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全文?
一、河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全文?
為了保護和改善大氣環境,防治大氣污染,保障公眾健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社會經濟綠色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二、西安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全文?
西安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實施,以下是該條例的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大氣污染防治,保障人民群眾健康,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本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第三條 本市大氣污染防治應當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源頭控制、公眾參與”的原則,采取科學、合理、有效的措施,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第四條 本市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領導,加強組織協調,加強宣傳教育,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順利實施。
第二章 大氣污染防治的基本要求
第五條 本市大氣污染防治應當堅持以下基本要求:
(一)加強大氣污染源頭控制,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
(二)加強大氣污染監測和信息公開,及時發布大氣污染預警信息;
(三)加強大氣污染治理技術研究和推廣應用;
(四)加強大氣污染防治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實施;
(五)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宣傳教育和公眾參與。
第三章 大氣污染源頭控制
第六條 本市大氣污染源頭控制應當堅持以下原則:
(一)加強大氣污染源頭管理,控制大氣污染物排放;
(二)加強大氣污染源頭監管,確保大氣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和本市的標準;
(三)加強大氣污染源頭技術改造,提高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
第七條 本市大氣污染源頭控制應當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強工業企業大氣污染源頭控制,推廣清潔生產技術,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
(二)加強機動車大氣污染源頭控制,推廣清潔能源汽車,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
(三)加強建筑施工大氣污染源頭控制,推廣綠色建筑技術,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
(四)加強農業大氣污染源頭控制,推廣農業清潔生產技術,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
第八條 本市大氣污染源頭控制應當加強監管,對大氣污染物排放超標的企業和個人,依法予以處罰。
第四章 大氣污染監測和信息公開
第九條 本市大氣污染監測應當堅持以下原則:
(一)建立健全大氣污染監測體系,加強大氣污染監測工作;
(二)加強大氣污染監測數據的收集、分析和發布,及時發布大氣污染預警信息。
第十條 本市大氣污染監測應當采取以下措施:
(一)建立健全大氣污染監測網絡,覆蓋全市各區縣;
(二)加強大氣污染監測數據的收集、分析和發布,及時發布大氣污染預警信息;
(三)加強大氣污染監測技術研究和推廣應用。
第十一條 本市大氣污染監測數據應當及時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第五章 大氣污染治理技術研究和推廣應用
第十二條 本市大氣污染治理技術研究和推廣應用應當堅持以下原則:
(一)加強大氣污染治理技術研究,提高大氣污染治理水平;
三、2023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辦法?
2023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方法可以參考汝南縣人民政府的古塔街道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總體要求:攻堅時間為2023年10月20日至2024年3月31日,攻堅目標為2023年11-12月空氣質量優良天數達56天以上,全年PM2.5濃度年均值低于25μg/m3,臭氧濃度總體保持穩定,不發生重度污染天氣。攻堅思路為圍繞大氣污染防治攻堅目標,以秸稈露天焚燒和禁燃禁放管控、城市燒烤管控、揚塵污染源管控、餐飲油煙污染治理為主要舉措,加強應對污染天氣,完善機制,壓實責任,持續推進環境空氣質量改善。防控區域為11個社區。重點任務:以揚塵污染、生活污染為治理重點,通過全面防控,加速推進,確保治理工作取得實效。其中,控制揚塵污染方面,要加大道路揚塵控制力度,嚴格控制臟車入城、建筑工地運輸車帶泥上路、運輸砂石、渣土車冒裝撒漏等行為,并做好轄區內道路沖洗、灑水降塵和清掃保潔工作;控制生活污染方面,要加大露天焚燒及城區燒烤管控力度,加強餐飲油煙治理管控,加強燒烤攤點管理,加強煙花爆竹燃放管控。保障措施: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調度、督查、考核、問責等工作;強化責任落實,嚴格實行“一崗雙責、黨政同責”工作責任制;營造輿論氛圍,積極開展多形式的大氣污染防治宣傳,積極勸導露天焚燒、露天燒烤等行為,讓居民共同參與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需要政府、企業和個人共同努力,采取科學有效的措施,改善大氣環境質量。
四、國家大氣污染管理條例?
一是減少污染物排放。全面整治燃煤小鍋爐,加快重點行業脫硫脫硝除塵改造。整治城市揚塵。提升燃油品質,限期淘汰黃標車。?
二是嚴控高耗能、高污染行業新增產能,提前一年完成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重點行業“十二五”落后產能淘汰任務。
三是大力推行清潔生產,重點行業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強度到2017年底下降30%以上。大力發展公共交通。?
四是加快調整能源結構,加大天然氣、煤制甲烷等清潔能源供應。
五是強化節能環保指標約束,對未通過能評、環評的項目,不得批準開工建設,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提供貸款支持,不得供電供水。
六是推行激勵與約束并舉的節能減排新機制,加大排污費征收力度。加大對大氣污染防治的信貸支持。加強國際合作,大力培育環保、新能源產業。?
七是用法律、標準“倒逼”產業轉型升級。制定、修訂重點行業排放標準,建議修訂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強制公開重污染行業企業環境信息。公布重點城市空氣質量排名。加大違法行為處罰力度。?
八是建立環渤海包括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聯防聯控機制,加強人口密集地區和重點大城市PM2.5治理,構建對各省(區、市)的大氣環境整治目標責任考核體系。?
九是將重污染天氣納入地方政府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根據污染等級及時采取重污染企業限產限排、機動車限行等措施。
十是樹立全社會“同呼吸、共奮斗”的行為準則,地方政府對當地空氣質量負總責,落實企業治污主體責任,國務院有關部門協調聯動,倡導節約、綠色消費方式和生活習慣,動員全民參與環境保護和監督。
五、蘭州大氣污染防治條例?
(2019年10月30日蘭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2019年11月29日甘肅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批準)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護和改善環境,防治大氣污染,保障公眾健康,加強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甘肅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大氣污染防治及其監督管理活動。
法律、法規對大氣污染防治活動及其監督管理已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大氣污染防治堅持源頭治理、科學防治,政府主導、全民參與,企業主體、損害擔責的原則。
第四條市人民政府對本市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及大氣環境質量負總責,區(縣)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范圍內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市人民政府制定本市大氣環境質量達標規劃,市、區(縣)人民政府共同負責做好大氣環境質量達標規劃的落實工作并承擔相應責任。
市、區(縣)人民政府應當以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為目標,制定年度計劃,實行綠色發展,采取協同減排措施,優化產業、能源、交通、用地等結構,控制并按照國家要求的標準削減大氣污染物的排放總量,使本行政區域的大氣環境質量達到國家和本省規定的標準并逐步改善。
市、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將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將大氣污染防治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蘭州新區、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等各類開發區、園區的管理機構及其有關部門執行本條例,負責做好各自管轄區域內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根據市、區(縣)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的工作安排,應當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做好本轄區內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應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第五條市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對大氣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并負責本條例的組織實施。
市、區(縣)人民政府其他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重點履行以下大氣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職責:
(一)發展和改革部門負責優化產業和能源結構以及布局調整,發展循環經濟、清潔能源產業,協調低標號燃油退市和提高燃油品質,確定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及削減目標。
(二)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會同相關部門依法依規負責開展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工作,加大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升級和節能降耗等工作,推進清潔生產,監管煤炭專營市場和二級配送網點,推進新能源汽車使用。
(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對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推進新增集中供熱熱源、儲備熱源以及熱網工程。
(四)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負責對建筑物拆除、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處置、道路清掃保潔的揚塵及焚燒垃圾、露天燒烤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
(五)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燃煤鍋爐的節能環保標準執行情況及商品煤、車用燃油生產銷售環節、高污染燃料生產銷售環節的質量進行監督管理;督促餐飲服務單位安裝油煙過濾設備,使用清潔能源。
(六)農業農村部門負責指導農業清潔生產,減少農業、畜牧業、養殖業生產經營活動中土地耕作、農藥噴灑、秸稈焚燒、尾菜腐爛惡臭、畜禽糞便氣味等大氣污染物的排放。
(七)水務部門對河洪道治理工程、各類水利工程等施工中產生的揚塵污染實施監督管理。
(八)自然資源部門對土地整理等施工中產生的揚塵污染實施監督管理。
(九)林業主管部門、南北兩山綠化主管部門、黃河風情線大景區管理部門分別負責城鄉綠化、南北兩山綠化、黃河風情線大景區綠化工作,減少綠化工程揚塵,通過提高綠化覆蓋率改善和提高大氣環境質量。
(十)交通運輸部門對公路建設施工中產生的揚塵污染、汽車維修噴涂產生的污染實施監督管理。
(十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配合交通運輸、生態環境、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等部門做好老舊機動車輛淘汰工作、渣土垃圾運輸和重型運輸等特殊車輛的行使線路和時間的監管,依法查處上道路行駛的排放檢驗不合格車輛,配合有關部門對非道路移動機械、集中停放機動車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狀況實施監督檢查。
其他大氣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由相關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職責分工實施。
市、區(縣)人民政府負有大氣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嚴格依法履行職責、協同配合,加強對大氣污染物排放的日常監督管理,及時制止并依法處理污染大氣環境的違法行為。
第六條市、區(縣)人民政府應當每年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報告大氣環境質量目標和大氣污染防治規劃實施的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第七條市、區(縣)人民政府應當推進生態治理,加強防護林帶和城市園林綠化建設,提高綠化水平,擴大水域面積,改善大氣環境質量。
第八條市、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制定政策,推廣綠色建筑,采用先進的大氣污染防治技術,使用清潔能源。
第九條市、區(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大氣環境質量改善計劃建立大氣污染防治責任清單,實行大氣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
市、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將大氣環境保護目標和任務的完成情況作為對本級有關部門和下一級人民政府及其負責人考核的內容。考核結果應當作為政府和各有關部門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并向社會公布,接受公眾監督。
第十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享有獲取大氣環境質量信息、參與和監督大氣環境保護的權利。
市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應當依法公開大氣環境質量信息,完善公眾參與程序,為公眾參與和監督大氣環境保護提供便利。
第十一條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履行防治大氣污染的法定義務,執行國家和省人民政府規定的大氣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標準,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生產經營或者其他活動對大氣環境造成的污染,對所造成的損害依法承擔責任。
公民應當自覺踐行文明、節約、低碳的消費方式和生活習慣,減少向大氣排放污染物,共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
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開展大氣污染防治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的宣傳,督促會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減少大氣污染。
鼓勵開展大氣環境保護公益活動,引導社會組織和志愿者依法有序參與大氣環境保護。
第十二條市、區(縣)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應當帶頭開展大氣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教育、宣傳、培訓,增強全社會大氣環境保護的國情意識、法治意識和責任意識。
市、區(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教育機構應當將大氣環境保護知識納入學校教育內容,培養學生的大氣環境保護意識。
報刊雜志、廣播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和戶外廣告公共設施經營管理單位應當刊播公益廣告,開展大氣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相關科學知識的宣傳,對大氣環境違法行為進行輿論監督。
第十三條市、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對保護和改善大氣環境有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在大氣污染物排放符合法定要求的基礎上,主動采取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進一步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的,市、區(縣)人民政府應當予以鼓勵和支持。
六、大氣污染防治法對煙花爆竹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對煙花爆竹的規定如下:第八十二條第二款:禁止生產、銷售和燃放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煙花爆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時段和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第九十六條第一款: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依據重污染天氣的預警等級,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根據應急需要可以采取責令有關企業停產或者限產、限制部分機動車行駛、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停止工地土石方作業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燒烤、停止幼兒園和學校組織的戶外活動、組織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等應急措施。《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如下:煙花爆竹的生產、經營、運輸和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國家實行許可證制度。沒有許可證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可進行前述煙火活動。禁止在車站、碼頭、飛機場等交通樞紐人流量大的保護區、文物保護單位、各中小學校區、森林重點防火區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希望以上信息可以幫助到您,如果還有其他問題,請隨時告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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