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氣污染防治法的目標和方針是什么
根據大氣污染防治法的規定,對大氣污染防治予以立法的目的包括三方面的內容:一是維護大氣的清潔,防治大氣污染;二是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三是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大氣是人類賴以生存的最基本的環境要素,一切生命過程、一切動物、植物和微生物都離不開大氣。由于人類活動,直接或間接地向大氣排放各種污染物,使大氣中存在的有害物質超過一定的標準而對人體健康、生態系統和人類生活環境造成損害的現象就稱作“大氣污染”。
如果大氣環境受到了污染,就會直接危害人類的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損害人體健康,阻礙社會和經濟的發展。大氣污染的防治包括“防”和“治”兩個方面,即一方面是對大氣污染的預防,另一方面是大氣污染后的治理。
大氣污染防治法中的各項規定都是圍繞大氣污染的“防”和“治”展開的。只有做好大氣污染的防范與治理工作,才能夠創造清潔、舒適的生活環境和良好的生態環境,才能夠保障人體健康,維護公民健康工作和快樂生活的基本權利。
由于人類生產和生活不可避免會對大氣環境造成危害,因此,對大氣污染防治立法正是謀求使經濟發展與資源、環境相協調,以最終達到促進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目標。
1、大氣污染防治法的目標:第一條 為保護和改善環境,防治大氣污染,保障公眾健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法。第二條 防治大氣污染,應當以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為目標,堅持源頭治理,規劃先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優化產業結構和布局,調整能源結構。2、方針包括:大氣污染防治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工業污染防治機動車船等污染防治揚塵污染防治農業和其他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大氣污染聯合防治重污染天氣應對具體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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