二、西安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全文?
西安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實施,以下是該條例的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大氣污染防治,保障人民群眾健康,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本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第三條 本市大氣污染防治應當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源頭控制、公眾參與”的原則,采取科學、合理、有效的措施,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第四條 本市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領導,加強組織協調,加強宣傳教育,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順利實施。
第二章 大氣污染防治的基本要求
第五條 本市大氣污染防治應當堅持以下基本要求:
(一)加強大氣污染源頭控制,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
(二)加強大氣污染監測和信息公開,及時發布大氣污染預警信息;
(三)加強大氣污染治理技術研究和推廣應用;
(四)加強大氣污染防治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實施;
(五)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宣傳教育和公眾參與。
第三章 大氣污染源頭控制
第六條 本市大氣污染源頭控制應當堅持以下原則:
(一)加強大氣污染源頭管理,控制大氣污染物排放;
(二)加強大氣污染源頭監管,確保大氣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和本市的標準;
(三)加強大氣污染源頭技術改造,提高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
第七條 本市大氣污染源頭控制應當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強工業企業大氣污染源頭控制,推廣清潔生產技術,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
(二)加強機動車大氣污染源頭控制,推廣清潔能源汽車,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
(三)加強建筑施工大氣污染源頭控制,推廣綠色建筑技術,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
(四)加強農業大氣污染源頭控制,推廣農業清潔生產技術,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
第八條 本市大氣污染源頭控制應當加強監管,對大氣污染物排放超標的企業和個人,依法予以處罰。
第四章 大氣污染監測和信息公開
第九條 本市大氣污染監測應當堅持以下原則:
(一)建立健全大氣污染監測體系,加強大氣污染監測工作;
(二)加強大氣污染監測數據的收集、分析和發布,及時發布大氣污染預警信息。
第十條 本市大氣污染監測應當采取以下措施:
(一)建立健全大氣污染監測網絡,覆蓋全市各區縣;
(二)加強大氣污染監測數據的收集、分析和發布,及時發布大氣污染預警信息;
(三)加強大氣污染監測技術研究和推廣應用。
第十一條 本市大氣污染監測數據應當及時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第五章 大氣污染治理技術研究和推廣應用
第十二條 本市大氣污染治理技術研究和推廣應用應當堅持以下原則:
(一)加強大氣污染治理技術研究,提高大氣污染治理水平;
三、陜西省煙花爆竹禁放最新規定?
陜西省在2023年10月23日發布了《關于禁售禁放煙花爆竹的通告》,明確表示在全省范圍內全面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這一規定適用于全省所有地區,包括城市和農村。對于非法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將由相關執法部門依法處理。
在全面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下,各市、縣(市、區)政府也會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和管控措施,以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需要注意的是,全面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是為了減少空氣污染、改善環境質量、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因此,廣大市民應該積極配合政府的相關規定,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共同維護公共安全和環境衛生。
四、西安市煙花爆竹管理條例?
第一條為加強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保障國家、集體財產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減少環境污染,維護社會秩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學校、幼兒園、醫院、療養院、影劇院、博物館、圖書館、商場、機場、車站、文物保護單位、風景名勝區、林地、貯木場、倉庫、加油站、煤氣站、液化氣站、天然氣站等重點消防單位的場地及周邊安全距離以內區域,為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 前款以外的新城、碑林、蓮湖、雁塔、灞橋、未央城六區轄區內的城市建成區,為限制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
五、西安車輛限行規定有那些路段?
根據《西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市政辦發〔2016〕76號)規定和西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通告,西安機動車輛尾號限行是西安市轄區域10區3縣的所有公路路段。補充說明:
1、公路路段指的是政府投資、融資,地方企業集資建設和維護保養的規范標識高速、一級、二級、三級、四級公路。鄉村土路不在限行范圍。
2、只在高速公路上過境西安而不下高速公路的車輛,不在限行范圍。
3、西安機動車輛禁行是指在限行時間段內,對所有的黃標車、無標車、三輪汽車、建筑垃圾和渣土運輸車、砂石運輸車、重型、中型載貨車,混凝土罐車等高排放車輛,無論尾號多少,一律禁止在三環路(含三環路)(即西安繞城公路)范圍內通行。
六、西安市重污染天氣三級響應措施?
(一)公眾盡量減少涂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二)生產過程中排放大氣污染物的企事業單位、各類工地等,自覺調整生產工期,可在達到應急減排要求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設施效率,調整有大氣污染物排放的生產工序的運行時間,主動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量。
七、西安重污染什么時候解除?
根據《陜西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關于提示解除重污染天氣預警的函》(陜重污染天氣辦〔2020〕12號)的要求和《西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0年修訂稿)》關于重污染天氣預警解除的相關規定,指揮部辦公室于2020年12月31日10時發布西安市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解除信息,12月31日12時起終止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
解除重污染天氣預警及應急響應的市(區)按照相關規定報送解除信息和本輪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總結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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